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公关失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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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机公关失败案例 三株口服液如果提到当今连小孩子都耳熟能详的脑白金、黄金搭档,那么我们总是要缅怀曾经辉煌一时的三株口服液。崇拜毛泽东“农村包围城市”思想的吴炳新显然更具战略家的能力,他利用中国低廉的人力成本优势,开展人海战略,聘用了数以万计的大学生充实到县级、乡镇级的办事处和宣传站。同时,他还创造了一种“无成本广告模式”,即发给每个宣传站和村级宣传员一桶颜料和数张三株口服液的广告模板,要求他们把“三株口服液”刷在乡村每一个可以刷字的土墙、电线杆、道路护栏、牲口栏圈和茅厕上。以至于当时每一个来到乡村的人都会十分吃惊地发现,在中国大地的每一个有人烟的角落,几乎都可以看到三株的墙体广告。三株在中央电

2、视台及一些中心城市电视台购买了大量的非黄金时间的广告段位,用以播发拍得并不精美却充满了语言诱惑的三株系列形象片。其中最突出的主题便是“三株争当中国第一纳税人”和“振兴民族工业”。在广告传达上,三株也极为大胆和富有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让专家说话,请患者见证”的道路。三株首创了专家义诊的行销模式。在中心城市,每到周末,三株就会聘用一些医院的医生走上街头开展义诊活动,而其主旨则依然是推销三株口服液。到后期,三株更把这股义诊风刮到了乡镇、农村。据不完全的统计,三株每年在全国各地起码要举办上万场这样的义诊咨询活动。这些广告手段和营销手法,至今仍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如果说三株是企业上的巨人,吴炳新则是

3、中国保健品现代化营销的开山之人。然而就是一场危机断送了一个光辉的企业,对于任何企业而言,三株作为中国民营企业的一面大旗,他所经历过的都值得去了解和借鉴。1996年6月3日,湖南常德汉寿县的退休老船工陈伯顺在三株“有病治病,无病保健”的广告承 诺打动下,花428元买回了10瓶三株口服液。据陈家人介绍,患老年性尿频症的陈老汉服用了两瓶口服液后夜尿减少,饭量增多,但一停用又旧病复发,当服用到34瓶时,老汉出现遍体红肿、全身搔痒的症状,第八瓶服完,陈老汉全身溃烂,流脓流水。6月23日,老汉被送到县医院求诊,医院诊断为“三株药物高蛋白过敏症”。其后,陈老汉病情不断反复,于9月3日死亡。陈老汉死后,其妻子

4、、儿女一纸诉状把三株告到了常德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年,其子陈然之状告三株药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300万元。1998年3月 31日,湖南常德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责成三株药业集团向死者家属赔偿29.8万元,并没收三株非法收入1000万元。到此时,由于各种原因,常德一案已引起了国内媒体的普遍关注。一审过后,许多新闻媒介进行了广泛报道,并更进一步对三株和管理机制进行了深入剖析与探讨,一时间沸沸扬扬,谣言四起。在这一年中,“三株口服液喝死一条老汉”这条爆炸性新闻被二十多家媒体报道。经销商与消费者纷纷退货索赔,三株口服液及其系列产品的销售陷入瘫痪状态,这对于三株公司无异是毁灭性一击。从199

5、8年4月下旬开始,三株的全国销售急剧下滑,月销售额从数亿元一下子跌到不足1 000万元,从4月到7月全部亏损,生产三株口服液的两个工厂全面停产,6000名员工放假回家,口服液的库存积压达2400万瓶,相当市场价值7亿元。一审判决后,三株正式员工从15万人减为2万人,直接损失四十多亿元。尽管三株提出上诉,最终还是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1999年3月25日,持续了一年的官司以三株胜诉告终。但是,法律上的胜诉,却不能挽回三株帝国倾覆的命运。事实上,三株曾经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避免这个悲剧的发生。事情开始的时候,原告曾直接找到三株公司,要求其赔偿20万元,本来是可以“大事化小”的事件,可三

