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皖北煤电 祁东煤矿生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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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祁东煤矿生产管理规定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目 录一、机电、运输生产管理1(一)、关于供电管理的规定1(二)、关于供压风、供水的管理规定2(三)、关于运煤系统的管理规定2(四)、关于运输及提升系统的规定6(五)、关于检修及申请的规定10二、采煤、掘进生产管理规定11三、重点工程管理12四、重大突发事故的管理规定13五、井下工程交接、验收管理规定13六、单项工程及零星工程管理办法22七、其它辅助生产管理规定32八、祁东煤矿总值班管理制度33九、祁东煤矿 事故追查报告36十、祁东煤矿总值班交接班制度38十一、祁东煤矿矿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39十二、祁东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41十三、祁东煤矿领导带班下

2、井档案管理制度42十四、祁东煤矿科区管理人员带班管理制度44十五、关于进一步加强矿跟班人员的管理规定45十六、祁东煤矿会议管理规定47(一)、晨会48(二)、安全生产会议48(三)、安全生产协调、兑现会议49(四)、生产调度会议50(五)、事故分析追查会议50十七、水沟、沉淀池管理规定.51十八、生产通讯管理规定.51十九、核子秤计量管理规定.5318祁东煤矿生产管理规定为保障我矿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相关管理规定:一、机电、运输生产管理(一)关于供电管理的规定1、职责划分:我矿地面高压外围供电系统由机电科、

3、经营管理部负责;地面变电所至地面车间、井下中央变电所的供电系统由机电科四大件工区负责;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由机电科电管工区负责;大巷小线由运输区负责;采区内部及其他供电系统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单位负责。2、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其他人为原因影响安全生产的,矿将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1)、影响全矿井上、下供电中断时间10分钟以内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5000元,责任人罚款500元;超过10分钟以上的,按矿安全1号文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2)、影响井下一个采区供电中断时间30分钟以内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2000元,责任人罚款300元;超过30分钟以上的,按矿安全1号文

4、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3)、影响重点头面、重要车间供电中断时间30分钟以内的,给予责任单位1000元2000元罚款,责任人罚款300元,超过30分钟以上的,根据事故追查意见处理。4)、影响本单位供电中断的,影响时间按500元/小时罚款,责任人罚款2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追查意见处理。3、机电科四大件工区加强矿灯检修和维护,凡因检修管理不到位,影响井下矿灯使用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二)关于供压风、供水的管理规定1、责任划分:地面压风系统及主干管路的安设和日常管理由机电科四大件工区负责;地面供水系统及主干管路的安设和日常管理由后勤保障部负责;井下压风、供水主干线路的安设和

5、日常管理由机电科保运工区负责,采区内部压风、供水管路的安设和日常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无人施工巷道内的压风、供水管路的安设和日常管理由修护区负责。2、因压风机设备检修不到位,影响全矿供风的(风压6kg/cm2以下为影响),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小时,责任人罚款500元。3、因检修不到位或人为原因造成地面供水系统故障或主干管路损坏,影响全矿井供水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小时,责任人罚款500元。4、因检修不到位或人为原因造成大巷主干管路损坏,使主要生产区域压风或供水中断影响生产的,给予责任单位罚500元/小时,责任人罚款300元。5、因检修不到位或人为原因造成大巷主干管路或采区分支管

6、路损坏,使井下一个采区压风或供水中断影响生产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小时,责任人罚款300元。(三)关于运煤系统的管理规定1、井下各煤仓司机和地面集控室必须协调好,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合理调配各煤仓,及时转煤,凡因自身影响或管理不到位,造成煤仓满眼,影响生产的,每30分钟罚责任单位500元/次,责任人100元/次,以此类推。2、各皮带机运输系统及各转载点、给煤机因检修不到位,而造成故障影响生产的,主井停钩或各采区煤仓满眼的,按每30分钟计算,罚责任单位500元,以此类推。(不超过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对现场责任人不及时汇报的罚款100元。3、井下煤仓上口应安装400mm400mm的篦子

7、,如眼口篦子不符合标准或篦子损坏,使大块矸石、长料、杂物等进入煤仓,造成蓬眼、卡眼、堵眼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小时。4、井下巷道维修、清理、卧底或采、掘工作面回收、拆除、安装、转料时,严禁将大块矸石、长料、杂物进入系统,否则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不用的杂物、长料要集中装车升井移交相关单位,严禁进入系统,否则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10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5、采掘工作面必须在运输系统中设置排水系统,做到煤水分流,凡因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水煤进入系统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原煤运输系统在停车或空车运转期间,各转载点喷雾必须及时关闭

8、,严禁长流水现象,凡发现一次,给予现场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如因水煤进入系统,造成煤仓窜眼或皮带机打滑、飞车影响生产的,给予责任单位500元/小时罚款,责任人罚款200元/次;煤仓斜巷长流水应及时引入水沟,凡发现长流水进入煤仓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6、整个生产系统的运转必须服从调度的统一协调指挥,严禁其他单位擅自作主而变更,对于违反规定的,矿将根据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后果,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给予责任人罚款300500元。7、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大块矸石、长料、杂物时,应立即停车处理,严禁大块矸石、长料、杂物进入系统,否则给予当班责任人罚款300元;各系统

