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干线波分传输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分册)最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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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GBG2009-3035项目名称: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的限公司贵州省广电干线波分传输系统项目第二分册(技术部分)目录一、工程要求31. 概述 32. 工程概况 33. 配置要求 54. 供货及服务内容 7二、 技术要求 71. 概述 72. 系统组成 83. 设备及性能要求 94. 系统性能要求245. 光监控信道(OSC) 276. 波分系统的保护297. 网络管理系统29三、一般要求 341. 对设备一般要求34一、工程要求1. 界面1.1 本章节为买方贵阳至八地州市波分传输系统建设工程部分。根据工程部分的波分系统技术组网方案,确定波分系统及网管系统设备的数量

2、。工程供货范围见图2.1 图2.1工程供货界面1.2 所供设备必须符合本文件的技术规范书和工程部分的所有要求。2. 工程概况 本期工程买方贵阳至八地州市波分传输系统拟新建4010G波分系统,拓扑为3个波分环网。具体网络结构如下图所示:东环包含节点站:贵阳、凯里、铜仁、遵义;西环包含节点站:贵阳、毕节、六盘水;南环包含节点站:贵阳、安顺、兴义、都匀。图2.2买方波分传输系统工程拓扑图 本期工程考虑将数字电视业务和宽带IP数据业务接入至新建波分系统中,业务所涉及的站点为贵阳、遵义、铜仁、凯里、都匀、兴义、安顺、六盘水、毕节九个市。其余站点不上下业务。(要求为光放站)要求如下:1、该波分系统需满足数

3、字电视业务和宽带IP数据业务的传输需求,且业务容量都为3G; 2、数字电视业务和宽带IP数据业务需在业务端口上物理隔离;(但可在波分传输中合在同一个10G波中)3、所有业务需在波分层面作保护,且保护倒换小于50ms,满足电信级的倒换要求;4、各节点站的GE业务板需满配GE光口。还需对该波分系统上适用的10GE端口业务板进行说明和单独报价;GE业务板八个地州市各配置一块备件,贵阳配置两块备件。光放和OTU按本工程使用量的2%配置备件。光放按本工程所用的最大功率配置,且含各种类型的配套光衰。OTU备件按可变OTU配置。注:上述端口配置为业务端口配置。其中:GE/10GE用户侧接口均统一采用1310

4、nm单模短距光接口与骨干数据设备对接。5、卖方须根据自己的设备提出具体的保护方式,并给出波道配置图和核算出具体总配置和单站设备配置。6、 对于到目前为止,ITU-T仍未形成最终建议规范,卖方应在ITU-T发表新建议后,在合同保证期内负责免费修改或更改所供设备和系统的管理软件。3. 配置要求3.1 光纤参数3.1.1 光纤使用类型本工程根据光缆为ITU-T G.652光纤,工作波长均为1550nm窗口。3.1.2 光纤衰减本期工程的站间距离及衰减见附件贵州广电波分传输系统工程光缆测试报告:所给出的衰减值已包含光纤衰减、光纤熔接衰减和光纤富余度及ODF架连接器衰减。3.1.3 光纤色度色散指标本期

5、工程所用G.655光纤的色度色散系数暂按5ps/nm.km;G.652光纤暂按18ps/nm.km考虑。此指标最终以现场测试值进行修正。3.1.4 光纤PMD指标本期工程中所用G.655光纤的偏振模色散(PMD)平均值按0.3ps/考虑, G.652光纤的偏振模色散(PMD)平均值按0.5ps/考虑。详细光缆测试PMD值见附件贵州广电波分传输系统工程光缆测试报告。3.2 波分系统配置3.2.1 本次招标工程的波分传输系统是40*10G系统。卖方应在贵阳、遵义、铜仁、凯里、都匀、兴义、安顺、六盘水、毕节9个站点配置40波系统的合、分波系统。3.2.2 投标方应根据其设备性能,提供本工程各波分光放

6、段和光复用段配置的综合计算结果,包括:衰减、色散补偿(DCM)、PMD等。并分别计算满波道配置时每个光放段(span)每个信道的双向OSNR值。卖方应提供本次投标工程中的系统配置的仿真计算过程及结果。3.2.3 卖方应根据其设备性能及本工程的模拟传输系统配置图分别计算出每个光复用段的DGD值,并给出各光放段DGD值对系统配置的影响以及补偿方式,同时卖方应说明每个光复用段所允许的最大DGD值。3.2.4 卖方应分别说明带外FEC、带内FEC或卖方特有的其它各种编码技术的使用原则以及在本工程投标方案中的具体应用。3.2.5 卖方应说明本设备的色散补偿方式及计算方法,以及在本工程投标方案中的色散补偿

7、模块的具体取值。3.2.6 本次招标工程中,卖方应说明超长段和多跨段的具体实现方案、应用技术,并给出详细的计算参数(必须包括OSNR值),同时给出本次报价设备类似长跨段工程的开通纪录及相应参数。 3.3 波分设备配置3.3.1 波分设备中采用集中供电的电源盘按(1+1)热备用配置,如果设备采用分散供电方式,要求每个机盘应有2路供电。3.3.2 本次招标的机架高度按照2.2m考虑,设备工作电源电压按-48V考虑,卖方应根据本期工程需求完成配置清单,每站的机架配置图;卖方应提供机柜集成度、子架槽位数和本期工程所用单板占用槽位数信息。卖方应提供本次工程所使用单板重量、单板功耗;各站每机架波分设备满配

