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设备各类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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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公司发电机操作规程1、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操作规程。2、新装、大修或停用10d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吸收比不得小于1.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3、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4、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动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5、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

2、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动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6、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7、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8、发电机有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Z。9、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10、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批示及各动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

3、机的载荷。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值。11、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回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10KV以下配电装置使用规程1、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动运行与维护,高压巡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二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2、高压油开关的瓷套管应保证完好,油箱无渗漏,油位、油质正常,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传动机构灵活可靠。并应定期对触头的接触情况、油质、三相合闸的同期性进行检查。3、停用或经修理后的高压油开关,在投入运行前应全面检查,在额定电压下作

4、合闸、跳闸操作各三次,其动作应正确可靠。4、隔离开关应每季检查一次,瓷件应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和螺栓应无松动;刀型开关应无变形、损伤,接触应严密。三相隔离开关各相动触头与静触头应同时接触,前后相差不得大于3mm。5、避雷装置在雷雨季节之前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应测量接地电阻。雷电后应检查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地线均应完好无损。6、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8、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1Km处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

5、接地;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的保护零线以及塔式起重机的行走轨道均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9、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级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10、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的要求,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运行可靠、保护有效。11、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

6、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12、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13、在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低压电器;在多尘和潮湿或易触及人体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型低压电器。1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按规定合理选用。严禁在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1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应装设端正、

7、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在0.61.5m。16、每台电动建筑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17、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18、架空导线的截面应满足安全载流量的要求,且电压损失不应大于5%。同时,导线的截面应满足架空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绝缘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施工现场导线与地面直接距离应大于4 m;导线与建筑物或脚手架的距离应大于4m。19、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

8、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20、照明采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1)、一般场所为220V;(2)、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 m等场所不大于36V;(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不大于24V;(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21、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22、使用移动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23、电压400V/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供电。发电机组应

9、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

10、牢固可靠;(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衡,不得用力过猛。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10、使用冲击钻或电锤手柄,应符合下列要求:(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

11、禁用木杠加压;(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11、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钉枪内幸免不得装有射钉弹。起重吊装机械一般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

12、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3、各类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4、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或拒绝执行。5、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6、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7、起重机

13、的变幅指示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8、操作人员进行丐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9、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0、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作业。1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

14、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12、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13、起吊载荷 达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14、重物起升和下除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回专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15、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

15、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拔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1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表1)的规定。表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 1115204060110220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1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8、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作用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使用编结的钢丝绳,其编结部分在运行中不得通过卷筒和滑轮。19、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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