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100人模拟试卷【附答案解析】(第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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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滁州市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100人模拟试卷【附答案解析】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公文写作合计统分人得分一.单选题(共100题)1._是指通过协议或合同的方式选用外部人员担任非常设性的行政领导职务的制度。A: 选举制B: 考任制C: 委任制D: 聘任制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选举制,即行政领导者由被领导者或被领导者的代表选举产生的制度。委任制,即行政领导者由上级领导者或上级行政机关根据个人或者少数人的意志和标准任命产生的制度。考任制,即行政领导者由专门的机构根据统一的、客观的标准通过考试择优产生的制度

2、。聘任制,即通过协议或合同的方式选用外部人员担任非常设性的行政领导职务的制度。故本题答案选D。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小王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次听完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后,她总习惯于使用“您的意思是否是”这样的方式当面确认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小王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_。A: 引起服务对象及时的关注B: 核实了信息的准确性C: 贏得服务对象的尊重D: 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解析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当面确认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的最大的好处是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本题所属考点-事业单位知识3.下列不属于公文书写规范的是_。A: 适用法定计量单位B: 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C:

3、数字表示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D: 使用简称一般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用词、用字要准确、规范,文内如果要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必须在首次使用全称的同时注明简称,并且还要注意简称在同一篇公文中必须前后统一;公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数和在词、词组、成语、惯用词、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一般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故本题答案选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_。A: 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B: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

4、场体系C: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D: 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答案解释:C解析: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答案选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5.“因为中国资产阶级根本上与剥削农民的豪绅地主相联结相混合,中国革命要推翻豪绅地主阶级,便不能不同时推翻资产阶级。”这一观点的主要错误是_。A: 混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B: 忽视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必要性C: 未能区分中国资产阶级的两部分D: 不承认中国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的区别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参考

5、答案:A【解析】这段话的中心是讲中国革命要在推翻豪绅地i阶级的同对推翻资产阶级。要知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是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即使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也不是一般地反对资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任务只能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才能进行。可见,这段话的主要错误只能是A项,即“混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故选A。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6.需求是指_。A: 需求量B: 供给量C: 购买数量D: 愿意购买且有能力购买的量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需求是指居民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在每一价格水平时愿意购买且有能力购买的量。需求是购买欲望与购买能力的统一,二者缺一不可。故本题答案选D。

6、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7.根据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录用担任_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A: 科员以上B: 主任科员以上C: 科员以下D: 主任科员以下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故本题答案为D。本题所属考点-公务员法8.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行为是故意犯罪?_A: 马某

7、因要与其妻离婚,其妻不同意,马某意图毒死其妻。不巧孩子误喝了放了毒药的果汁致死B: 一出租车司机早晨从家出发前就发现车闸不灵,但他过于相信自己开车的技术,结果因车闸失灵而撞伤人行道上的小孩C: 马因雷声而受惊狂奔,赶车人无法控制,致使正在路边玩耍的两名儿童被撞伤D: 魏某开车带朋友去郊游,车行到一下坡路时,刹车突然失灵,魏某连忙采取了正当措施,但车子仍刹不住而翻到了沟里。魏某和他的两个朋友均撞成重伤。后经技术鉴定,刹车失灵纯属机械故障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考点单定义判断解析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题干强调行为人“明知”行为会危害社会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且行为人的行为

8、构成“犯罪”。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A中“马某意图毒死其妻”说明马某“明知”投毒会致人死亡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此外马某投毒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犯罪”,A符合。B中出租司机“过于相信自己开车的技术”说明他是过于自信而非“希望或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B不符。C中“赶车人无法控制”说明赶车人试图控制马车但没有成功,所以他并非“希望或放任”撞伤儿童这一结果的发生,C不符。D中“魏某采取了正当措施”说明魏某不“希望”造成损害结果,且“经技术鉴定,刹车失灵纯属机械故障”说明这是意外事件而非“犯罪”,D不符。故正确答案为A。本题所属考点-定义判断9.银行的实质是_。A: 充当信用中介B: 扩大社会资本总

9、量C: 经营货币,牟取利润D: 创造代替铸币的信用流通工具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银行其实就是企业,不过它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和工商企业一样,经营的目的都是为了牟取利润。而所谓“特殊”,是因其经营的对象不同于一般的企业。一般企业经营的是以使用价值形态存在的商品,而银行经营的是货币。故本题选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0.下列对“五伦”“五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A: 传统的“五伦”是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妻B: 传统的“五伦”曾经主宰中国社会的伦理精神3000多年C: 传统的“五常”是仁义礼智信D: “新五常”是爱、诚信、责任、正义、宽容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10、解析:传统“五伦”作为伦理范型,曾经主宰中国社会的伦理精神2000多年。故本题答案选B。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1.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是_。A: 在劳动者作为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期间,用人单位仍应按标准支付其工资B: 因用人单位管理问题发生重大事故,危及劳动者的生命健康需要紧急处理时,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超过3小时C: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D: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加班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我国对解决劳动争议施行仲裁前置的制度,也就是说在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制度体现在劳动法第79条:“

1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此可知C项可以直接起诉的说法是不对的。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A项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属于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情况,故A项正确。劳动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不受本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B项正确。劳动法特别规定了

12、对女性劳动者的保护,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2.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

13、人?_A: 红旗中学B: 工艺美术院C: 李某D: 三方共有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13.火星乃地

14、球之近邻,环境条件与地球相近:它有固体外壳和稀薄大气层,到太阳的距离约为日地距离的1.5倍,自转周期略长于24小时,也会有四季变化。这些特征,加上近来在南极洲发现了多块来自火星的陨星,且表现出某些疑似生命的痕迹,进一步激发了人类探测火星的愿望。尽管早期关于火星运河和火星人的猜测已为现代科学所否定,但迄今尚不清楚那儿是否会存在所谓“嗜极生物”在极端温度、压力、酸碱度、缺氧等条件下能长期存活、繁衍的低等生命形态,而这可是涉及生命起源的大问题。这段文字重在说明_。A: 火星具有与地球相近的环境条件B: 火星值得人类进一步探测C: 火星上是否存在生命形态尚不清楚D: 火星的陨星上表现出疑似生命的痕迹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文段是并列结构。前一部分指出火星具有与地球相近的环境条件,且在南极洲发现的火星的陨星上有疑似生命的痕迹,这些都进一步激发了人类探测火星的愿望。后一部分指出火星上是否存在涉及生命起源问题的“嗜极生物”迄今尚不清楚,B卩也在提示火星值得人类进一步探测。综上,可知B项为正确答案。其他三项均为文段的部分内容。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4.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_负刑事责任。A: 应当B: 应当减轻C: 应当加重D: 根据犯罪情节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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