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侨城租赁合同(非餐饮)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31902141 上传时间:2024-01-20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8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都华侨城租赁合同(非餐饮)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成都华侨城租赁合同(非餐饮)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成都华侨城租赁合同(非餐饮)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成都华侨城租赁合同(非餐饮)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成都华侨城租赁合同(非餐饮)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成都华侨城租赁合同(非餐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华侨城租赁合同(非餐饮)(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成都华侨城商铺租赁合同(非餐饮) 编号:甲方(出租方): 住所(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公园广场”商铺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1.2 项目地址:1.3 项目性质:商业1.4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第二条 合同主体2.1 甲方同

2、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位于本项目_商铺(以下简称“所租商铺”)(详见合同附件A3图示)。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套内面积为_平方米,该面积为暂定面积,实际租赁面积最终以甲方实测面积为准,为计算合同租金的依据。前述建筑面积则为计算商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依据。2.2 在实际面积确定之前,乙方按照暂定面积支付租赁保证金和合同约定的各种费用;自该房屋的实际面积确定之日(含)起,乙方应当按确定的面积承担该房屋的租金和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若实测面积少于暂定面积,则乙方此前多缴纳的租金或费用直接结转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后续费用的一部分;若实测面积多于暂定面积,则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乙方将该部分少

3、缴纳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2.3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承租的商铺必须专门用于经营 _ (品牌及经营业态),乙方不得违反本规定,乙方必须确保所经营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有效营业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乙方若为个人承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相应担保,待正式所承租本项目店铺的营业执照下发予以及时变更。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第三条 租赁期限3.1 本合同起租期自_年_月_日起,终止日期为_年_月_日,计_个月,租期为_个租约年。自起租日开始计算,至次年当月当日

4、的前一天为第一个租约年届满日,以后每个租约年均按此计算,直至租赁期限届满。3.2 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期为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计_个自然日。装修期内免交租金,但需交纳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管理费、设备折旧费、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如因乙方原因租赁合同被提前解除,乙方应补缴装修期的租金给甲方。3.3 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日即起租日,暂定为 年 月 日;本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起始日即计租日,暂定为 年 月 日。若甲方书面形式另行通知乙方开业日期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当于该日开业经营(本合同项下开业经营即指乙方在所租商铺内开始经营,实际接待顾客,而无论乙方是否试营业、试运行或顾客的数量

5、及销售状况如何,或者公园广场内其它商家是否开业;乙方未在该日开业的,不影响起租日的起算),计租日作相应调整。如因乙方原因租赁合同被提前解除,乙方应补缴起租日至计租日的租金给甲方。第四条 租金、商业管理费及市场运营宣传费 4.1租金4.1.1 固定租金4.1.1.1 所租商铺的租金标准为_元/月(大写:_);4.1.1.2 自第_租约年起,所租商铺的租金标准为_元/月(大写:_)。4.1.2 提成租金加保底第_至第_租约年每月提成租金按乙方当月税前/税后营业额收入的_%进行计算;第_至第_租约年每月提成租金按乙方当月税前/税后营业额收入的 _%进行计算;第_至第_租约年每月提成租金按乙方当月税前

6、/税后营业额收入的_%进行计算;若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租金低于保底租金的,乙方按保底租金向甲方支付租金。月保底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4.2 商业管理费所租商铺的商业管理费标准为_元/月/建筑平方米,月商业管理费共计_(大写:_);此费用可根据政府部门提供的每年物价指数变化做相应调整,商业管理费自甲方指定开业日起算。4.3 市场运营宣传费 市场运营宣传费按乙方租赁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和收取。合同租赁期内运营宣传费收费标准为每月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场运营宣传费全部用于宣传市场、服务商家,市场运营宣传费自甲方指定开业日起算。4.4 市场运营管理费按乙方租赁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和收取。合同租赁

7、期内运营宣传费收费标准为每月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市场运营管理费自甲方指定开业日起算。4.5 设备折旧费是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自动扶梯、电梯等所需支付的费用,按乙方租赁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和收取,乙方租赁商铺的建筑面积以交付商铺时的实测为准。合同租赁期内设备折旧费收费标准为:每月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甲方自商铺交接日开始收取设备折旧费。4.6 支付时间及方式4.6.1 支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以每月为一个缴租期,若计租方式为固定租金或提成且有保底时,则应先付后用,乙方应当在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缴租期租金,若计租方式为提成且有

8、保底时,则先付保底租金,下次缴租时,补缴剩余部分;若计租方式为提成无保底时,则于每月10日前缴付上月租金。首期租金、商业管理费、市场运营宣传费、市场运营管理费及设备折旧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商业管理费、市场运营宣传费、市场运营管理费及设备折旧费的缴付以每月为一个缴付期,乙方应当在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期费用。4.6.2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方式向甲方交纳租金、向物业公司交纳商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及物业公司或甲方及物业公司的开户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甲方及物业公司分别向乙方开具有效发票。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

9、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4.6.3 日租金计算方式为,日租金=月租金30;月物业费=物业费/建筑平方米/月总面积。4.6.4 如租赁期间首期或最后一期的租金及物业费不足一整月(自然月),则须按实际天数计算,即租金=日租金天数,物业费=月物业费30天天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预先支付的租金与物业费。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及商业管理保证金5.1 乙方应于本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所租商铺第一个租约年三个月租金计 元(大写: 元 )作为租赁保证金,及相当于所租商铺第一个租约年一个月商业管理费计为_元(大写: 元 )作为商业管理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担保,在本合同有效

10、期内,该两项保证金不计利息,且不得用于抵扣乙方所应付的租金、物业管量费及其他费用。如乙方未在签约后5日内支付该两项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提出任何异议均视无效。5.2 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后,乙方按时并完好地交还所租商铺及缴清所有款项及费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如有)退还乙方,但不计利息;逾期则应按逾期时间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5.3 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或其为违法经营造成的法律后果,如因此导致甲方与物业公司损失,甲方与物业公司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以获得补偿。5.4 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商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时,

11、甲方与物业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该费用。5.5 当保证金不足全额的80%时,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补款通知后5日内补足金额,否则乙方构成重大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第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6.1 甲方委托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6.2 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收取商业管理费及代收代缴其他相关能源费用,并提供正式发票。第七条 能源费用7.1 甲方出租商铺均配备单独电表、水表、燃气表等能源计量设备,房间内一切能源消耗均以相应计量设备显示数字为准,每月初由甲方按计量设备所示能源消耗量,根据甲方公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能源费用。如在合同期间遇国家调整能源费用,则甲方有权以国家调整能源费用的相

12、同幅度调整相应能源费用标准。7.2 乙方逾期交纳能源费并且在甲方经过三次书面催缴3日之内仍未及时补交的,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如乙方申请恢复能源供应,需补缴所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并自行承担开通所需费用及因停止服务而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第八条 POS机租用8.1 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租用甲方提供的POS机系统,租户退租后,在确认POS机完好的情况下退还押金。8.2 租用费用:甲方收取POS机的租用费:_元/台/月,支付押金_元/台。 押金及第一自然年租金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12月25日前支付。8.3 乙方恶意使用POS机所应承担的责任具体规定见14.2.8。第九条 续租在乙方并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前提下,如乙方愿意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该场地,应在该租赁期限届满前最少三个月前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续租要求,在市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续租合同条款及事项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决定,签订新租赁合同。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前述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察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