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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隆矿“2003.7.10”转载机事故 2003年7月10日23时05分,综采队在S1 403工作面生产,此时采煤机割完机头往机尾方向割煤,前端头作割煤准备。班长雷安排在端头的魏、杨负责回收机头处的单体。在回出一棵单体后,杨自己往外运单体,此时魏清回收单体处的浮货,浮货高0.6米,呈斜坡状,将单体手把埋上。当清货露出单体手把后,魏在无人监护情况下将单体泄压回收,回收单体的同时顶板掉碎货,魏躲闪时掉入运转的转载机内,被拉到破碎机处挤伤致死。 事故原因: 1、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致使职工自主保安能力不强,安全意识低下。 2、安全措施执行不利,回收端头单体支柱时输送机、转载机没有停止运行。 3、回收单体时没有执行一人回收,一人监护的措施。 4、无专职输送机及转载机司机,发生事故不能及时停止运转。 5、现场环境不好,前三角点或端二支架处浮货较多。 防范措施: 1、施工单位的各项生产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 2、回收单体支柱时必须执行2人作业制,一人回收,一人监护。 3、三角点回收单体支柱时输送机、转载机必须停止运行并闭锁。 4、回收前将回收地点的浮货清净,找好安全退路。 5、输送机、转载机必须设专职司机。 6、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职工自主保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