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靖城镇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承包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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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靖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南靖高新区(含靖城镇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承包合同书甲方: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环境卫生整洁美观。根据公开竞标结果,由乙方承揽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作业项目,为明确责任确保便于执行,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协议如下:一、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责任范围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范围内所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广场、绿化带及店面前的环境清扫保洁,及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靖城镇区范围内住户、小区、企业、

2、沿街(路)店铺、垃圾池(箱)的垃圾收集并负责清运至靖城垃圾场填埋处理。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道路总面积约507896平方米;具体承包责任范围为:1.南靖高新区兰陵路、科技路、利达路、东城路、工业路、创业路、观音山路、靖东路、靖林路、石靖快速路、九美支路、宝新路、利达1路、横一路的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高新区道路面积约359156平方米;2.靖城镇区国道319线镇区段、兰陵路、中华路、自由路、中山路、柑园路、平等路、解放路、东厦路、光明路、和平路、前进里路、桥头尖、九龙江堤岸等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靖城镇区道路面积约148740平方米;3.因部分市政建设尚未建成完

3、善,承包期限内若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内新增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该新增面积无偿列入乙方应承担的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管理,不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承包款)。二、承包期限自2013年5月1日起至 2014 年4月30日止,期限壹年。三、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金额和拨款方式1.年承包金额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每月承包额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2.付款方式:甲方对乙方清扫保洁进行考评,根据月综合考评结果,甲方应在次月月初根据乙方所提供的税务票据向乙方支付上月承包金,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承包金额(甲方监督检查考评后,需扣款可直接从中扣除)。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清扫

4、保洁时间为白天全天清扫,全日保洁;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全天候巡查清扫,及时清运保洁,确保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环境卫生整洁,不留卫生死角。以路面整洁为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区域的清扫保洁作业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2.在承包期间的责任管理期内乙方被检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惩罚,具体惩罚标准参见本合同有关规定。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作业中需要配备垃圾清运车不少于壹部(1.5吨及以上垃圾装卸总量);三轮摩托车(垃圾收集)不少于壹部;垃圾保洁车不少于15辆;自行招聘安排经培训后的道路清扫保洁人员至少21名及机动车驾驶员2名,管理人员1名以上。垃圾清运车、三轮摩托车、垃

5、圾保洁车、保洁人员等如果不够用由乙方负责自行配置,以满足正常保洁需要。乙方在本承包合同签订后3天内必须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组成、垃圾清运车、三轮摩托车、垃圾保洁车全部配齐到位,若未按时配齐到位视为违约,承包合同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重新组织竞标。4.乙方及其雇用的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部门有关规定,如乙方及其雇用工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5.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对工人及清扫工具、器械的管理,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操作规程,文明作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乙方要保证承包路段运载垃圾的机动车安全行驶,并按相关交通法律、

6、法规的规定使用。如有粘贴“环卫”标志车辆,不得对外营运。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人员、车辆等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乙方雇佣工人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必须为环卫工作人员购置环卫工作服。乙方属独立承包的法人单位,用于清扫保洁的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工具费、工伤费以及过节费、慰问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严格按照清扫保洁时间、质量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卫生清扫保洁任务,自觉配合甲方检查、考核。8.责任清扫保洁服务期间,如乙方及其雇用人员在清扫保洁、清运垃圾等工作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导致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9.如

7、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若乙方未做好配合,甲方将雇人清扫保洁,该清扫保洁费用将从乙方的月承包费用中扣除(甲方将以现场拍照为据)。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若发现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1.合同期间,除不可抗力和本合同条款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五、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作业要求1.清扫人员必须在每天早

