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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协议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先与对方协议支付;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现实生活中,婚姻生活出现裂痕,很多人都选择离婚。随之而来的是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那么在协议离婚之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离婚协议抚养费不给怎么办?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具体解读,欢迎阅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2、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
3、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二、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4、。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并没有随着婚姻关系的消失而消失,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还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针对“离婚协议抚养费不给怎么办”这一问题,在上文中已经进行了介绍,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向法院诉讼,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