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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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祁阳县波罗建材商贸有限公司文件编号:生效日期:版 本 号:页 数: 文件标题货车管理办法1. 目的:为使两台货车管理有序,减少运营成本,特制定此办法。2. 细则:2.1 车辆管理部门及责任人:仓储部经理2.2 车辆管理人的职责:2.2.1 车辆合理调度,支持需求部门的工作;2.2.2 车辆营运成本控制,使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2.2.3 车辆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申请呈办;2.2.4 货车司机管理;2.2.5 货车行车安全管理;2.2.6 车辆证件管理(证件申办、补办、季检、年检、保险等);2.3 派车使用优先原则:先销售部门,后其他部门;谁先预约,谁先使用;2.4 用车申请程序:2.4.1 申

2、请用车原则上要求以纸质书面申请为准,需要用车提前一天预约,填写派车申请单(详见附件一),在经本部门主管或经理副总批准后,及时转呈车辆管理人员,便于安排车辆;2.4.2 销售或用车部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填写书面的派车申请单,可以以短信的方式与车辆管理员预约用车,同时电话确认。车辆管理员随时作好记录,即时调派车辆。用车部门或申请用车人在预约用车的次日必须补交书面的派车申请单;2.4.3 车辆管理人员要做好派车申请单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询。一经上级部门抽查,如没有派车申请单的,将按私自用车对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提出处罚,处罚标准见以下第3条相关条例;2.4.4 如果申请用车部门或人员不提交或不补办派

3、车申请单的,车辆管理人员可以拒绝派车,此类原因造成客户投诉,责任由申请用车人员或申请用车部门主管承担。2.5 车辆限载吨位:2.5.1 小货车限载最高不得超过3.0吨;2.5.2 大货车限载13吨,夏天最高限载不得超过12吨;2.5.3 超过限载最高吨位,车辆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载货;特殊原因必须要超过最高限载吨位的,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免除驾驶人员及车辆管理人员的责任;2.5.4 经抽查现场货物超过最高吨位,因超过最高吨位造成车辆故障维修的,相关处罚或费用承担将按以下第3条相关条例处理。2.6 货车油卡管理:2.6.1 实行专车专卡管理,油卡由车辆管理人员保管;2.6.2

4、加油时,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共同在场,双方签字确认;2.6.3 油卡余额在接近500元,由车辆管理人员提出充值申请,经批准后由财务直接转帐充入油卡;2.6.4 加油时,要做好相关登记记录,登记表格格式见附件二加油登记表;2.6.5 因加油违纪的,将按以下第3条相关条例处理。2.7 车辆里程管理:2.7.1 每台车要有一本行车记录本,记录本相关内容一定要有“当天出车前检查记录、出发前公里数、到目的地公里数、回公司仓库公里数”,驾驶人要签名,车辆管理人员要有检查签名。行车记录本格式请见附件三。2.8 车辆违章、保险、季检年检、维修保养管理:2.8.1 驾驶人员因不遵守交通法规,被记扣分或处罚的,由

5、当事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2.8.2 车辆管理人员每天要上“交通违章查询网”查询每台货车是否有违章,如有违章即时要求驾驶人员到交管所处理,不得延期;2.8.3 车辆因改装或超载,受到处罚的,由公司承担责任;有关车辆证件,车辆管理人员必须要及时办理齐全,并按时季检或年检,因车辆证件的原因被交警或运政部门处罚,相关责任由车辆管理人员承担;2.8.4 车辆要按时缴纳保险(商业基本险、交强险),保险单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归档保存;车辆管理人员要做好保险登记;2.8.5 车辆要定时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保养及维修及司机提出申请,车辆管理人员审查后,呈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就近安排到维修厂维修;2.8.6 驾

6、驶人员在出车前,要检查“油、气、水”是否正常,因不检查,造成车辆机械故障维修的,相关费用驾驶人员承担。3. 运费管理:3.1 运费标准经销售部门提出,经财务部门批准备案执行;3.2 货车司机负责收取费用,客人如要求超距离运输的,所加费用由销售部门人员与客户沟通确认,司机不得随意收取客户钱款。4. 奖惩条例:4.1 无派出申请单或私自用车的,将按每次2001000元对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提出处罚;4.2 车辆超过限载吨位的,如被抽查到按每次100元分别对车辆管理员及驾驶员提出处罚;因超过限载吨位,造成车辆故障要维修的,除按100元处罚外,相关维修费用由车辆管理员及驾驶员各承担50%处理;4.3

7、 为其他非公司车辆加油,或者偷卖油的,当事人除了要赔偿公司损失外,给予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4.4 私自加收客户运费,或收取客户运费不足额上缴的,如要求当事人全额补缴费用外,另给予开除处理;4.5 不按车辆管理相关要求落实工作,一经抽查发现,对当事人员提出1002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4.6 不按规定,按时检验相关车辆证件的,对车辆管理人员及司机按每次100元2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或罚款的,由当事人员共同承担。4.7 司机如每个季度无交通违章、无安全事故、无违纪,给予安全奖200元;车辆管理员所管理的车辆在一个季度内交通违章、无安全事故、无违纪,奖励200元。5.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批准: 年 月 日 签阅:(车辆管理人员、司机、销售部门主管、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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