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分拣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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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递公司分拣中心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总部及分拣中心及站点派送员的共同利益,缩短快件派送时效,强化快件接收、分拣、封发、中转管理,明确分检中心各部门员工的岗位责任,提高分拣时效及服务质量,确保快件中转运输安全,特制定分拣中心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一、 分拣中心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 分拣中心经理: 负责分拣中心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分拣中心与总部分拣(厂商) 的业务联系,监督各站点的快件接收、派发、中转、退库等,确保快件安全。 库管:监督系统管理,组织分拣中心日常工作安排,管理档案资料,协调分拣与信 息部、财务部、站点的物流管理;负责库房卫生、考勤及安全生产。 分拣组: 负

2、责分拣验货、分拣、复检、封发等。 退单组: 负责退单验收、系统处理及返上级分拣库房。 跟单组: 负责总部到货、发件发货、系统退单及分拣返货的全程跟单工作。二、 卫生及库房安全管理1. 每天下午工作完毕,将资料、打包材料等归类整齐,将库房全部打扫干净,将垃圾 等废弃物单独放置,如卫生打扫不彻底,按照值日表相关规定扣罚。2. 库房应根据需要科学规划,分拣区、退货区、成品区、材料区、办公区、住宿区必 须划分清楚,卫生责任到人,确保库房干净整洁。3. 装置监控设施,确保库房快件安全,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监控设备。4. 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将灭火器放在醒目位置;库房内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如 发现有人

3、吸烟,每次罚款 100 元(非工作人员可提醒禁止吸烟);库房内每发现一个 烟头,则处罚所有工作人员每人 50 元;如在宿舍内发现烟头,则处罚住宿人员各 50 元。5. 未经总经理或库管允许,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内,否则处罚 100300 元。6. 注意电器电源安全,如办公电脑、打印机、电灯等电源安全,定期除尘、检查和检 修相关电路,确保安全用电。7. 齐心协力,备好相关工具,做好雨季防雨、防水工作,防患于未然。8. 做好值班工作,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必要时可加强人员值班;加 强防火、防水、防盗意识,每月给值班人员适当补助。9. 库房内的所有快件、物品、材料不得私自偷盗、

4、变卖或赠送他人,一经发现,就地 除名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10. 所有废品未经主管经理审批,不得私自变卖,一经发现,就地除名并扣罚当月所有 工资。三、分拣中心日常工作管理(一)快件入库验收管理1. 分拣中心跟单员应每日查看库管系统,掌握到货情况,如有延期未到自发货日起, 中转超过 4 天仍未到达的快件的大包,应及时反馈上级分拣主管,追查快件运输中 转情况,不得玩忽职守或不作为。2. 大包到达后,应在监控摄像范围内,由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验收、拆封,核对 快件实际数量、清单数量及系统内数量是否一致,如三组数字核对后无误,方可做 系统入库确认;否则,如擅自入库引起到货数量争议则由所有当事人承

5、担责任,每 次除罚款 100 元外并承担相应责任。3. 提取大包或大包送到后,应核对运单,严格检查大包数目,现场称重复核,验视大 包外包装,察看是否有拆封、挤压、变形、进水或包装残损、破漏现象(必要时用 数码相机拍照取证);如有异常,应保留大包封装原样,不得私自拆封,应现场协调 处理,由承运方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加盖鲜章),在货到后 1 小时内反馈上级发 货主管抉择是否收货,并做好相关善后事宜处理;否则,出现丢件、残损件由收件 业务员承担全部责任。4. 分拣业务员拆解总包后,先查看装箱清单及实际快件数量,检查数量是否正确;逐 件检查快件,如有异常件(破损、严重变形、缺货、液体外流受污染等),

6、应在接货 后 1 小时内反馈上级分拣中心主管(或发货厂商库房)给予协查备案,说明异常详 情(总包重量、快件数量,异常单单号、客户姓名,商品明细、实际商品数量,实 际商品重量等),并将残余商品及快件保存好,待分公司经理处理完毕后再做处理; 分拣中心业务员不得侵吞内置物品或谎报快件部分丢货、残损,否则自行承担全部 责任。5. 拆箱后,如发现大包内无装箱清单,应及时上报主管经理及发货方,核对到件数量 是否正确,并要求补发大包清单;如不反馈或反馈后对方不给确认就擅自收货入库, 出现少货扯皮情况,则由负责验收该批快件的业务员承担主要责任,分拣组主管承 担连带责任。6. 对于上级分拣(或发货厂商)多发出的

