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期末考温习知识点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31872682 上传时间:2023-10-0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学期末考温习知识点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民法学期末考温习知识点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民法学期末考温习知识点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民法学期末考温习知识点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法学期末考温习知识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学期末考温习知识点(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法学期末考温习知识点债:债是依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 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 律关系债是特定当事人世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债是依照合同或法律规定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 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 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依照约定 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合同关系: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关系和一样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客 体三个要素组成。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 括债权人和

2、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 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那么应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 必然行为的义务。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 履行完毕之前,由于必然法律事实的显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 改变。身份权: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以特定身份为客体而享有的保护必然社会关系的权利。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背合同或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 法律后果。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 人在无前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 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债务

3、承担:债务承担,亦即债务转移,指的是债务主体 的变更,即在维持债的内容的同一性的前提下,原债务人的 债务移转于新债务人承担。许诺:所谓许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换言之,许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 的意思表示。合同要紧条款:合同的要紧条款,是指合同必需具有的 条款。亲属权: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 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一、论民事责任?答: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背合同或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特点:强制性、财产性、补偿性。民事义务包括法概念务和约概念务,也包括踊跃义务和消极义务、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民事责任主若是由

4、三个部份的内容组成,包括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与另两种法律责任的区别在于:强制程度不同、责任性质不同、承担方式不同。民事责任的分类: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 两边责任和单方责任、 一起责任和单独责任、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要紧有: (1)停止侵害; (2) 排除妨碍; (3) 排除危险; (4) 返还财产; (5)恢恢复状; (6) 修理、重作、改换; (7) 补偿损失; (8) 支付违约金; (9) 排除阻碍、恢复名誉; (10) 赔礼道歉。二、论人身权?答:人身权: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合称,又称为人身非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也不可转让的没

5、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特点:非财产性、不可转让性、不可舍弃性、法定性、绝对性和支配性。人身权分为自然人人身权和非自然人人身权。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爱惜大体人权的需要。爱惜人格尊严的需要。成立和保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需要。爱惜和确立民事主体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为人类的繁衍 和延续提供了前提条件。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固有为保护自身独立人格所 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其含义有三:人格权是 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保护人格独立所必 需。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分为具体人格权和一样人格 权。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以特定身份为客体而享有的保护必然社会关系的权利。 民事主体的身份权包括亲权、 亲属权、 配偶权。身份权要紧包括荣誉权、 高作权、发明权、专利权、 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和监护权、亲属权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