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要依法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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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要依法执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断强化,人们的法制观念也不断提高。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以身作则,做知法守法的表率,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简言之,就是做到依法执教。1 教师的依法执教的必要性教育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依法办教、依法执教是当今世界教育的必然。依法治国要求教育者依法执教,这对于实现教育人道化、以人为本具有重要价值。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早已写入教育法规,可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克服和避免这种现象,除了加强教育监督外,教师的依法执教观念显得非常必要。2 教师的依法执教的基本含义依法执教的基本含义: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2、。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曾经对我区教师依法执教情况进行调研,主要从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依法执教的情况和教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状况三个方面进行,结果发现:相当一部分教师模糊我国的教育方针,对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甚至“两免一补”政策混淆不清。因此加强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的学习很有必要。有的学校例会没有实际内容,普法教育流于形式,为什么不趁机开展一些教育方面的法制宣传学习呢?这对教师自身或者对于学生都有必要。如果我们教师经常进行教育法制方面的学习,就可能少出现类似“绿领巾事件

3、”,更不会出现罚“蹲起”个等现象。体罚学生是非人道的表现,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赵宏义先生的说法,教师对待学生非人道现象的表现主要有四个方面:心罚、体罚、变相体罚和经济惩罚。体罚学生是封建时代“师道尊严”“师徒如父子”的产物。过去我们强调尊师爱生,即学生尊敬老师,老是爱护学生。现在,我们要求尊生爱师,即老师尊重学生,学生热爱老师,因为尊重学生比热爱学生更能为学生的成长创设一个宽松的环境,况且,尊重学生是热爱学生的前提。我们主张师生关系是平等、合作的同志式之间的关系。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这是教师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而在实际教学工作中,一些老师眼中只有优等生,忽视中等生,对所谓的“双差

4、生”不管不问,甚至撵出班级,这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不允许的,是违背教育法规的。我国现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中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未来要靠他们去建设,我们迟早是要离开“舞台”的。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加德纳教授提出多元智力理论,他认为,人的智力是多元的,除了言语/语言智力和逻辑/数理智力两种基本智力以外,还有其他七种智力,视觉/空间关系智力、音乐/节奏智力、身体/运动智力、人际交往智力、自我反省智力、自然观察者智力和存在智力。国内外这两位名人的观点都说明了我们教师不能用一把尺子衡量学生,要坚信“多一把尺子就多一批好学生,就多出一批人才”“一帮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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