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合规性评价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432885712 上传时间:2022-09-22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EMS合规性评价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EMS合规性评价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EMS合规性评价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EMS合规性评价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EMS合规性评价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EMS合规性评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EMS合规性评价(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环境)合规性评价记录污染物排 放类别骨口. 序号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要求合规性证据收集记录判定 结论污水排放1泵体零件清洗液的排放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96 :排入II类污染物执行1级标准;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 L :化学需氧量(COD) : 100mg/ L ;总锰:2.0mg/ L ;磷酸盐:0.5mg/L ;总锌:2.0mg/ L : pH : 6 9;悬浮物(SS): 70mg/ L;氨氮:15mg/ 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5mg/ L ;石油类:5mg/ L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II类区执行一级标准。3、 水污染防治法

2、:(14条)污水排放申报登记;(15条)缴纳排污费; (24条)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限期治理;(29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32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4、 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0条)禁止向渭河流域水体、河 床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及其它化学类有毒有害废液和贮存、堆放、倾倒 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5、 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16.2条)向水域倾倒工业 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1.1条)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 态平衡的活动。(11.2条

3、)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符合2整机零件清洗液的排放1)生产技术保证部对污水排放进行 了委外检测,2004年9月 13日西安市 环境监测站对水样按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 I级标准进行 了检测,检测结果排放未超标监测 报告:西环验字(2004)第041号02)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公 司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并得到 西安巾环境保护局表彰(市环发200569 号文件)。符合3锰磷化槽液(Mn、P、Zn、Ni)的排放4锰磷化后清洗水的排放符合5电泳清洗槽液的排放符合6防锈槽液的排放符合7脱脂槽液的排放符合噪音排放1空压机供气产生噪音排 放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4、标准:川类标准,适用用工业区,川级:昼间是65dB(A)、夜间是 55dB(A)。2、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2.3条)测量应在被测企事业单位的正常 工作时间内进行。分为昼、夜间两部分;(3.1条)围绕厂界布点。布点数目 及间距视实际情况而定。在每一测点测量,计算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等效声级,填入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记。3、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90 : (4.9条)机械加工设备的噪声 指标应低于85dB(A)。生产技术保证部对噪音排放进行了 委外检测,2005年9月14日西安市环 保局新城分局环境监测站对噪音按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测点8个进

5、行了检测,检测结 果均符合排放标准。监测报告:新 环监(噪)字(2005)第(002) 号,机加工设备噪声委外检测符合2机加工设备噪音排放(环境)合规性评价记录污染物排 放类别骨口. 序号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要求合规性证据收集记录判定 结论废气、有 害气体排放1机动车辆尾气排放1、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761.5-93 :汽油车发动机在怠速工况 下排气管排出的一氧化碳(CO) 4.5%、碳氢化合物(HC)的容积排放浓 度。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7.1条)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 的排气筒,应按其咼度对应

6、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7.3的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5条)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尾气每年做车辆排放检测都达标符合2制冷剂(R22 R407(等)泄漏有害气体排放产品开发部试验室安装有制冷剂回 收装置,进行回收。3焊烟排放排气筒有个别低于15米,X年X月X 日检测(待检)基本 符合4锰盐磷化、锌盐磷化酸 气排放X年X月X日检测(待检)5涂装电泳漆槽用效率咼、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37条)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

7、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 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 能正常作业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在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期 间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的,应当将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 他减轻大气污染的措施。4、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第 2条)各缔约国应依照本公约以及它们所 加入的并且已经生效的议定书的各项规定采取适当措施,以保护人类健康 和环境,使免受足以改变或可能改变臭氧层的人类活动所造成的或可能造 成的不利影响。与有资质的回收部门签订合同进行 回收,平时漆槽分类贮存。基本符合6涂装电泳洪干1纸张的废弃符合2纸包装的废弃符合3电线的废弃1固体废弃

8、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7条)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 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环境)合规性评价记录序号环境因素4办公纸张的废弃5废纸箱的废弃6废电器及配件7工废金属零件8废金属工具、量具的废 弃9铁屑的废弃10可降解的塑料废弃11废弃的塑料瓶12不可回收的工业垃圾 (废砂轮板、废磨盘、砂轮片)的废弃13废油桶的废弃14塑料周转筐的废弃15废弃大木托16废弃大木箱17泡沫包装的废弃18生活垃圾的废弃19建筑垃圾的废弃20香蕉水瓶、酒精瓶的废 弃1废墨盒的废弃2废硒鼓的废弃3废碳带的废弃4

9、废日光灯管的废弃5废灯泡的废弃6废电池的废弃污染物排放类别固体废弃 物排放法律法规要求1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7条)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 物;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 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 倒、堆放固体废物。(42条)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 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9条)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不得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 运输的单位运输不得随意倾倒、

10、抛撒或者堆建筑垃圾。(14条)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规定的运输线路、时 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需临时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按照有关规定 输审批手续。(15条)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3条)鼓励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 逐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8条)设置垃圾箱(桶)、转运站等设施。(9条)按规定倒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4、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 三、回收、 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30.回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金属、废旧轮胎

11、、废旧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油、废旧家用电器、废 旧电脑及其他废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38.利用废纸、废包装物、废木制品生产的各种纸及纸制品、包装箱、建材产品。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3条)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62 条)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55条)不得擅自倾倒、堆放;(57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58)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9条)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合规性证据收集记录资材管理部制定了一般固体废弃物 控制规程

12、,对于回收、综合利用再 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可回收固体废 弃物)由资材部统一交给废旧物资 经营回收资格的公司回收。对于回 收、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生产的产 品,可回收固体废弃物收集后送到公司 指定的废弃物资存放区。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由各部、各单 位收信清理后送到公司厂区外的东 方机电(集团)公司垃圾站,由东 方负责运输垃圾。建筑垃圾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清运制规程,由各部门负责收集后统 一送到公司设置的分类垃圾箱内隔判定结论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污染物排放类别序号环境因素油棉纱、油手套的废弃危险废物的处置89101213141516171污水处理后污泥的

13、废弃 废电容的废弃橡塑手套的废弃油抹布的废弃油漆桶、油漆刷子的废 弃废蓄电池、废电瓶的废 弃废泡沫的废弃废漆渣的废弃 废弃磨削液的废弃 化学危险品容器的废弃 办公用电的消耗办公用水的消耗能源、资源的使用和消耗办公暖气的消耗办公纸张的消耗压缩空气的使用 车间电的使用 车间水的使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境)(合规性评价记录物管理计划,(62 条)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55条)不得擅自倾倒、堆放;(57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1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9条)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0条)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4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2、3、4、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的规定执行。5、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3条)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 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7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6、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4条)对不再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和 可能残留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应依照国家法律和规则,进行废弃处置,以 清除或尽可能减轻对安全、健康和环境的影响。1、节约能源法:(21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 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第22 条)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 度。(37条)建筑物的设计与建筑应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 和产品,减少采暖、制造和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