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推进者-环球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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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球法律评论年第 期法家的尚法思想更契合“ 法治中国” 的当代使命。“ 以法治国” 是法家著名的学派观念。法家强调, 国家的治乱与兴衰, 关键取决于国家法度的有无与好坏。因此,法家主张公布国家法度, 强调“刑无等级” ,要求“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是客观的、普遍的、公正的行为准则, 必须使法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法令一出,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即所谓 “刑论证了法作为治理规则在“定过不避大夫, 赏善不遗匹夫。 ” 法家还从工具理性的角度,分止争”、 “兴功惧暴” 以及“一民而使下” 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总之,传统中国的法家文化, 是现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文化资源基础之一。当然,法家人物的变法实践及其

2、具体变法措施未必具有永恒意义,对于其中的人治主义思想、专制主义因素和集权主义成分以及反对思想开放、实行思想管制等, 我们必须予以摒弃。但是,对于法家思想所蕴含的许多理论主张,完全可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作出通俗易懂的当代表达, 经过创造性的转化, 就具有一定的文化力量与当代价值。充分“认知中国原生有助于更为清晰地把文明的基本理念” ,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的中国原生文化资源基础,握“法治中国” 命题的理论内涵,而这亦展现着大国崛起的中国所理应具有的一种文化自信。做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推进者刘海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当前新形势下,着力加强法治

3、,在国内,可以实现人们期望的“政简刑清”,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凝聚民心,集中精力搞发展; 在国际,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 争取更多朋友, 为世界和平和人类幸福做更大贡献。以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中国历史上既有丰富经验,也有深刻教训。秦 汉以来,凡“治世”,诸如“文景之治” 、“贞观之 治”和 “康 雍乾”时期,对法 律和制度 建设比较 重视,实现了国家稳定和发展。凡是乱世或王朝衰落,都是法律遭破坏制度紊乱时期。年 月,在著名的延安“ 窑洞对” 中,毛泽东主席指出,实行民主, 由人民监督政府,才能跳出历史兴亡的周期率。这话是对的。但是,过去曾将民主当做解决党内外许多问题的手段,也颇具实效。但

4、是认为它“只是一种手段”,就不无偏颇了。正 是由于这一非全面认识, 忽视了民主制度建设,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 在“民主”名义下开展了一系列政治运动, 直到“文化大革命” 实行“大民主” ,破坏了宪法和各种法律, 严重摧残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几乎使党和国家险陷历史周期率陷阱。韩非子有度。孙皓晖: 大秦帝国第六部, 河南文艺出版社年版,第 页。 做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推进者经过修邓小平说: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 ” 年通过的现行宪法,订,逐步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经多年努力,我国法治建设虽曾出现并且现在仍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但毕竟有

5、了长足进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正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在新的起点上,提出的新目标和新任务。中央指出:“建设法治中国, 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这里,中央将“法、”“依法”、“法治”强调得十分突出。这是由于社会主义法的基础是民主,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党和人民治理国家, 共产党执政, 政府行政, 必须依据人民的意愿, 遵照由人民意愿制定的法律;法的生命力是实行,国家治理、政府治理、 社会治理, 依据法律,法才不会成为具文。法在此处是一个总合概念,包括宪法和基本法以及依据宪法、法律制定的其他形式法律。

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依法治国的关键、核心是依宪治国,即依宪法治理国家。我国宪法肯定了人民主权地位,规定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 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尊重保障人权原则。概括说,即肯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因如此,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十分重视宪法和宪法的贯彻与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 决定指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习近平同志说, 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贯彻落实宪法的各项规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论从国内建设还是从国际形势发展看,现在和将来都是我国面临的最大政治。有鉴于此, 党

7、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了贯彻落实宪法,进一步保障和尊重人权,围绕宪法的实施和监督, 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做了一系列重大决定。诸如明确规定,“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并规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决定建立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 追究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为我国法学界、 法律界多年讨论的进一步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提供了新的想象空间和原则思路。又如关于行政执法,涉及面广、牵扯人多, 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中央决定整合行政执法主体,完善

8、执法程序, 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并特别提出要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这对改变实践中存在的某些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 应移交司法的案件以罚代刑,或不应移交的推诿给司法,罪与非罪界限混淆, 以及案件调查、 侦缉过程中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等,将起有效遏制作用, 有利于减少国家行政、司法资源浪费, 加快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司法是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 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为此, 中央决定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9、 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 完善主审法官、 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推进审判公开, 检务公开,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第 页。 环球法律评论年第 期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 司法渠道。中 央还决定,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以及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等等。应该说,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央决心大, 规定明确。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将使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现代道路上前进一大步,进而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国内进一步赢得民心,在国际上赢得良好声誉。综上所述, 本着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在建

10、设法治中国方面,中央决定采取的举措和准备采取的举措是重大的、明确的。毋庸置疑,它将会逐步得到贯彻落实。但也应看到,除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等决定外,多数举措是准备采取或逐步推进、完善和健全的,即使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也还有不少后续工作。所以严格说,决定的许多内容只是一幅决心实施的蓝图。除此之外,随全面深化改革的进行,还涉及其它方面的法律甚至司法问题,如资源分配由市场决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发展,以及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尽管方向已经明确, 决心已经下定, 得到人民群众普遍拥护,且有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保证,但以现在为起点, 将蓝图变为美好的现实, 还有很长路要走。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任何改革与发展都不

11、可能不是对现成制度的某种程度突破,因而不可能不存在困难和遇到阻力,尤其是像在我们这样的亿人口的大国。邓小平曾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 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 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这话是年说的,时隔多年,封建家长制的领导关系虽有所减少,但官本位遗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社会基层组织仍然存在,并且随经济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不同利益群体,改革进程中, 他们相互之间的博弈很难避免。这就是说,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我们既要看到美好前景和有利条件,增强信心, 又要充分估计前进道路上可能出现

12、的阻力,并做好准备。这样才能妥善应对挑战,获取伟大胜利。为了使这一伟大历史性的目标变为现实,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摆脱旧传统的影响,“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承传中华优秀历史文化,大胆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进程的文明成果,既扎扎实实摸着石头一步步向前探索,又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在理论上做出贡献,积极参加顶层设计,做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者。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成熟法学理论的引领蒋传光(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邓小平文选第 卷,人民出版社年版,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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