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宏湾花园二期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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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宏湾花园二期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 标文件招标人:深圳市彭成实业有限公司日期: 2011年8月1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五、 评标六、 授予合同第三章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容与要求第四章 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样本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人-深圳市彭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嘉宏湾花园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以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符合发包方资格预审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标的”)的投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 项目简介1.1 工程名称:嘉宏湾花园二期 1.2 工程地址

2、:深圳市龙岗区坪山 1.3 结构类型:框支剪力墙结构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6 工程安排: 本项目分为A标段、B标段两部分。工程总建筑面积20.49万平方米,期中A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9月,计划总工期为694日历天。本项目施工图纸已经设计完成,目前在总包招标阶段。以上提供开工日期均仅供参考。2、 工程概况:2.1 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主要规划指标如下:序号项 目规划面积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20.49万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4.7万m2其中A标段地上建筑面积6.5万m2B标段地上建筑面积8.2万m2地下总建筑面积5.79万m2其中A标段2.33万m2B标段3.46

3、万m23容积率约2.05建筑层数地上333层地下1层以上提供的功能分区及面积指标仅作参考,发包方可根据设计情况做相应调整。3、 合格投标人3.1 企业经营范围:工程造价咨询。3.2 在深圳市拥有合法执业资格。3.3 企业资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专业资质。3.4 投标人应没有执业的不良记录。3.5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交易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3.6 造价咨询负责人资历要求:(a) 在造价咨询顾问公司从事本专业顾问服务3年以上;(b)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

4、师或其相关中高级职称;(c) 精通土建专业并可从事其它专业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d) 在本市范围内主持过至少两项大型公建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管理。3.7 本项目造价咨询各专业人员的要求:(a) 专业主管及专业人员的人力配置:本项目必须设置固定的土建主管、电气主管、暖通主管;造价员由投标人自行配置,但须保证本项目在任何工作状态下造价咨询服务的人力需求;(b) 专业主管必须拥有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具造价师或相关的中级职称;造价员必须具备与其所从事专业相符的本市的造价员以上的执业资格;(c) 负责本项目造价咨询的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4、 投标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法人代表

5、,如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则必须持有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 投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5.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因本次投标所发生或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方无义务对投标人发生的此等费用进行任何补偿。5.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向发包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0 元。二、 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的文件所组成。6.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进行投标。若递交的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点或要求作出澄清,可用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发包方,但通知应

6、于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内送达发包方。发包方将视情况而用书面或传真等形式予以澄清答复,并将澄清答疑函件同时颁发给领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但不标明问题提出的来源)。澄清答疑函件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包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用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对颁发的招标文件作出修改。8.2 补充招标文件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每一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8.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修改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修正投标文件,发包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若无变更书面通

7、知,则投标截止时间仍按本招标文件第15.1条规定的执行。三、 投标文件9、 投标文件的组成9.1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9.2 经济标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函:样本参见附件一;(2)投标报价:样本参见附件二;(3)投标人对发包方的服务承诺及能给予发包方的优惠条件。(若无可不提交)9.3 技术标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无需提供技术标。9.4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 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 资质等级证书或认定许可证书或通知文件(复印件)(3) 公司组织简介(包括组织架构、专业人员配

8、备、专业职称等情况)。(4) 过去三年获委托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业绩(包括受委托项目简述、所负责服务的内容)(5) 现在正在负责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业绩(包括受委托项目简述、所负责的服务内容、服务责任完成进度,主要提供与本项目同类项目的业绩)9.5 本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函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骑缝章)。9.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 投标文件内容填写及说明10.1 经济标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1份正本和1份副本,并应统一按A4纸张打印,封面需写明“投标文件”和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装订成册。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若有不一致的内容,均按正本投

9、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投标文件袋上需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0.3 卷内文件要求(1) 授权委托书、投标书、各类承诺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 随投标文件返还的全套招标文件,必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3) 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合,不存在明显差异和保留。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发包方有权予以拒绝,并且有权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之成为具备响应性的投标文件。11、 投标报价11.5 投标人应仔细研究第四章合同条件中的各项条款

10、规定,如果对此等规定存在任何异议,须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视为投标人全面接受合同条件的全部条款规定,并已将遵循其而完成本标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11.6 发包方将按自己的工作程序评标,不承诺最低报价中标,同时也不对中标与否做出任何解释。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的60天内保持有效,所有投标文件在此投标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法定约束力。有效期短于此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发包方将予以拒绝。12.2 发包方可在特殊情况下与投标人协商而延长上述的投标有效期,此等要求和确认答复都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或接受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同意延长投标有

11、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9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的规定。13.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13.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封面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的副本封面注明“副本”字样。13.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3.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 投标文件装袋密封方法:投标文件袋内装投标书、资

12、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正本1份和副本1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并注明“-年-月-日前有效”字样。14.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发包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5、 投标截止时间:15.1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5日上午11:00之前。15.2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地点。15.3 发包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

13、投标截止期的约束。15.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方拒绝接收。16、 投标地点及联系人:投标地点: 深圳市深南东路奥康德大厦12楼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3714177753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如果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提出修改或撤标要求,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发包方;在此等情况下,发包方可以接受,但不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按第14.1条的规定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发包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1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发包方其作出的撤回投标要求。如投标人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投标人必须随后补充提

14、交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发包方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17.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五、评标18、 投标文件审查18.1审查内容包括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价格构成是否存在计算错误。18.2审查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除非发包方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则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投标总价与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有差别,应以文字表示的为准。(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及投标单价,获投标人同意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3 发包方有权拒绝与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存在重大偏离的任何投标文件,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专业技术力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9、 投标文件的澄清19.1发包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存在的含混内容向投标人进行质疑或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发包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相关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包括提交相关的书面澄清回复,该回复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章,并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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