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31706951 上传时间:2023-10-2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编号: 产权交易受让委托合同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制 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按合同要求载明,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住所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四、“受让委托业务”一般包括

2、:(1) 负责向委托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2) 负责填写产权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3) 负责向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产权交易所”)提交相关交易材料,代理项目摘牌相关手续;(4) 参与谈判、合同签约;(5) 协助交易双方成功交易;(6) 协助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7) 负责办理鉴证手续。五、委托标的名称: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六、委托标的的转让方式:可以是协议转让、电子竞价、拍卖、招标等。七、提交的文件:一般应当提供资格证明(包括资信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权登记证或自然人的有效证明

3、)、转让决议、有批准权限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及复印件。八、服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业务,向甲方收取的报酬。九、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房产、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权证变更费用。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代表人: 住所: 邮编:100190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小龙 住所:长沙市韶山北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大厦18楼 邮编: 410011电话: 0731-84178661 传真:0731-84178611省产权交易所账户资料:账户名称: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企业产权转让资金专户开 户 行:建行长沙华兴支行账 号:43

4、001520061052500882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合同。第一条 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通过省产权交易所进行以下委托业务:负责向委托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负责填写产权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负责办理项目摘牌相关手续;参与谈判、合同签约;协助交易双方成功交易;协助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负责办理鉴证手续。2.委托标的名称: 。3.委托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之日止。4.委托受让标的的出价为不低于人民币 。第二条 提交的文件甲方应根据省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式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应加盖证明章

5、。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2.甲方承担委托事项中涉及实地考证、评估等相关费用。3.甲方有权利随时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向乙方报告相关情况,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4.甲、乙双方均具有对对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1.费用: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采取成交价格相应差额计费率累加的方法计算。标准如下:成交

6、价(万元)收费标准()备 注1000(含1000)以下双方各3每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双向收取。1000-2000(含2000)双方各2.52000-5000(含5000)双方各25000-10000(含10000)双方各1.510000-50000(含50000)双方各150000以上双方各0.5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价佣金。竞价佣金按湖南省产权交易所电子竞价暂行规则(修订)的规定为成交价的4,每宗项目竞价佣金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收。 2. 甲方应将上述服务费或竞价佣金全额汇入省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由省产权交易所统一结算。3.甲方在委托

7、期限内要求解除委托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因委托业务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共计总额为服务费20。4.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如按省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保证金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1.向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与受让产权相关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属真实、完整。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 向甲方承诺,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甲方变更指示的,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甲方如未按本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每逾期壹天,应按服务费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要求和

8、期限进行委托业务活动,并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3.甲、乙双方若违反省产权交易所有关交易业务的规定和本委托合同约定的,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可订立补充合同,报省产权交易所备案。2.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一方当事人如欲终止委托关系,应向对方提交书面要求,报省产权交易所备案,经结清已发生的费用后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使用须知”和合同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资监管部门一份。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5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