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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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气 瓶 检 测 站 管理制度编制:柳学平 日期:2015年10月01日审核:陈化珍 日期:2015年10月01日批准:杨宏进 日期:2015年10月01日黄石金山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目录1、气瓶检验站安全管理制度3-42、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知足53、危险源管理制度64、应急演练制度75、气瓶定期检验制度86、检验报告填写、审批制度97、重大技术问题处理制度108、计量器具周期检验制度119、库房管理制度12-1310、气瓶收发制度1411、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1512、气瓶保费管理制度161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714、外购件验收保管制度1815、检验检测有关人员聘用调出制度19-201

2、6、对分包住控制制度2117、特种设备许可执行制度22-2418、检测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制度2419、接受监察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5管理制度目录01 气瓶检验站安全管理制度1、检验站的基本设施必须符合GB l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要求。 2、 检验站必须配备下列能够正确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和检验标准的工作人员:取得气瓶检验员证书的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气瓶检验员。 3、有成套能满足气瓶检验工作需要的、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 4、待检瓶中的可燃气体排放场地应设有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可燃气体或液体,必须回收或排至室外高空高出屋顶2米以上;进行本操作时,应注

3、意导除静电、避免火源或产生火源的条件;排放氧气等助然气体或强氧化剂时,阀门、场地不得沾有油脂。排放场地内的氧气含量不超过 23:惰性气体、二氧化碳气体应排放至室外。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应注意导除静电和防火。 5、排放气体时,阀门开启要缓慢,且开启度不宜过大,以防气流反作用力推倒气瓶伤人。同时,操作时应立于阀口侧面。排放有毒气体时,应戴防毒面具。严禁在同一场所同时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相抵触的气体例如氧气和乙炔。6、不准带压拆装承压器件管道和瓶阀。试压过程排除泄漏应在卸压后进行。 7、对提前送检的气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再行检验。 8、对无余压的气瓶,应分开存放。对开启瓶阀而无气体排出的气瓶,应想

4、到有可能是瓶阀故障。处理方法如下: 8.1 用洗耳球排空球内空气后吸足氮气,插入瓶阀内向内压入氮气。若无阻力,说明瓶阀通畅开启,瓶内无余压。 8.2 洗耳球向瓶阀内压气时手感阻力,则说明瓶阀开启故障。若瓶内余气不多C2H2、CO2 气瓶可称重判断,可用直径小于易熔合金塞浇注孔的钻头瓶内为可燃气体时只能用手动钻孔将易熔合金孔钻透排气后维修瓶阀。钻孔排气要避免产生火花引爆起火,亦应小心慢钻防止满瓶高压伤人。 8.3 氧、氩、二氧化碳气瓶,余压无法排出时,可用套筒扳手拧松瓶阀安全泄压螺帽放出余气。安全螺帽泄压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立于螺帽侧面,防止螺帽、高压气流伤人。 9、试压时如有异常声响、压力下降或

5、试验装置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 10、压力或气密性试验中,升、卸压速度应缓慢,不得操之过急。 11、当试验压力超过公称工作压力后,不得撞击气瓶。 12、操作瓶阀拆装机时,操作者应立于其侧面,防操作失误,气瓶倒下伤人。 13、水压试验的环境温度及用水温度应不低于5;超声波测厚仪的精度不超过0.10mm;压力表等级精度不低于1.6级。精密压力表不低于0.4 级。 14、报废气瓶经审定核准后,及时做破坏性处理。 02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义务消防联保网络,将消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由站长担任消防组组长,安全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视消防安全为工作重点。

6、2、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易引起火灾的隐患部位,进行清查、整改,并配齐必要的消防工具。 3、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禁止在工作场地吸烟,杜绝火种的介入,并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抽检,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的措施。 4、每个职工都要做到“四懂”(懂本岗位检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灭火方法、懂逃生的方法)、“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并会使用灭火器材。 5、消防工作、人人有责。任何人都不可掉以轻心,做好消防工作是每个职工的义务,发现火灾及时报告,并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 6、维护、爱护消防器材,按规定定期检查