9、内出现大块矸石、长料、杂物或水煤进入系统时,转载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同时向矿调度所汇报,调度将对造成杂物进系统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瞒报、迟报者,给予100元罚款;因大块矸石、长料、杂物或水煤进入系统造成影响生产时间较长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小时,同时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8、每月度末,主井、井下主要运输系统及地面选煤厂系统运转正常,月度完成提煤目标任务,给予机电科四大件、保运工区、选煤厂、调度所等相关单位一定的经济奖励。(四)关于运输及提升系统的规定1、车皮及物料装卸管理1)、运输区每天在地面矸石山车场处备足车皮,并冲刷清理干净,以保证各单位装料使用;各单位装料前必须到地面矸

10、石山翻罐笼处登记装料所需车皮数量及车号。2)、运输区必须保证地面装料车皮、入井车皮不得有大底车,保证车辆完好;修旧利废科确保叉车、大平板车的完好,运输区把好车辆入井关,不完好车辆严禁入井。3)、装料单位必须在防护栏外装车,严禁占道,装车完毕后必须用粉笔在车身标注使用单位、日期及物料的使用地点,还要认真填写车皮使用情况标识牌(粉笔、浆糊、标识牌由运输区提供),并把标识牌粘在车皮右上角,且装料车皮号码必须与车皮号码一致,入井前在副井上口进行登记,经运输区批准后方可推到防护栏内轨道上,否则运输区有权拒绝其物料入井。4)、严禁在井下翻车、砸矿车销子、在车皮内拌料;在井下装料及杂物时,必须集中装车且要装

11、满,不得装半车和物料混装;严禁大矸石装入车皮内,以防影响地面翻罐笼翻矸或卡眼。5)、黄沙、水泥、炮泥、速凝剂、木托盘、铁托盘、刮板机链条、电缆钩、瓦石、石子、砖头和炸药等可用车皮装载;U型棚、工字钢、轨道、管子等长物料使用叉车;支架,大型设备使用平板车装,严禁偏重、超长、超宽、超高,且要求车身处捆扎牢靠,两头包扎结实,严禁使用铁丝捆扎。大件装车前,必须将大件上的浮煤、浮矸清理干净,如需增加配重,必须用袋装物方可。6)、装车时必须保证:装车长度小于4.3米;装车宽度小于1.5米;装车高度小于2.2米。7)、料车入井后,生产单位把盖章签字后的矿用车辆要车单交运输区调度员,运输区调度员按矿用车辆要车

12、单要求把料车送达指定地点。生产单位如下急用物料时,由调度所直接指挥运输区及时把物料送到指定地点。8)、各生产单位使用车皮装料,必须在24小时内把料卸掉(以料车送到指定接收地点开始计算时间),以提高车皮的周转使用。特殊头面,则由生产单位以书面报告形式,由分管矿领导平衡后交运输区备案。9)、升井物料在井下装车后,装料单位必须注明单位及日期,物料升井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交、卸掉,周六、周日升井物料推至修旧利废科院内,周一必须办理交卸手续;在井下卸料的,必须把料卸干净,不得留大底车。2、车皮供应、重车运输管理1)、运输区每天必须按矿制定的生产计划供给各单位所需车皮,运输区调度员以生产单位盖章签字后的矿

13、用车辆要车单要求,把车皮送达指定地点。2)、有梭车的施工地点,车皮供应按生产计划为准,确保梭车正常运行,当重车达到30车时,梭车司机必须提前联系调度站把重车拉出,调度站接到通知后40分钟内必须到梭车施工地点把重车拉出;无梭车施工地点,确保其迎头不低于25张座底车,以重车换车皮方式给予供应车皮。3)、凡因自身或其它因素影响,造成该头面车皮计划需变更的(增加或不用的),必须及时通知调度所、运输区,以免造成车皮积压。4)、车皮、料车送到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后,生产单位安排专人整理车场,接收车皮、料车。3、大巷推车管理1)、急用料、超长料方可大巷推车,其它情况严禁推车。2)、各单位需要推车时,本着实事求是

14、的原则,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经运输区、安监处、调度所及矿总值班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3)、井下大巷推车时间为每日16:0018:30,其他时间严禁推车。特殊情况下,经调度所、运输区调度站同意后方可推车;推车前,推车人员必须通知运输区调度站,调度站允许后方可推车。4)、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要及时停止推车;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警号。4、叉车、大平板车管理规定1)、职责界定(1)、修旧利废科:负责全矿叉车、大平板车的统一管理、使用、审批、维修、在籍统计。(2)、运输区:负责全矿叉车、大平板车的升井、入井、及井下所辖巷道运输过程中的

15、安全监督管理。(3)、安监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叉车、大平板车的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并对叉车、大平板车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4)、使用单位:负责对叉车、大平板车的领用、大件装车及斜巷运输等工作的落实。2)、管理规定:(1)、各单位需使用叉车、大平板车前,必须持有使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申请单,方可领用。每辆车缴纳50元押金,在申请日期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每日每辆车20元收取滞纳金,依此类推。(2)、使用单位必须认真检查叉车、大平板车是否完好,发现达不到完好标准的,有权拒绝使用,并汇报分管车辆矿领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3)、修旧利废科要严格执行叉车、大平板车定期维修制度,如因维修人员不负责任而出现叉车、大平板车故障,或因叉车、大平板车安全质量不完好而影响生产的,对修旧利废科罚款1000元,行政主要负责人罚款500元,专职维修负责人送“三违”学习班学习。(4)、使用单位在大件装车前,应安排当班队长对叉车、大平板车完好进行检查,如因叉车、大平板车不完好而装车造成车辆掉道和其它事故,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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