8、上7:00之前,下午14:00之前完成对所承包路段责任范围的清扫,清扫率达100%,并将清扫垃圾运至就近中转站(垃圾池)。2.保洁要求:保洁人员必须在每天早上6:0012:00,中午12:0018:00对所承包路段范围进行保洁,保洁率应达100%,并对沿路店面垃圾进行收集,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垃圾池)。3.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质量要求:每天严格按规定时间对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范围内的住户、小区、单位、企业、沿街(路)店铺、垃圾池(箱)的垃圾进行收集,并负责将垃圾清运至靖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质量要求: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应当日清运处理

9、,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并负责做好靖城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处理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垃圾填埋场应定期进行消毒、填埋、整理,防止蚊蝇孽生,费用由乙方负责。4.工业类生产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要求:南靖高新区(含靖城镇区)范围内的企业的工业类生产垃圾处理(环保要求特殊处理的工业垃圾除外),高新区城管中队每月按完成的工业类生产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具体数量(车)和南靖高新区(含靖城镇区)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考评细则要求拨给乙方工业类生产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每车清运处理费用为250.0元/车(标准: 3吨及以上垃圾装卸总量为一车)。5.工作目标:清扫率、保洁率、垃圾收集处理率达100%

10、,确保所承包路段责任范围内整洁亮丽。6.清扫保洁及日常除草质量要求:道路路面干净见本色,道路整体清洁,所承包路段责任范围内做到“八无六净”。“八无”即: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泥土、无纸屑、无死动物及人畜粪便、无积水、无杂草。“六净”即:路面净、边角净、沟眼(下水口)净、人行道净、花坛内及周围净、垃圾箱及果壳箱净。树穴要干净,及时清理枯枝和落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道牙口杂草应由保洁人员清除清扫。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上路作业。应将所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及时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垃圾池),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严禁

11、焚烧。沿途公交站台和道牙口应进行清扫保洁;人行道旁如出现成袋、成堆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将垃圾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垃圾池)。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不得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完好,由保洁人员每天清理不少于两次,每天清洗不少于一次,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底部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1.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并将垃圾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垃圾池),垃圾收集容器排放定位整齐,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进

12、行药物消毒(蚊蝇孽生季节一星期一次,其他季节一个月两次)。7. 垃圾箱、垃圾收集池的日常保管,垃圾箱、垃圾收集池完整移交乙方后,乙方在承包期内有责任负责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恢复。六、考核标准及办法1.考评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以日检、周检、月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日检查分值为100分,由甲方安排人员每日进行检查;周检分值为100分,每周进行1-2次检查;月检分值为100分,每月检查1次。周检与月检由甲方组织进行考核检查。日检、周检、月检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计算后

13、形成月综合考评成绩,其中日检考核占40%,周检考核占30%,月检考核占30%。2.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管理需要,组织重新修订本考评细则及评分办法,乙方均应无条件予以执行。道路清扫保洁考评细则附后。七、奖惩办法1.当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不奖不罚;当月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下(不含90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扣当月承包经费的10%;当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扣罚当月承包经费15%。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连续两次或一年内有3次月综合考评成绩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以及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清扫保洁和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合同解除

14、后甲方将重新组织竞标,确定承包企业承揽业务;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承包人承包期内实际使用人数达不到核定人数的,按实际使用人数比例拨付承包经费。4.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范围内的住户、小区、单位、企业、沿街(路)店铺的环境卫生服务费由高新区城管中队负责收取,缴入园区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征收,若乙方未做好配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八、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同日须缴纳年承包价的10%(即人民币 元)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开具给乙方履约保证金收据,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工作移交于甲方,甲方在移交后十个工作日内

15、全额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但如承包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南靖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留存壹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执行。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附件:1.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靖城镇区)道路清扫保洁考评细则2.南靖高新区(工业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明细表3.靖城镇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明细表。甲方签章: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乙方签章:管理委员会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注:竞标人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报名手续后即视为认同本合同基本约定,与发包方协商后可增加补充条款,但不得与本合同范本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附件:1南靖高新区(含靖城镇区)道路清扫保洁考评细则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项目考评标准与扣分情况应扣分道路清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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