青岛建筑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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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习报告-09建筑学1班王海旺本次实习我去青岛观察欣赏德式建筑,感觉青岛德式建筑非常独特,所以把自己的感受同大家分享。“红瓦绿树,碧海蓝天“,这是康有为先生对青岛建筑与环境和谐统一的传神描绘也成为青岛城市形象的生动写照。青岛地处沿海,是我国较早的通商口岸之一。它所特有的地形、气候、文化、历史特点使得该地区形成了有着自己鲜明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1.青岛的住宅建筑青岛的住宅建筑,受经济、历史、文化、气候等条件的影响,较之公共建筑,更多地反映出了浓郁的地方特色。在参观了青岛东部几个住宅小区之后,试图对它们做如下总结:普通单元住宅楼,在造型上大多为“三段式”处理:基座、中部主体、屋顶。基座。这部分多以

2、不同色彩或材质与主体加以区别,一般做成一层篙,色彩较主体稳重深沉,给人以稳定坚实之感。有的基座部分则不这样做,而只做勒脚,材质用蘑菇石或高级面砖,既实用又美观。中部主体。正象大多数地区的住宅一样,以实际功能为出发点,安排窗及阳台,阳台多数为封闭式,多数墙面上伸有放置空调的搁板。墙面喜用淡色涂料,清新明快。窗四周常装饰有色框以表示窗套,墙面上装饰有色带或线角。屋顶。屋顶是青岛住宅建筑最具特色的部分,多为坡屋顶。屋顶上镶有通风道、天窗,与建筑凸出部分的小坡顶相咬合,造型丰富。面层材料多为瓦,色彩多样,以红色居多,也有橙黄色、灰色、兰色等等。由于地形的起伏,使建筑屋顶外轮廓更加丰富多彩。另外,青岛的

3、住宅还特别注重细部设计,通过色带、构件、装饰材料、雕刻花纹等对建筑物勒脚、外装饰柱、窗套、单元人口、雨蓬、通风窗、屋面上人孔等细部进行多样化处理,令人赏心悦目。以浮山后小区内的一幢住宅楼为例分析其造型处理:该住宅楼底层为商店,外墙面刷成灰绿色,强调为基座部分。建筑主体为淡黄色,材质未变,只是换了涂料颜色。窗外套是绿色边框,阳台封闭,其上下边装饰有深绿细色带。该建筑最有特色之处为顶部处理,屋顶挑枪做有弧形线角,挑檐底部为绿色。楼梯间部分的屋顶为修饰了筒形拱,依拱的半圆形饰有绿色线脚,整个处理,完整统一,沉稳中又不乏生动活泼。同普通住宅相比,沿海小别墅造型更为丰富,建筑处理更加细致,用材却不十分豪

4、奢,清雅的主体配上红瓦坡屋顶,与环境甚为谐调。当站在海边向远处的别墅望去,高高低低,参差错落,形成“碧海蓝天,红瓦绿树”的特色,十分壮观。(1)2、风格多样的公共建筑青岛作为一个充满殖民地色彩的城市,早期的技术决定了其对建筑和城市的创造能力。由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所限,加上经济和思想意识的制约,城市的建设只能接近自然原则,以不破坏且利用环境为指导。当时城市建设并不过分的强调技术水平,只是意识以欧洲人生活为目标,所以城市建筑趋向欧洲化。随着欧洲人数量的增多,青岛出现了教堂、咖啡厅、酒吧和经营西餐的饭店等大量具有西方文化特色的内容,这些建筑外表繁琐的装饰线条、特有的拱券形式与原来的街市面貌格格不入。随

5、着德国人在青岛取消华欧分区居住的规定后,西方文化开始扩散、渗透、蔓延。青岛街道旁的大小建筑均被西方文化装饰手段影响和包围,大量的西方建筑符号流入青岛,“古典复兴”、“巴洛克”、“拜占庭”、“洛克克”、“新艺术运动”等建筑风格伴随着各种“柱式”和“拱券”仿佛是一夜涌来。这些早期的建筑受当时欧洲流行的建筑风格影响,强调装饰,讲究尺度,样式纷繁,特色迥异,但因为是西风建筑文化情调,相互间虽有变化,但共同点还是很多的,特别是受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建筑的屋面一半采用红瓦坡顶形式,为满足外墙上凹凸复杂的装饰变化,墙体很厚,给你一种沉稳、凝重、典雅的感觉。同时由于此时的建筑一般注重环境,讲究庭院效果,所以在

