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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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通知2014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通知 2013/06/22 水稻种植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化解农户自然灾害风险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4年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近年来,水稻种植保险在我省26个产粮大县的试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并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的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完成参保率90%的目标。积极宣传,规范投保1、强化宣传。各

2、村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水稻种植保险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种粮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保险。各村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小组会,让水稻种植保险政策家喻户晓。2、规范投保。对愿意缴费参保的农户,要做好应保尽保(未经农户同意),不得从农民的有关补贴款中强行扣抵);对于不愿意投保、不交付保险费的农户,不得采取村集体或部门代垫保费将其纳入统保范围,严禁具有返还性质的代垫保费或财政补贴。为确保理赔资金及时足额支付被保险人,所有的赔付款必须通过“一卡通”或“存折”支付保险赔款。理赔款必须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严禁通过虚假赔案方式退回代缴保费或返还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加强协

3、作,明确职责县农业局、财政局和人保财险德化支公司负责组织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实施。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1、调查摸底。村要认真抓好水稻种植保险投保人情况明细表的填报工作(附件2)。若本村农户愿意从有关补贴款中代扣,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经本人签字同意后,由镇(4月5日前)填写水稻种植保险情况汇总表并报送县财政局、农业局。2、业务管理。人保财险德化支公司要加强保险工作的组织和业务管理、培训工作,建立理赔规程,明确理赔时限,简化理赔程序,做到查勘及时,理赔及时。小灾必须在一个月内理赔完毕,大灾必须在两个月内理赔完毕。县农业局要配合做好灾害技术鉴定、查勘定损等工作。要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人保财险德化支公司要定期(每月10日前)向县农业局、财政局报送承保和理赔情况统计表。落实资金,及时拨付县财政局应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农业保险方案,落实承担水稻种植保险的保费补贴资金,并列入同级预算。县农业局和乡镇、村要协助承保公司进行展业、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参保数量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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