7、快件(实货比清单多出),或夹杂其他省区的 快件,分拣中心应在接货后 2 小时内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及发货方核实备案,不得隐 瞒或侵吞,如谎报、隐瞒不报超过 24 小时,分公司一经查出将给予该当事人 200500 元处罚;如隐瞒不报超过 48 小时,按照侵吞公司财物对待,扣除所有参与人当月全 部工资,总公司保留将其除名以及报案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7. 当日所有到货的清单必须分类归档保存,最短时效 6 个月,如有残缺或遗失,由负 责档案管理的库管负责,每份罚款 100 元。(二)分拣封发1. 快件数量核对无误后,应按照站点区域进行分拣;分拣快件时,不得有抛掷、摔打、 拖拽等有损快件的行为,对于优

8、先快件、代收货款件等要单独分拣;电子产品、液 体、易碎品要轻拿轻放,按大不压小、重不压轻的原则分拣,否则,给予相应受损 快件价值 2 倍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就地除名。2. 待分件应与已分拣的快件堆位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混淆和误分,赶发运输时间 和处理时限较短的快件,要集中摆放到指定区域,便于封发。3. 无法分拣及分拣易出错的快件如快件运单脱落,超重,超规格,禁运件未加标志, 包装残损、塌陷、水湿、油污、渗漏等,地址填写错误或寄达目的地填写错误的快 件,应在有效处理后方可分拣,否则由处理人员承担责任每次罚款 100300 元。4. 快件分拣封发处理部门应发挥检查控制作用,在快件处理过程中,对上级

9、分拣发错、 包装破损、内置物品残损的快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转发, 单独堆码,报告分拣中心经理后再做处理。5. 快件在预分拣后完毕后,业务员必须进行复检,看看有无分错区域;复检人员在核 对堆位快件准确无误(无其他区域快件)后,认真抽取并清点二联面单及快件总数, 确保一致,以备入库扫描及存档查询;如检查不严,夹杂其他区域快件,或重复抽 联致使快件发错或清单出错,除承担相应发货、返货费用外,每次另行处罚 100300 元。6. 分拣复检无误后,所抽面单由专业人员进行入库扫描,录入相应条码信息,再根据 实物逐一做出库扫描, 打出“发货清单”,以便接收方复核总包内快件,也便于快 件

10、作业内部查询。7. 分拣封包由分拣验收人一并完成,全程承担复检、核对清单实货、装箱封发责任, 确保清单数量与实际快件数量一致、名称一致,并在装箱后封发严实,在大包上贴 上封贴,写清寄达地、收件人、件数、日期等相关数据。8. 大包在封发前,清单打印人及装箱复检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名确认;否则,若无签字, 每人每次给予 50 元罚款;大包在封发时,必须内放装箱清单,如漏放清单,每次每 件处罚封箱人 50 元。9. 分拣中心直发各地市的快件,装箱清单一式 3 份,随货一份,库房留存一份,交信 息主管一份;直发县级站点快件,发货清单一式三份, 公司信息主管一份,随货发 一份,地级市首代业务员一份,跟单员应

11、做好跟单工作,严格监督到货、接货、配 送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地市站点首代及分公司总经理沟通,确保到货安全。10. 分拣中心发完货后,必须将当天所有发货清单(第一联)及所抽面单(无面单可抽 时必须手写客户详细订购信息)交信息部留存,以上资料不得延误、残缺,否则, 分拣中心主管经理承担责任。11. 如走快递中转,由装箱人自行粘贴发货运单运单粘贴前必须检查运单收件人姓名、 地址、电话等信息,不得出现任何失误,如出现运单信息错误、贴错或遗漏,致使 大包发错或收件人提不到货,经办人除承担往返运费外,另行处罚 100300 元;如 因此引起快件遗失,则承担全部损失责任。(三)中转、运输、跟单1. 分

