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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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4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1427字)申请人:_x,男,汉族,电话:_x 住所:_ 邮编:_x被申请人:_x住址:_ 邮编:_法定代表: _x 职务,总经理 电话:_x申诉请求: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9月8日到10月9日双倍工资计元;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9月和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9月至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_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

2、申请人_月1日至3月5日工资8861._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年终奖2750元。 合计金额:22497.15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09-08日

3、到-10-09日工资计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 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_月1日至3月5日工资8861._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

4、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9月至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_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此致_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申请人:(签名或签章)年 月 日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2428字)申诉人:李_,男,汉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证号码:_x,原_x公司员工。被诉人: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请求事项:l、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1998年3月9日至6月30日经济补偿金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650050%)元,合计9750元;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7月至合同解除时止两年的星期天加班费7384,元节假日加班工

5、资1153元,合计8537元;3、裁决被诉人支付超时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资30000元;4、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补缴入职以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5、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事实和理由:申诉人1998年3月9日入职被诉方,被诉人原为国有企业,公司名称为广州市花猫糖烟酒副食品公司,后改制为全员持股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司改名为广州市千佳糖烟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从1998年起,申诉人与公司每年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的劳动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签约的时间分别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7月26日、7月17日、7月31日、8月25日。签约的时间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见证据一(协议书6份),约定月

6、工资900元,实际支付工资为1000元见证据二(申诉人的工资存折)。合同约定后,申诉人夜以继日的为被诉人工作,工作时间从每天的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其余为值班时间。签约后,申诉人白天的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即买菜、做饭、打扫公司办公室卫生、门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报收发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护公司财产和文件的安全。从入职的1998年3月9日起至6月30日止,申诉人没有请过事假,没有请过病假,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在被诉人处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事务干活,没有任何怨言。但是,6月28日11时左右,被诉人人事保卫部负责人吴小莲口头突然通知申诉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离开

7、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诉人第二天找了吴某,并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后来吴因工作忙,没有对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释。申诉人后来又找了被诉人总经理马小姐,因已无协商余地,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麦才以书面形式书写解除申诉人劳动关系的亲笔“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太多,所以减员,真对不起。千佳7月1日”(见证据三)申诉人只好于7月1日10时前离开了公司。但是,事后该公司立即雇请两名员工承担申诉人原来一个人干的活。至此,申诉人终于发现,被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的合同还有其他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说明,申诉人原来的工作是严重超量的,是应该由两个人来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诉人有理由

8、获得两份工资。但令人遗憾的是,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已经6年,除了开始领取过加班工资以外,最近四年竟然从来没有领过加班工资,更没有领过超时超负荷工作的另外份额的工资,被诉人解除合同的决绝以及对员工权利的漠视,无疑更让申诉人感到无比的伤感。6年来,申诉人事实上总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计算方法为(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20天合同约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节假日-10合同约定休假日)71);法定节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诉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诉人又变成被诉人夜间值班的员工。申诉人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所签订的劳动除了约定早8晚五的厨房工作以及办公楼的卫生清

9、洁工作以外,还要求申诉人夜间值班,劳动时间的约定已然达到全天的24小时,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简单,因为,合同约定申诉人还必须对公司的财产失窃负赔偿责任的。因此,合同有关劳动内容和劳动时间的约定,与国务院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相违背,侵害了申诉人法定权利,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但是,该约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有效,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协议的其他条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现被申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不充分

10、,依法应该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元;支付申诉人7月至6月两年96个星期天的加班工资7384元(10002696),同一时间段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10002610300%);被诉人在6年多的时间里,利用的非法约定从申诉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应该退还或补偿。因为,夜班的约定是违法的,同时也是无效的约定。因此,被诉人利用非法合同条款从申诉人身体力行中获得的63个月的员工劳务利益,也就成为了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损失问题,申诉人决定

11、只要求按照广州市保安行业的工资标准计算,请求裁令被诉人补偿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以及其他的相关法规的规定,被诉人还有替申诉人按照实际的月工资补交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在此也请求裁令被诉人给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此致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人:_xx月_日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1259字)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负责人:联系电话:请求事项: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

12、经济补偿金4291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4月份加班费)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12月25日至9月份社会保险费;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事实与理由: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12月25日起至12月24日止

13、,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

14、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二一X年九月十八日附:证据: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3、工资条复印件;4、律师代理费收据。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4(1383字)申请人:_,男,汉族,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市_区_路_号。联系电话:_。被申请人:_有限公司,住所地:_市_区_路_号。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请求事项: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_年6月至201_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以上二项合计:_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_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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