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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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秀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5000字优秀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5000字。本人于2023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局部将分三个局部完成。第一局部为理论经历,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局部为诉讼技巧,主要阐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局部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标准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一、理论经历1 以事实为根据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

2、,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根底。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p 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p 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恳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恳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恳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络,孤立的审查证据。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

3、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恳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当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说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假设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成认的事实与其诉讼恳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恳求的成立。2 注重交易习惯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开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

4、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当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容许证,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假设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响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犯人民法院审

5、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假设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当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3 注重法律以外的标准性法律文件根据我国的宪政构造,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利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标准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根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非常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确实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那么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那么,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间隔 。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标准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

6、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p 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平安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假设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平安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

7、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标准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4 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恳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根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拟容易被法院承受。例如,在一起损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1 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当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

8、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假设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根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那么的规定。这样的诉讼恳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5 多种方式分析p 问题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p 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

9、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敏灵敏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本钱高昂,消耗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方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_事诉讼中确实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敏切换,防止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本钱。比方,当遇到地方保护严重;假设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预,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敏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迫力,确可以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二

10、、诉讼技巧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敏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1 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恳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承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根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假设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

11、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早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假设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时机。2 灵敏运用证据规那么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那么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非常注重证据规那么的运用。根据证据规那么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躲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方在根据民事诉讼规那么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恳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

12、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恳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3 争议问题后置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假设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阐述也会加深了审讯法官对我方主张的疑心。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

13、。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4 分散争议问题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

14、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5 有效利用回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恳求的力度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讯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鼓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回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本来回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恳求时,法院也会违犯程序法规定联络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时机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讯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敏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恳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缺乏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

15、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历:假设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表达。从心理上否认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恳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假设在庭审后我方承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恳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恳求使大有裨益的。三、法律文书的写作1 代理词的写作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恳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

16、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明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假设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屡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理解法官对案件的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时机。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理解。假设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讼恳求中。2 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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