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超高压燃煤供热发电机组汽轮机发电设备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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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 精品 Word 欢迎下载 可修改买方合同编号:卖方合同编号:工程超高压燃煤供热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设备买 卖 合 同买方:公司卖方:公司年月工程2135MW超高压燃煤供热机组汽轮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地点: 合同双方: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以上双方同意由卖方出售,买方购买本合同列明燃煤供热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及辅助设备和技术服务,并签订合同如下:合 同 目 录定 义3第一章 合同标的5第二章 价格7第三章 支付与支付条件8第四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10第五章 包装与标记11第六章 设计服务、技术指导和联络13第七章 标准与检验

2、15第八章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试验和验收17第九章 保证、索赔与罚款19第十章 保险22第十二章 税费24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终止及其它25第十五章 履约保证函27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28附件一 技术协议29附件二 价格表30附件三 交货进度34附件四 卖方银行不可撤消的保证函(格式)35定 义 为本合同双方共同理解之目的,双方同意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1. 合同:指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关于设计和供应“合同设备”及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的指导的协议,协议包括所有有关的技术资料,如附件及设计联络会纪要,此纪要可能做出一些修正,以便确定双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3、。2. 买方:公司,包括其法人,该法人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3. 卖方:指公司及其法人、法人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4. 合同设备:本合同项下由卖方供应的包括附件一、二所规定的全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5. 技术资料:附件一中所规定的全部的技术文件。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澄清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函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出现矛盾时,以文件发生时间较晚的为准。7. 服务:指按合同规定所列的由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在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保证考核试验和验收等,直到合同期满的各个阶段中的指导和服务及合同期满后卖方的售后

4、服务。8. 现场:合同设备的安装地点。9. 分包商:指由本合同的卖方将本合同任何部分转包给的任何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10. 安装:指按照合同设备的所有设备的设计图纸对设备进行联接就位的安装工作,其中包括现场加工工作。11. 末批货物:指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其总价格已达到第二章第2.1条款合同总价中第(1)项和第(2)项的98%,并且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余下设备则应在不影响项目进度下,于机组临时验收前交齐。12. 试运行:指对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后进入商业运行前的运行。13. 性能保证考核试验:指按本合同附件规定而进行的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的考核试验。14. 临时

5、验收: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考核试验结果达到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值后进行的验收。15. 最终验收:按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验收。16. 保证期:临时验收证书签发后的一年期间。17. 大件: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尺寸超过933米的货物。18.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第一章 合同标的1.1 买方为工程超高压燃煤供热发电机组采购的汽轮发电机及辅助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设备”),包括全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其它一切物品(以下在本合同中统称“设备”),还包括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和稳定运行所需的设计服务及装配、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指导、正常运行、维

6、修、设备管理所需要的技术资料(以下在本合同中统称“技术资料”)。该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并按特定的标准设计,其性能应符合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要求。卖方具体供货范围按本合同附件提供,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本合同附件提供。1.2 本“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设备性能和有关技术条件按本合同附件。1.3 卖方将负责本“合同设备”的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内容按本合同第六章,其费用包括在合同第二章第2.1条总价第(1)项设备价格内。1.4 卖方应自费派遣负责设计服务的代表和开箱检验人员到合同设备的安装现场,其派遣人员的要求、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见附件。卖方还应派遣有经验的、身体健

7、康的、适合现场工作、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称职技术人员作为技术指导人员(包括卖方分包商的技术指导人员)赴本“合同设备”现场对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保证考核试验进行正确的技术服务,具体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执行。卖方派遣的技术人员的要求、专业、人日数、责任范围等按本合同附件。1.5 卖方应负责对买方派遣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具体规定按本合同附件。1.6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十年内,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免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或经改进的运行经验及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提供这些资料不构成任何专利转让和技术转让。1.7 在机组临时验收后,对机组进行一次停机检查和修理时,则卖方有义务根据买方需要

