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某新区临时沥青道路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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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度xx新区临时沥青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公 告1、工程名称:2011年度阁巷新区临时沥青道路工程2、建设单位: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3、工程地点: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4、立项文号: 瑞经发司经字【2010】50号5、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450万元6、招标内容及范围:2011年度阁巷新区临时沥青道路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8、工期:按规定的路段在业主要求的工期内完成。 9、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项目建造师:市政专业 二 级及以上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各投标单位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2、或在http:/(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公司窗口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整人民币。13、招标文件购买或网上下载时间:自2011年1月26日开始。14、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公司窗口。招标文件相应补遗书将及时补充至本招标公告,请各投标单位时刻关注本招标公告。 15、刷卡时间:2011年2月23日,下午14:30前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16、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2011年2月23日下午14:30保证金金额:玖万元整注:交易员本人必须持2007年度已年检更换

3、的瑞安市招投标中心新卡进行刷卡,请未换卡和办卡的各有关投标单位抓紧做好备案和换办卡事宜,未刷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建设单位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65609538代理单位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77-6583521018、中心咨询电话: 0577-65879519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2011年度阁巷新区临时沥青道路工程21.1建设地点瑞安经济开发区31.1建设规模约450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要求合 格62.1招标范围2011年度阁巷新区临时沥青道路(详见清单)72.2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按规定的路段在业主要求的工

4、期内完成。83.1资金来源自 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限瑞安本地企业);建造师:市政专业 二 级及以上;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215.1投标有效期60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玖万元整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47.3招标文件的取得时间:2011年1月26日起在http:/(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155.1踏勘现场自行组织,自行前往168.1投标人疑问递交时间:2011年1月28日17时前以无记名方式送达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逾

5、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65835210 传真:0577-65838155178.1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或补遗)的取得时间:2011年2月29日在http:/(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1817刷卡时间见招标公告在http:/(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1918.1投标文件份数(1)商务标壹份正本,贰份副本;(2)资格后审书壹份正本,贰份副本;20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收件人: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2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2月 23 日下午14 时 30分

6、整2224.1开标开始时间:2011年2月 23 日 14时30分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331.3评标方法与标准投标须知第31.3款243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的10%25联系方式招标人: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65609538代理单位: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577-65835210;传真:0577-65838155备 注1.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携带瑞安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瑞备案登记表,以供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开标时如进瑞备案表已过期或是未办理进瑞备案的,则拒绝其投标。2. 本市行政区以外

7、的温州地区市政企业若在本项目中标后,需统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人民币50万元。3、根据温政园办200940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的建造师必须已取得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发放的“温州市注册建造师信息卡”(如未办理则需提供瑞安市市政园林局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如经查询,未办理信息卡或不能提供证明原件的作废标处理。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本工程实行施工单独发包,施工发包的内容详见前附表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本次发包,中标人应与施工总承包人密切配合,由施工总承包人实行总承包管理。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

8、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瑞安市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3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委托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瑞安市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2. 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报价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 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4. 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

9、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3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4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4.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

10、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4.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4.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4.4.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亦指联合体各方。5. 踏勘现场5.1现场踏勘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自行前往,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施工现场水电未

11、通,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综合考虑,其费用摊入综合单价中,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须知(3)合同条款(4)工程建设标准(目录)(5)图纸及其它资料(6)工程量清

12、单(7)投标文件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期间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出的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自行购买招标文件。7.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规定和方式予以澄清。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补遗。9.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瑞安市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瑞安市市政园林工

14、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瑞安市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或公告)为准。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商务标电子光盘、资格后审申请书(含相关资料)部分和证书原件部分等部分组成。11.2投标函部分(一式六份,一正五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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