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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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级安全教育提纲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资料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2、安全生产法简介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 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即“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国家监察政府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即安全监察、安全审查; 行业管理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或公司,实施直管、专项监管; 社会监督工会、群众、媒体舆论; 中介服务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技

2、术中介服务制度。3、主要内容3.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3.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3.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3.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3.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3.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4、从业人员八大权利4.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4.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4.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

3、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4.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4.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4.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5、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5.1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的求偿权。 5.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5.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5.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6、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

4、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7、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7.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7.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7.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7.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7.5登高

5、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7.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7.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7.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7.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7.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7.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7.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7.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

6、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7.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7.15矿山救护作业;7.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7.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8、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权、安全保障权、社会保障权、赔偿请求权9、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10、三基: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基本功训练。 11、三清、四无、五不漏:三清是指:厂房清、设备清、场地清;四无指: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指: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12

7、、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13、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14、三不动火: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火人不在场不动火。1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16、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项目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17、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8、一般员工安全职责18.1安全

8、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18.2针对天然气分公司管理的区域点多、面广、线长,具有易燃易爆、低温、高压、生产连续性强等特殊的生产性质和特点,公司每个员工都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18.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18.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18.5认真学习并执行用火作业、安全检修、进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18.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

9、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18.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18.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18.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9、受限空间: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以及管道、烟道、下水道、隧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20、三不作业:没有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2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0、规定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LNG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22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一级:25米高处作业 二级:5米以上至15米高处作业 三级:15米以上至30米高处作业 四级:30米以上高处作业 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3、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11、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4、消防设施包括:小型灭火器、地上式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水喷淋、泡沫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25、消防水系统包括:站内自备消防水系统和依托消防水管网系统。26、操作带旋转装置的设备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二、安全基础知识1、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2、安全的定义:安:无危( 危险、危害)为安。全:无损( 损伤、损害、损坏、损失)为全。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其二,安全是指没有

12、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3、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4、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5、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6.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

13、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6.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6.3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7、什么是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1)电气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

14、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8、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它是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9、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9.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设备等。9.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撤除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堵塞。9.3使用不安全设备9.4手代替工具操作9.5冒险

15、进入危险场所9.6攀坐不安全位置9.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忽视其作用:不按规定配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间不戴呼吸器等。9.8不安全装束:操纵旋转设备时带手套等。10、职工的安全职责10.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10.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10.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10.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10.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10.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10.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10.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10.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11、员工的权利11.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11.2建议权,即有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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