6、株公司拒绝了对方的赔偿要求,选择对簿公堂。这种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事例对企业发展到底有多大意义呢?明智的做法是:在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危机事件的同时,尽可能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化解矛盾。即便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也应在“边谈边打”的过程中寻求解决危机的最佳方案。 分析:如果仅仅认为是常德事件导致了三株的衰败,这并不全面。其实这之前三株公司已经危机累累,只是在狂热的市场扩张中,企业并没有去注意危机的管理,更缺乏危机的意识。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1995年5月,广东省卫生厅专门发出了关于吊销三株口服液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 该通知称,“济南三株保健品厂在珠江经济信息报上刊登的药品广告,超越了药品广告审批

7、表审批的内容”。应该说,这是一份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宣判了三株口服液在广东省“死刑”的通知。尽管事后经过各方面的活动,三株口服液仍然得以在广东销售,此事也没有被媒体曝光放大,可是,即将来到的危机此时无疑已露出了狰狞的面目。1996年,三株集团宣布完成销售额80亿元。自此之后,三株便患上了一种十分典型的“综合紊乱症”。在市场方面,由于十多万人、数千个大大小小的指挥部在前线作战,种种夸大功效、无中生有、诋毁对手的事件频频发生,总部到最后已疲于奔命而无可奈何了,单在1997年上半年,三株公司就因“虚假广告”等原因而遭到起诉十余起。2、三株所崇尚的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造成了种种类似“国企病”的症状,为了统一

8、协调全国市场,总部设计了十多种报表,以便及时掌握各个环节的动态。但具体到一个基层办事处,哪来那么多变化需要填,上面要报,下面就造假。在一次总结会上,吴炳新气愤地说:“现在有一种恶劣现象,临时工哄执行经理,执行经理哄经理,经理哄地区经理,最后哄到总部来了。吴炳杰(注:吴炳新的弟弟)到农村去看了看,结果气得中风了,实际情况跟向他汇报的根本是两回事,他曾说:“不得了了,尽哄人呀!”3、继三株口服液之后,三株公司又陆续开发出了一系列新产品,主要的有三株生态美和三株赋新康,总体来说,这些产品运作都是失败的。首先是出发点错误:当时三株是个响当当的品牌,试图通过三株品牌的嫁接使后续产品一炮打响是个一厢情愿的

9、作法。品牌延伸对新产品上市固然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是当想把这个产品真正做大的时候,品牌延伸反而成了绊脚石,更不用说对原来品牌的损害了。对于品牌形象和无形资产的盲目推崇是一些对广告一知半解的人常犯的错误,即使目前的一些大公司也一错再错,而相反有些公司却显得非常理性,如宝洁公司,养生堂等,都是做得很出色的。其次是营销方式的雷同:赋新康和生态美与三株口服液无论是产品特性,目标和人群都截然不同,但在销售时却采用相同的模式,一招用到老,销售上始终没有突破,却分散了公司的宝贵资源。4、1996年至1997年初时,在吴思伟(注:吴炳新之子)的主持下,三株分化出一个新的公司叫三株新事业,后改名为北京路德公司,其

10、宗旨是向医药产业进军。因为当时国家对医药企业报批把关较严,因此,三株新事业主要是采用控股相关企业,自行组织销售队伍,以期通过自己打造的销售平台多品种全方位出击获取巨大利润,当时下设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三个事业部。规划看起来很美,力度也无与伦比,结果却惨不忍睹。当时为追求速度,在几个月内一举控股了三十多个相关国有企业,一举砸下去四个多亿,与三株当初的滚雪球不同,三株新事业在全国同时建立了庞大的销售队伍,其规模直逼母公司。然而几十个企业光是靠几个月注入些资金,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而同时市场销售工作也不像以前那样所向披靡了,销售队伍由于经费不足处于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尴尬境地。而此

11、时三株公司本身也是后院频起火灾、无力输血了。以上诸难齐发,使三株公司左右为难,无力回天,终于走向了溃败之路。 出于很多的意料之外,三株设有专门的公关机构,三株在一些地、市级的关系可以说达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然而在省级,特别是国家级的支持却显得相当薄弱,比如在处理突发事件方面,三株没有表现出与其相应的能量来。可以说,三株的公关机构在当时的功能十分局限,公关队伍解决的问题也很蹩脚,但三株能在1998年就意识到公关的重要,也从另一面说明了这不是一个平凡的企业。 (二)、同仁堂败笔细数中国的百年企业,寥寥无几。电视剧大宅门热播荧屏,讲述了百年同仁堂的过去种种。同仁堂药店是北京著名的老药店,秉承传统、用