6、绿化的映衬下,使城市景观产生亲切感,而且空间舒展。(1)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观海山南麓的沂水路11号。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该建筑由德建筑师拉查鲁维茨设计,于1903年始建其总督府,1906年竣工,建筑面积7132.3平方米,耗资85万马克。该楼是一座砖石、钢、木混合结构的建筑,采用十九世纪欧洲公共建筑的对称平面、四角和中间略为突出、中轴线非常明显的特点。整个建筑为4层楼房,呈“凹”字形,屋顶用红筒瓦覆盖,坡度较大,围以铁栏杆,既美观又作避雷之用。该楼建成后为德国总督办公之地,故名“总督府”,又称“提督楼”。1914年日本取代德国侵占青岛,总督府成为日

7、本守备军司令部。1922年12月中国政府收回青岛,总督府又成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1925年7月改为胶澳商埠局办公地,1929年 4月总督府成为青岛接收专员公署,同年7月成为青岛特别市政府所在地。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总督府成为日伪政权之“青岛特别市公署 ”、“青岛特别市政府”。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再次将总督府作为青岛市政府的所在地。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总督府成为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大和政协的办公楼。1994年青岛市委和市政府迁新址,这座大楼便成为青岛市人大和青岛市政协的办公处,1996年11月20日,被国务院以“青岛德国建筑”

8、名称(包括 “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和“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官邸旧址”)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国务院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建筑与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官邸旧址一起合并至青岛德国建筑群,成为其25个单体之一。 (2)青岛德国总督官邸旧址青岛德国总督官邸旧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龙山路26号, 1897年德国占领青岛后,该建筑由德国设计师拉查鲁维茨设计,于1905年在此建总督官邸,至1908年完工。该建筑占地面积2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83平方米,高度为30米,厚达60多厘米的外墙以黄色为基调,为四层大型花园式住宅。该楼建筑材料大量采用青岛浮山优质花岗岩石,造型典雅,装

9、饰豪华,轮廓线优美,色彩瑰丽,列为我国单体别墅建筑之冠,是一座一座典型的德国古堡式建筑,不对称的平面、粗重的石料、高坡度的楼顶、厚厚的墙身、窄小的窗户都是典型的德国古堡式建筑风格,米红色筒瓦、蓝色鱼鳞瓦、绿色牛舌瓦铺设的楼顶,使大楼更加精美别致。这座建筑历经沧桑近百年,曾几次易主。该楼建成后为德国侵占青岛时期德国胶澳总督官邸,因营造费用过大,达到了近100万马克,所以第一任总督托尔帕尔在里面却没住过几天即被议会弹劾下台,后成为历任德国总督官邸。1914年11月日德交战,驻青德军战败离开,此处成为日本历任驻青守备军司令的住处;1922年12月我国收回主权,此处为胶澳商埠督办总办官邸,后为国民党历

10、任青岛市长的官邸;1932年沈鸿烈任市长后,不再入住此处,这仅作为接待宾客之用,1934年此处正式命名为“青岛迎宾馆”;1938年-1945年日军第二次侵占青岛,此处为“国际俱乐部”;日军投降后,又改为“青岛迎宾馆”;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后,迎宾馆作为政府接待的宾馆,曾接待过许多国家领导人和贵宾,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分外国贵宾如阿尔巴尼亚领导人谢胡、柬埔寨元首西哈努克、澳大利亚总理希尔等曾先后在此下榻。2001年被辟为博物馆,对游人开放,1996年11月20日,被国务院以“青岛德国建筑”名称(包括 “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和“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官邸旧址”)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

11、护单位,2006年国务院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建筑与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一起合并至青岛德国建筑群,成为其25个单体之一。(3)青岛德国警察署旧址德国警察署旧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建于1904-1905年,为胶澳建设管理局设计,投资7.万金马克地处德占初期市区东部中心,表现统治者追求的权利集中和稳定,德式公共建筑。该建筑平面呈L形,正门南向,立面不规则,建筑主体为二、三层结合形式,高16.5米,有阁楼及地下室;东南角有一钟表塔楼,塔顶为德国钢盔式,塔楼高30米;采取斜坡大屋面式样,并附以红陶大瓦,立面多处以清水砖外砌成不均同方格状的形式,是一种仿“半木构”的装饰风格;花