7、和更换并实行责任制到人,对破坏、损坏、丢失消防器材要追究责任。 7、按规定不能吸烟的场所,禁止吸烟。违者要按规定处罚,如工作地点要动火,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03危险源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员必须经常对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2、危险源区域内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定期检查。 3、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做到定期检查更换。 4、进入危险源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安全员。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源区,更不能乱动其设备、阀门、设施。 7、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04 应急演练制度 1、检验站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分

8、各专业队伍的演练及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的综合演练二种形式。 2、各专业队伍的演练采取桌面演练、专业演练、战术训练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结束后,各专业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3、综合演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分二个阶段进行。首次进行桌面演练,其次进行综合演练。 4、桌面演练对应急响应工作提出意见,责任部门要积极进行落实,为综合演练做准备。 5、综合演练结合每年一次的大修进行,综合演练时,公司成立演练策划领导组、确定演练日期、目标、范围、方案、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指定人员评价,安排、安排物资后勤供应工作。 6、检验站确定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周通知相

9、关单位。 7、演习前检验站组织一次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8、请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使全体队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9、演练实施阶段,评价人员要记录参演表现,注意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10、演练结束后,评价人员要对演练效果做出评价,向领导组提交演练报告,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做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05 气瓶定期检验制度 1、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定期检验标准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对气瓶附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3、按气瓶颜色标志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气瓶充装单位的要求,去除气瓶表面的漆色后重新进行漆色与

10、气瓶标识; 4、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 5、按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年度气瓶检验总数(含合格数、报废数)、定点检验的各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气瓶数量、检验工作情况和气瓶安全技术状况。 6、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报废期限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规定。 7、气瓶检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定期检验,应保证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检验安全。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工作。检验气瓶前,检验人员必须对气瓶内的残气、残液的安全处理进行确认,达到有关安全要求后,方可检验。 8、气瓶检验单位应保证经检验合格的气瓶和经修理的气瓶阀门能够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

11、,不能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和阀门应予报废。9、检验单位有责任将检验不合格的报废气瓶予以破坏性处理。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必须采用压扁或将瓶体解剖的形式进行。禁止将报废气瓶不作破坏性处理,销售给他人。06检验报告填写、审批制度 1、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由记录人按规定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填写。 2、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的填写,必须做到字迹清晰,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应注明日期,检验人员应签字。 4、检验记录的填写内容需局部修改时,不可擦涂掉或使字迹模糊或消失,而应当划改并由修改人签字,并注明更改日期。 5、正式的检验报告书、报废通知书不得有修改痕迹。

12、6、检验员将填写好的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送技术质量负责人处审核。 7、技术质量负责人对检验记录、报告、报废通知书进行审核无误后,在审核栏签字,并将检验报告、报废通知书交由站长签发。 8、正式的检验报告书、报废通知书经站长签发后需加盖检验站检验章方可生效。 9、检验记录一式一份,交由资料室归档保存,检验报告书、报废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由资料室归档保存,一份交客户保存。07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制度 1、重大技术问题管理 1.1 质量技术负责人负责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判定、记录、标识和报告。 1.2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评审、处置。 1.3 站长全面组织重大技术问题控制并审

13、批,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2、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 2.1 因过载或误操作检验检测设备而造成可疑结果,或者已表明有缺陷以及超出规定限度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均应停止使用,并予以标识。 2.2 检验员在实施检验检测过程中,未执行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须立即停止检验检测服务,并对已实施过程记录,报技术质量负责人。 2.3 技术质量负责人在检验检测报告抽查评审中发现结果不符合时,需做出标识并报站长,必要时,通知用户采取相应措施。 3、重大技术问题的评审 3.1 站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不符合工作评审会议对重大技术问题的严重性进行评价。 3.2 评审意见一致时,按评审意见执行。 3.3参加评审人员应就重大技术问题的影响程度及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意见。 3.4 评审后,评审人员分别在“不符合工作评审意见表”中签注评审意见。 4 重大技术问题工作的记录 4.1检验部门负责保留重大技术问题工作记录,并收集整理归档。 4.2技术质量负责人汇总“不符合工作评审意见表”,供统计分析及避免重大技术问题再度发生。08 计量器具周期检验制度 1、新购置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使用前由公司计量员按规定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校准,经检定和校准合格的装置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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