12、料讲究,因而享誉海内外。它对宏扬优秀民族传统,尤其是在维护民族利益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将同仁堂作为一个失败案例放在此书中,也是提醒我们的知名企业,一定要重视危机公关。2004年2月底,一条有关同仁堂的消息被众多网络、报纸媒体转载:2月22日,二十多位患者集聚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准备联名起诉拥有335年历史的老字号同仁堂。这些同仁堂的忠实消费者在长期服用龙胆泻肝丸后,出现夜间尿量比白天多的现象,并有口渴、乏力、贫血、食欲减退、恶心等症状,医院诊断结果为马兜铃酸肾病。后来他们发现,龙胆泻肝丸中的一种重要原料“关木通”含有可导致肾病的马兜铃酸。在得知患者准备集体起诉后,同仁堂方面认为自己不需要承担

13、法津上的责任。因为它早于20 00年就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了马兜铃酸可能导致肾病的情况,并于2001年下半年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用不含马兜铃酸成分的木通代替关木通;而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仅仅要求企业对药品的不良反应作出报告,并没有规定其他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同仁堂觉得已经对患者尽责了。看到这条消息的一刹那,让人心里不禁一个咯噔:堂堂一个以“济世养生、取利于义”为经营理念的百年老字号,怎么能以这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忠实消费者呢?也许同仁堂说得没错,它不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可从道义上、情理上,同仁堂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药是同仁堂的药,而且同仁堂也承认里面含有可导致肾病

14、的成分,不说别的,对受害者表示解决问题的诚意,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总是应该的吧?而动不动就把法律条文搬出来,这不像百年老字号的作法。不知同仁堂想过没有,它用这种“依法办事”的态度对待消费者,可能会在公众中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中国是一个崇尚人情伦理的国度,按照一般人(而非法律专家)的逻辑,吃了厂家的药而引起不良反应,厂家理所当然就应该承担责任,你把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搬出来是说服不了人的。假若你硬要这样,只会让消费者对你失望、寒心同仁堂也不得不承认,该事件已经给自身声誉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我们也许还记得三株的故事,同样是因为产品不良反应引起患者的起诉,由于处理不当,最后三株虽然打赢了官司,却输掉了人心

15、,输掉了市场,成为营销史上的反面教材。并非绝无仅有,联想到2003年10月发生在青岛的“同仁堂龙胆泻肝丸水分超标”事件,不难看出同仁堂危机公关方面的欠缺。 2003年10月中旬,青岛市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在一次例行的产品抽检中发现:由同仁堂集团中药二厂生产的一批龙胆泻肝丸存在水分超标问题。经青岛市药品检验所相关业务科出具验质报告,该药品水分超出标准10%左右。据专家介绍,水分超标可能导致药品在储藏过程中生霉,一些成分会因此分解,从而影响药效。事情发生后,马上有记者赴同仁堂采访,且来听听同仁堂内部的声音:一位质检人员认为,龙胆泻肝丸质量内控非常严格,在出厂时肯定没有问题,有可能受储存条件、天气、药物

16、本身吸水等因素影响而导致水分超标,而且水分超标对患者服用没有什么影响;一位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还不知道这件事,如果真出现问题,我们宣传部门不可能不知道。” 当记者联系到宣传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的说法是:“工艺上可能存在疏漏,最有可能是药品生产受了季节的影响。”同一事件,同仁堂内部出现三种不一致的声音,作为“公司喉舌”的宣传部居然还有人说不知道此事。而且事件发生后,同仁堂方面除了辩解外,没有采取更有力措施迅速消除影响,结果导致了媒体与公众的信任危机。这些,都不能不让人质疑同仁堂的危机处理能力。 作为同行,国外医药企业又是怎样处理类似事件的呢?1982年9月29日和30日,在芝加哥地区发生了有人因服用强生公司主打产品“泰诺”中毒死亡的事故。消息传开后,在美国全国引起一片恐慌。强生公司并没有掩盖事实,而是一方面同警方合作,展开对事件的调查,另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回收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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