12、岗岩砌基,清水砖勾缝嵌门窗套;屋面变化丰富,西面折坡,东面为高直坡覆筒瓦。建筑格调类同于19世纪市镇公共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含有“拜占庭”式早期的影子,结构以砖混为主,是早期青岛建筑中的主要作品之一。现为青岛市公安局办公楼,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德国建筑群25个单体之一)。(4)青岛德国胶澳帝国法院旧址青岛德国胶澳帝国法院旧址,位于青岛市位于市南区德县路2号,建于19121913年,德式公共建筑。占地面积3528.65平方米,建筑面积3126.57平方米,有阁楼、地下室。三段式,花岗岩墙基,红牛舌瓦折坡屋面,有气窗。东、南立面皆以三个细长窗构成一组大窗,以长条剁斧石间隔、装

13、饰。上方有石膏雕花。水磨石地面、石梯、扶手以崂山绿石制作。大门面对广场,立面窗体深入墙体50厘米,并用花岗岩作纵向,构成良好的遮阳设施。大理石嵌门套,有大小审判厅、办公室31间。室内高6米,护墙板高2.5米,人字形地板。现为青岛市南法院使用,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德国建筑群25个单体之二)。(5)青岛德国欧人监狱旧址欧人监狱旧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常州路25号,系德国占领青岛时,用于关押犯罪的德国人和其他欧洲人,时称“欧人监狱”,隶属胶澳帝国法院。欧人监狱是民间百姓的叫法,因为当时德国统治者在青岛建立了两座监狱,另外一座在李村,用于关押犯罪的中国人。该建筑始建于1900年,

14、是当时的德国殖民当局建设的首批建筑之一,为德国三段式古堡建筑,占地面积6309平方米,大块花岗岩砌墙基,上部为红色清水墙体,圆锥形铜皮尖塔顶。经过2年的修缮和布展,2007年建立青岛德国欧人监狱博物馆,设立青岛市法制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开放,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德国建筑群25个单体之三)。 (10)小青岛灯塔小青岛灯塔,位于青岛湾内小青岛的最高处,为德国人修建,建于1900年,1915年7月17日首次启用,是船只进出青岛湾的最重要航标。建筑总高18米,整个灯塔形状为底宽上收的宝塔状,有基座,登6级石阶至一层,塔门北向,花岗石嵌券门,基座及二层均为八角形,花岗条石砌筑,第三层

15、为圆柱形,上有钢板尖顶,铆钉连接,塔内有30级石质螺旋楼梯,塔下有同时所建的看灯塔用小平房,石砌、瓦面、券门,建筑面积20平方米。现保存完好,由交通部青岛海监局航标处使用,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德国建筑群25个单体之八)。3公共设施类建筑这类建筑是德国为占领青岛而投资兴建的主要服务性设施,建筑风格和建造形式依然采用德国国内建筑的格调和设计思路,因而体现着浓重的欧洲文化情调。主要建筑有观象台办公楼、胶澳海关、德国野战医院、火车站等。(19)德华高等学堂旧址 位于市南区朝城路4号,建于1901年1912年。1909年开办的德华高等学堂是德国第一所设立在中国,并得到清政府承认及

16、承担部分经费的高等学校,分设初级部和高级部,学堂占地约40093.53平方米,主楼二层,有地下室、阁楼,楼长约80米,砖石结构,花岗岩石基,沾灰墙体,楼顶为四坡斜顶,中部楼顶屋面为复折式,正门西向面海,楼体以正门为中央两侧对称,楼正门由8级石阶入,外用隅石门套,整幢建筑结构严谨、坚固,基本保持原状。现为青岛铁路分局办公楼,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德国建筑群25个单体之十四)。(20)基督教堂位于市南区江苏路15号,建于1908年1910年,由德国建筑师罗克格设计,为砖石结构德国古堡式建筑,建筑面积1167.18平方米,由钟楼和教堂两部分组成,坚固厚重的墙壁、半圆拱形花岗岩窗框、陡斜的红瓦屋顶和绿色尖顶钟楼,钟楼高39.16米,上有巨型钟表,教堂内可容千人之众,18米高的大厅两侧分上下两层,装饰精美典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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