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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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材料家庭保护我国历来重视家庭在养育孩子中的重要作用。在未成年人保护 法 中规定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的保护,排在首位的就是家庭保 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如何履行监护人职责、实施家庭保护作 了若干规定,而要取得孩子养育的成功,促进孩子健 康成长,父母就要熟知 这些法律规定,充分认识家庭保护的责任,在 抚养教育孩子的实践中依法行 事。要领之一 了解孩子的权利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个最大的亮点是明确提岀了未 成年人 的权利,即“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圈、参与 权等权 利”。这是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有关规定的概括。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贯穿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2、字里行间, 在家庭 保护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比如新法增加了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 规定,是对 未成年人人身权和人格尊严的保护;规定在作出与孩子有 关的决定时要听 取他们的意见,是对未成年人参与权的保护;规定应 当关注孩子的生理、 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保证孩子的睡眠、娱乐和 体育锻炼时间,体现了对 未成年人发展权的保护等等。不仅有限制性 条款,更多地是增加了指导性 条款。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是家庭保护的根木。可是谈到孩子 的权 利,有的家长却说小孩子有什么权利呀?还不是得听大人的! 也有 的说: 现在的孩子就够难管了,再让他们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 权利,我 们当父母的怎么玩得转呀! 事实上,父母为孩

3、子所做的一 切,无论是 否自觉、是否自愿,无论能否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 在客观上都对孩 子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关系到未成 年人的权利能否得到 充分地行使与维护。教育提示了解未成年人的权利是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必要前提。父 母不 是单纯的对孩子生活的照料者、思想行为的教导者和控制者,更是孩子健康 成长的引领者,让孩子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和能力,促进孩子主动发展。父母 的责任是给孩子创造成长的机会和条件,挖掘他们发展的潜能,而不是被动 地做父母的附庸。在这方面,父母转变观念、提高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能力 是非常重要的。要领之二 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小陈的父母在他 2 岁时就离婚了,法

4、院判决他由父亲抚养,此 后母 亲再嫁。事实上他是与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父亲从不管他,母 亲也不来 看他。爷爷去世后,小陈便和父亲住在一起,父亲经常打骂 他,后来把他 赶出家门。小陈无家可归到处流浪,也没有生活来源。 在当地居委会和律 师的帮助下,小陈把他的父母告上法庭。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 法履 行对未成年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夫妻之间由于各种原因解 除婚姻是 夫妻双方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抚养教育 未成年人的义 务。有的父母在离婚后也随即放弃、削弱或扭曲了自身 对孩子的养育职 责,有的不直接抚养孩子就中断了与孩子的联系,有 的直接抚养孩子却不

5、让对方接触孩子,人为地制造了孩子抚养教育中 的种种问题,都是侵害了 孩子的合法权益,是违法的;也有的父母因 为外出务工、出国等原因长期 不与孩子共同生活,不管孩子;有的父 母忙于工作,为了孩子拼命挣钱却 忽略了孩子;还有的家庭把孩子教 育交给一个人负责,尤其是父亲缺 位比较普遍;更多的是在孩子成 长的关键期没有给了必要的教育等等, 这都是父母履行监护人职责方 而存在的问题。教育提示许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许对监护人的称谓感到陌生,其实您就 是 孩子的监护人。在我们国家,监护是民法中的一项制度,就是对不 具有行为 能力的人或不完全具有行为能力的人设立保护人。具体来 说,就是父母要对 未成年孩子的人身

6、、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 督和保护。如果父母双亡 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依法由其他人担任监护 人;如果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 他原因不能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规定 “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 成年人代为监护”。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对 孩子撒手不管,依然要承 担抚养孩子的费用,关心孩子的成长;孩子是父母 双方的,无论是否 离异、工作多忙,孩子的抚养教育都是双方的事,是父母 不可推脱的 法定责任。要领之三 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为了保障未成年人权利的实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特别强 调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创造良好 环境包括给孩子创造

7、良好的物质生活环境、学习探索的环 境、休闲娱乐环 境和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的人际环境等等,这些都是孩 子健康成长所必需的 家庭条件。这其中家庭成员和睦的人际环境最为 重要。全国未成年犯调查 表明,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的家庭 关系不好的比例高出普通孩子 好几倍,而家庭关系越是不好,离家出 走的比例越大,频次越高。城市闲 散未成年犯与父亲关系很不好 而经常离家出走的占 73%,与母亲 关系很不好,经常离家出 走的占 69.6%a 一方面不良家庭关系在 a 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家庭在孩 子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这种积极作 用的减弱,又反过来使 家庭关系状况更加糟糕。这样的恶性循环对未成年 人成长