8、置时的总功耗和本期实际功耗,满配置的总重量和本期实际重量。3.3.3卖方还需将本系统逐步扩容至满配时,所需增加的板件和费用进行详细陈述。(要求扩容时只在业务站增加板件,其余站点不作任何变动)3.4 网络管理系统卖方应按本工程配置要求详细说明网管实现方案,如系统组成、管理功能、管理网元数、网元计算方法、本工程网元数及空余网元数等。EM应符合技术规范书技术部分相关条款的要求。要求新设网管应具备管理五年内新建及扩容波分系统的能力,硬件配置应不低于当前主流PC服务器的配置水平。3.5互联互通1卖方设备是否有与其他厂家设备互联互通的应用实例,如本次工程新建波分系统(开放式)通过OTU与那些厂家SDH系统

9、(2.5Gb/s 、10Gb/s)有过成功对接实例,若有,请详细给出应用资料,并说明网管管理程度。2、卖方设备是否作过与其他厂家设备互联互通的测试,若有,请详细给出测试数据。3.6 公务通信系统本工程在各站点均不要求配置公务通信系统。3.7支持业务本工程新建波分系统主要应用于省会贵阳与八地州市的大容量传输连接,提供多业务的透明传输,因此在客户侧接口,波分系统应支持以下业务:1SDH业务:支持ITU-T G.707建议规范的STM-N(N=1、4、16、64)的SDH业务;2以太网业务:支持10M/100M、GE、10GE以太网业务;3、ATM业务;支持采用ITU-T G.707建议规范的STM

10、-N(N=1、4和16)的ATM业务;请卖方列出所提供波分设备可支持的业务和符合的接口标准。4. 供货及服务内容4.1采购设备-波分光纤传输设备-附件(缆线、安装材料、专用工具等)-波分网管设备-其它卖方认为必须配备的配套设备及辅助设备附件中专用工具和网管现场维护终端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专用工具包拟配30套。(专用工具包所含工具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网管现场维护终端指笔记本电脑,拟配10台。4.2 技术服务内容卖方提供技术服务内容如下:-设备安装督导、调测及验收测试-联络会议-工厂检验技术服务具体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确定。二、 技术要求1. 概述1.1 本文件为买方波分传输

11、网系统建设工程的技术规范书的技术部分。1.2 本文件内所引用的ITU-T建议均是指ITU-T最新通过的建议。对于那些在本文件中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而ITU-T已有建议的技术规范,应满足ITU-T最新建议。对于到目前为止,ITU-T仍未形成最终建议的规范,卖方应在ITU-T形成最终建议以后,有义务将所供设备升级为符合ITU-T的最新建议。1.3 卖方对本文件的每一条款必须逐条作出明确的答复,并写出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否则视该条回答无效。1.4 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经过现场验证过的成熟设备。1.6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 系统组成2.1 波分系统的组成及分类4

12、0波道的波分传输系统是由波分复用终端设备(OTM)、光分插复用设备(OADM),光线路放大设备(OA)和色散补偿光纤(DCF)设备组成。(1)OTM设备包括合波器、分波器、波长转换器(OTU)、子速率透明复用器(T-MUX)(可选)、光功率放大器、光前置放大器、光监控信道(OSC)分波器/合波器;(2)OADM设备包括光波长分插滤波器、波长转换器(OTU)、子速率透明复用器(T-MUX)(可选)、光功率放大器、光前置放大器、光监控信道(OSC)分波器/合波器;(3)OA设备含光线路放大器、光监控信道(OSC)分波器/合波器;(4)色散补偿光纤(DCF)根据色散容忍范围和光复用段长度配置。2.2

13、 支持的业务(1)SDH业务:支持ITU-T G.707建议规范的STM-N(N=1、4、16和64)的SDH业务。(2)ATM业务:支持采用ITU-T G.707建议规范的STM-N(N=1、4、16)信号结构的ATM业务。(3)IP POS业务:支持采用ITU-T G.707建议规范的STM-N(N=1、4、16)信号结构的IP POS业务。(4)以太网业务:支持快速以太网(FE)、千兆比以太网(GE)、10GE业务。(5)未来可能广泛应用的其它业务,如Fiber Channel、ESCON、FICON、Digital Video等。(6)其他的任意速率业务(34Mb/s2.5Gb/s),

14、如:PDH业务;FDDI等。2.3 光通路信号要求(1)主光通道传输的光通路信号为GE(1.25Gb/s)、STM-16(2.488Gb/s或2.67Gb/s)和STM-64(9.953Gb/s或10.71Gb/s),以及其他任意速率的业务(34Mb/s2.5Gb/s)。(2)在典型色散值限制下,G.652光纤上承载STM-64(9.953Gb/s、10.66Gb/s或10.71Gb/s)信号时,若其传输距离超过系统的色散受限距离时,则应采用色散管理技术(参见ITU-T G.691 8.3)等必要的措施来保证STM-64(9.953Gb/s、10.66Gb/s或10.71Gb/s)信号的传输。3. 设备及性能要求3.1合波器/分波器及其要求3.1.1目前波分系统中使用的合波器有多种类型,卖方应说明所提供的合波器的类型。合波器应满足3.1.1各项参数的最低要求,并在表中填入所供设备的参数值。表3.1.1 合波器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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