8、随时派出技术人员参加这项工作。1.8 在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后的十年内,卖方有义务随时继续以优惠的价格和条件,供应买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在此期间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最后选购一批备品备件或从卖方免费取得制造该项主要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资料,但买方应在用毕后适当的时候以其收到时的类似状况归还以上各项物品。如买方需要,卖方有义务提供卖方自己加工制造的备品备件制造图纸。1.9 双方确认的本合同设备的供货商及分包商,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改变。1.10 对卖方选择的设备分包商,必须事先经买方确认。卖方

9、应对分包设备的设计、质量、交货进度、接口、技术服务等技术和商务方面的问题负全责。1.11 卖方应负责提供设备商业运行前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包括消耗品)及专用工具。1.12 为了满足工期进度要求,合同签字(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合同附件的要求及时向买方提供所需技术资料和图纸。第二章 价格2.1 本合同第一章中规定的由卖方供应的“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工程设计服务、备品备件、技术指导服务的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万圆整),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其分项价格如下:(1) 设备(包括相应的设计服务及技术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保费)价格:元人民币(大写:万圆整)(2) 技术指导(包括培训)服

10、务费:元人民币(大写:万圆整) 2.2 上述合同总价中第2.1条第(1)项的设备价格(适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版)合同设备在电厂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价格。包括适于长途内陆运输和多次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以及货物堆放和装到车辆,运输保险和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在保证交货期的前提下,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方式保持总价不变(DDP方式)。2.3 上述合同总价中第2.1条第(1)项的设备价格包括技术资料的费用及合同设备相应的工程设计服务费用在内。2.4 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应由卖方负责交付买方,卖方应负担所有的相关的费用。2.5 上述合同总价中第2.1条第(2)项技术指导服务费应包

11、括按本合同第六章中及附件中的卖方服务范围和卖方技术指导人员费用,包括为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费,但不包括买方人员赴生产制造厂(包括国外厂家)的交通、食宿费用。2.6 “合同设备”总价的详细分项价格表见本合同附件二。2.7 虽然本合同附件包括了所有设备、资料、备品备件、设计服务及技术指导服务,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短缺、在合同附件中并未列入和未提供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需要来满足本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免费将漏缺的设备及备品备件和技术资料补上。第三章 支付与支付条件3.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支付,买方均以人民币用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卖方

12、的账户。卖方应支付给买方的任何费用,将由卖方通过电汇方式汇入买方的账户。3.2合同设备款的支付:3.2.1合同经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卖方提交(7天内)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后7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总价(2台机的设备价,不含技术服务费)的10%(万元)作为预付款;1)、由卖方开户银行开具的金额为设备总价1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10。 2)、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收款收据。投料款:卖方大件合同签订并提交本台设备价格的20%(万元)的收款收据后10天内,买方支付本台设备价格的20%作为投料款。 进度款:定转子开始下线并经买方现场监造人员签字确认后,买方收到卖方

13、提供该台套设备价格30%的收款收据后10天内,买方支付该台套设备价格的30%(588万元)作为进度款。 交货款: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台套合同设备(部组件)的最后一批交货后,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后,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10天内,支付该台套设备价格的30(万元)作为交货款。A. 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设备的“最后一批交货”完成的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B. 该台套合同设备的完整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C. 该台套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D. 金额为该台套合同设备价格的30%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E. 金额为该台

14、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0%的增值税发票和运保费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F. 该台套合同设备价格明细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392万元)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通过最终验收没有问题,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1)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收款收据。(2)该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3.3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100%的商业发票,买方审核无误后2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100%即 万元(大写:万圆整)。3.4根据本合同第六章到第九章的规定,如果卖方向买方支付损坏赔偿费、现场加工及代采购费、罚款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一个月内,用电汇方式将款项由卖方银行汇入买方银行的买方账户。如逾期不交,买方有权在本合同项下的下一期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将这部分索赔金额及其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扣除。3.5卖方出具的用于支付保证函等方面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自己承担。3.6卖方增值税发票价值应与相应设备/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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