8、造成严重不 良后果。教育提示家庭环境宽松,家庭成员之间充满人情味,可以使孩子从小就 感受到 家庭的温暖,懂得爱护别人、关心别人、尊重别人;家庭气氛 和谐愉快, 是孩子各种能力得以充分发展的最佳环境;夫妻之间相互 爱护、相互帮 助,感情融洽,就能够在多方而进行交流,在孩子的教 育上,也容易充分 协商,统一要求,采取更有效的教育措施。如果夫 妻冲突,受伤害最大的 是孩子。可以说,父母是孩子生存和发展的活 的环境。不仅仅是外部影 响,更是心灵的抚育。为孩子创造良好、和 睦的环境需要父母们从点滴小 事做起,付出极大的努力。要领之四 保障孩子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 家庭中侵害孩子的人身权利主要表现为家庭暴力

9、、虐待、遗弃、歧视、 溺婴和其他残害孩子的行为,尤其以家庭暴力行为最为普遍。 对此,新法增 加了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条款。禁止家庭 暴力,就是站在保 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和人格尊严的立场上,对我国多 少年来固有的棍棒出 孝子、不打不成材观念的否定,是对父母凭 借孩子对成年人在人身和 经济等方面的依赖,任意伤害孩子行为的限 制。一些人认为 孩子是父母的,打自己的孩子是天经地义的;、打 孩 子是家庭内部的事,外人没有权利干涉; 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 打孩 子的父母没有过错;很多人都知道打人犯法,但是打自己的 孩子是两 回事近年来父母在家庭中对孩子施暴致残、致死的事件屡屡发生。然而 当人们痛

10、定思痛,反思父母行为的过失之后,并没有 从中警醒。全国中小 学生人身伤害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有 3.6%的 孩子在家里经常挨打, 偶尔挨打的高达 57.3%,表示从未挨 过打的有 39.1%;有 15%的 孩子在家里经常挨骂,偶尔挨骂的 高达 69%,表示从未挨过骂 的只有 16%。教育提示许多父母面对孩子的不尽如人意的言行,情急之下打骂孩子, 或许主 观上是为了孩子好,但在客观上给孩子带来的不仅仅是皮肉之 苦,更多的 是心灵的创伤和行为的扭曲。父母的打骂加剧了孩子不良 行为的产生、加 剧了亲子冲突,经常在父母的打骂中生活的孩子极易 产生不良的性格特 征。全国未成年犯调查显示,在家里被经常打骂

11、的孩子,具有冷酷、 暴躁、自卑等不良性格特征最为明显。父母打骂 孩子的直接后果是,孩子 对父母产生排斥心理,体会不到家庭的温馨, 容易结交不良伙伴,并成为一 半以上的孩子离家出走的直接原因。 父母从保护孩子的权益以及孩子 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多学一些管教 孩子的艺术,改变自身的教育行为, 会收到比打孩子好得多的效果。要领之五 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培养孩子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是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基 本任 务。在现实中,或许没有父母不认为对孩子来说健康是最重要的。 一些望 子成才的父母总是把眼睛盯在孩子的学习上;过重的学习负担 压得孩子透 不过气来,有的未成年的孩子未老先衰,早早地患上了成 人病

12、;年幼 的孩子越来越多地产生了心理疾患;由于难以承受学习 压力和父母的管 教,为了摆脱学校和家庭的束缚,每年都有无数 的孩子自杀或离家 出走浪迹社会新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 理状 况和行为习惯,以良好的品性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 人,引导未 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 毒、酗酒、流 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与学校 配合“保证未成年 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体现了对未成 年人发展权的保护,而 不能只盯着孩子的学习忽视全面发展,不能只 顾眼前不顾长远。教育提示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与家庭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 就是要把孩 子培养成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未成年人保 护法规定:父 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 成年人,所谓适 当就是要符合孩子的特点和需求,以孩子的长远 利益和全而发展为出发 点对他们实施教育和保护,在日常生活中培养 孩子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是对父母依法履 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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