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31218555 上传时间:2023-10-23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151.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序号检查要求检查依据检查结果一、企业合法生产经营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相关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2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

2、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简易审查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评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12号)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超出审查意见书批准范围;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化

3、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档案是否齐全。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12号)。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辨识、评估,档案是否齐全,是否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有化学品登记证;是否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与化学品相符

4、的安全标签,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7是否每3年由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是否按评价报告提出的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是否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8是否通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标准化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每年至少进行1次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苏安监2011202号)。9

5、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苏安监2012152号)。10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规定取得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做到全覆盖;是否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责任制是否由

6、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12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关于调整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内容的通知(苏安监201175号)。13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制定工艺控制指标。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14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和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15是否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管理执行和变更管理记录是否完善

7、;变更过程是否进行分析,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变更风险分析和控制记录是否完整。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苏安监2011202号)第3.6条。三、机构和人员16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苏安监200814号)。1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

8、否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18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19是否按规定组织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20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21是否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职责、职权和待遇是否符合规定。 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81号)。四、隐患排查治理2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

9、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并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并录入无锡市感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23是否按规定制订各类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是否覆盖所有生产岗位、班组、车间以及各专业安全检查;检查表的制定是否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24企业是否按照隐患排查制度开展各层级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台账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规定执行外聘专家检查制度,专家检查台账是否完整。安全生产法

10、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安监2008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建设的通知(苏安监201170号)。25是否落实班组安全检查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相关检查表和记录是否完整。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关于下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1539号)。26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是否实现闭环管理;限期整改的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并按时整改。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五、承包和出租27承包商管理档案是否齐全,资质是否齐全、合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28是否制定

11、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作业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和督查;相关制度、检查档案是否齐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六条。29是否存在出租或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情况;承租方是否具备资质,是否实行统一管理;相关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六、总体布局和自动控制30是否按规定经正规设计单位设计;厂区布局是否与总图一致;未经正规设计是否进行安全设计诊断;设计诊断查出问题是否完成整改。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2237号)。31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安全生

12、产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3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系统。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型化工装置高度危险化工装置和长输管道界定标准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201257号)。3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是否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

13、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34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重点控制参数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配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校验。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35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是否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相关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36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

14、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SIS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37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之间以及与外部的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经过安全论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38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有门窗。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第5.2.18条。3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40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是否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