12、拣中心在每天下午 18:30 前必须将所有需要中转的大包封发完毕,在当天晚 19: 30 之前必须完成快递(物流)发货,确保大包在第二天上午到达各派送站点;无特 殊原因(特殊情况必须上报总经理批准或备案,否则无条件发货),当天 20:00 前必 须将全部大包发走,否则,如有漏发大包,每包处罚 100 元,由分拣中心经理、业 务员共同承担。2. 需要走物流发货的区域快件,当天必须无条件发出;分拣业务员必须在下午 16:00 以前完成所有物流快件封发,如未按时封发完成,每件处罚 50 元;如按时封发完成, 发货人员当天未将快件发出,每包处罚 50 元。当天快件滞留分拣大库未发出,也未 反馈分公司经

13、理,每包处罚连带处罚分拣中心经理 50 元。 ,并将3. 当天如未发货,分拣中心经理应让跟单员及时通知各站点(当天晚 20:00 前) 未发货的原因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如不通知派送员或通知不全,每次处罚跟单员 50 元;如不上报总经理,一经发现,每包处罚分检中心 50 元。4. 大包发出后,应确保全程跟单,如站点业务员在次日 12:00 前未收到货,应及时协 调查询,不得怠慢延误,否则,每次给予 50100 元处罚。5. 如中转物流公司到货太慢或经常出现爆仓、丢货、残损、拆包现象,分拣中心跟单 员应及时反馈分拣主管给予调整;如果是中转快递送货不及时或时常有压单延误派 送现象,跟单员应及时反馈,由

14、分拣中心主管与负责承运的快递主管协调处理,否 则由此引起的多批大包中转延误或重大损失,跟单员与分拣中心经理承担连带责任。6. 当天如停电、网络出现问题而不能正常操作系统,如入库、出库,打印清单,分拣 中心应提前组织人员(信息部可帮忙抄单)手工抄单,确保当天货物按时发出;遇 到异常情况,当天既不报告分公司经理,也不组织发货,责任由分拣中心经理全部 承担,每次处罚 300500 元。7. 无特殊情况,确保每天必须将分拣中心所有快件中转发出。如私自延迟到第二日发 货,每次处罚分拣中心经理 300500 元。8. 未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无权指令分拣中心将站点快件转发邮政 EMS,否则, 分拣中心

15、经理承担连带责任。(四) 返货验收及中转发出1. 所有客户拒收快件或在规定时效内无法派送的快件,自派送员接到后,最多保留 58 天,除厂商或客户要求保留的,必须无条件退回分拣中心库房。2. 跟单员应定期检查系统,对系统内超期“退单未返货”应及时督促派送员退回,对 严重超期(自接单日期超过 30 天的快件)的“退单未返货”应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 其全额买单,特殊情况应报分公司经理及上级分拣中心主管处理,否则,私自回收 厂家拒收的超期退单,自行承担埋单责任。3. 所有退单入库时,必须对大包称重复查,如重量与运单标明不符(超出或短缺 0.3kg , 以上) 应及时告知分拣中心经理及发货方,不得自行拆包

16、验货,否则自行承担责任。4. 返货如发到付件时,分拣退单组必须严格检查快件重量及应付运费,快递返货,每 公斤不得超过 1.5 元,如超标严重,应责令派送员注意,不予报销,否则责任自负。5. 退单大包如有异常,如挤压、变形、破损严重、进水等,疑是丢货或损坏时,验货 人应特别小心,除称重外,必须在录像机监控范围内由两人以上共同验收方可有效; 对明显有问题的大包,应与承运人共同拆包验货,如有问题,可要求对方出具书面 证明(加盖对方单位鲜章),并在 1 小时内上报返货人及分公司经理处理。6. 大包内快件数量与清单相符无误时,应仔细检查有无残损、拆封的快件,看看内置 物品是否短缺、残损,所有客户拆封的快件,自 3 月 28 日以后,必须有客户签字证 明(客户姓名、退单原因、内置物品品名、型号、颜色、规格、数量等),否则视为 业务员私自拆包,如有遗失,可追究业务员责任。7. 对于拆封快件,如无客户签字,退单组验货员可电话告知该业务员务必注意,否则, 如再次出现无签字被拆快件时,就要给予处罚,每单罚款 20 元。8. 对于无清单的退单大包,验货员必须告知派送员到货重量及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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