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墩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配餐及运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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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南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苍南县桥墩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配餐及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苍南县桥墩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配餐及运行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4019 项目名称:苍南县桥墩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配餐及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01000 最高限价(元):3401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01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

2、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

3、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

4、-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1)在线电子投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否则将无法制作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

5、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客户端版本必须及时升级,否则造成投标和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投 标 邀 请 (通 知) 书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苍南县桥墩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配餐及运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我们现通知贵公司(企业)参加磋商,并请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磋商响应文件,按时前来磋商。采购编号CNDL2024019采购内容苍南县桥墩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配餐及运行服务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本项目

6、采购预算为3401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该采购预算,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自磋商截止日起计算)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自行组织,安全等责任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响应投标)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同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开标地点1、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响应投标);评审结果公

7、示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答疑与澄清答疑与澄清:投标企业/机构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要求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信用记录甄别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评审时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

8、购网()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线上电子招标相关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

9、“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收件地址:;联系电话:,)。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

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签收时间为准;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电子签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

11、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因“备份

12、投标文件”自身问题无法上传,同样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5000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账户名称: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账户号码:01133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华融支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扶政策(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包括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不再执行

13、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注:(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承担,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详见第六部分评审方法)(2)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4、、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sdf.lkj/,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特殊说明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允许满足上述规定条款的供应商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及社保登记;(2)取得总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本招标文件中所列“法定代表人”也是指该机构营业执照上所列的“负责人”等。备注如发现招标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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