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824896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番禺荔园新天地分店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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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番禺荔园新天地分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4年08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

2、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环评单位责任声明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郑重声明:该环评文件由我单位编制完成,环评内容和数据是真实、客观、科学的,我单位对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二一四年八月建设单位责任声明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和准确地理解环评内容,并确认环评提出的污

3、染防治措施及其环评结论,承诺将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八月项目名称: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番禺荔园新天地分店建设项目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公章)法定代表人:胡应成项目负责人:何光俊 签名:(环评工程师登记证第B28160010400号)评价人员情况姓 名从事专业职 称证书编号职 责签名何光俊环境评价工程师环评工程师登记证第B28160010400号编写程 才环境评价资料整理叶佩青环境评价工程师环评工程师登记证第B28160140

4、400号审核胡应成环境评价高级工程师环评工程师登记证第B28160041000号审定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番禺荔园新天地分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洪有联系人曾斐勇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208号天河城广场6楼美食坊F603商铺联系电话13600093888传真/邮政编码511483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西环路1504号荔园新天地首层26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快餐服务 H6220占地面积(平方米)296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0.9

5、预期投产日期已投产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番禺荔园新天地分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西环路1504号荔园新天地首层26号(房地产租赁合同详见附件1)。荔园新天地商业综合楼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龙岐村西环路旁,于2012年9月7日取得了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的批复,批复文号为穗(番)环管影2012314号(详见附件2),主要用于经营商业、餐饮业和娱乐业。根据荔园新天地一期商业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所在的商铺餐饮功能与荔园新天地一期商业综合楼对该铺位的规划餐饮功能相符合。本项目总投资50万,占地面积296平方米,建筑面积296

6、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192平方米,厨房面积104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部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2004年7月29日)公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广州泛亚饮食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本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内容及规模1、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西环路1504号荔园新天地首层26号,占地面积296平方米,建筑面积296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192平方米,厨房面积1

7、04平方米,主要经营中式快餐。本项目东面为西环路,南面紧邻糖楼甜品店,西面为荔园新天地商业综合楼内通道,北面紧邻商铺,西北方向隔115米为龙岐村居民区,东南方向隔西环路135米为龙岐村居民区。本项目内部布局主要有:水吧、预进间、备餐区、熟食区、粗加工区、洗消间、凉菜间、烧味间等。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四置图详见附图2,废水废气排放口详见附图3,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厨房内部布局图详见附图5。2、工程投资概算本项目工程总投资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3、主要经营设施本项目主要提供中式快餐服务,共设餐位132个;设厨房一间,面积为104平方米,主要设备有

8、炒炉2个、炸炉1个、扒炉1个、六头煲仔炉1个。本项目具体的设备设施见表1。表1 项目设备一览表主要设备数量放置地点扒炉1备餐区双缸炸炉1备餐区组合炉1备餐区汤炉2熟食区、烧味间蒸柜1熟食区炒炉2熟食区洗碗碟机1洗消间烧鸭炉1烧味间面炉1水吧热水机1水吧汽水机1水吧茶咖炉1水吧奶茶机1水吧4、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本项目经营所用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表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总用量1肉类25 kg/d2蔬菜类18 kg/d3粮食类30 kg/d5、用能规模本项目采用分体式空调,煮食能源为天然气,用电由市政网供给,年用电58800千瓦左右。本项目不设发电机组、冷却塔。6、给排水系统给水系统:本项

9、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设有餐位132个,年工作365天,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2007年1月),用水量以0.16t/位d计算,则本项目日用水量为21.12t,年用水量为7708.8t。排水系统: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以用水量的90%计算,则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9.01t/d,即6937.92t/a。本项目餐饮废水经店铺内设置的智能气浮隔油器处理后再排入所在荔园新天地三级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然后一并排入市政管网。在番禺前锋净水厂集污管网完善前,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

10、经市政下水道,之后汇入市桥水道。在番禺前锋净水厂集污管网完善后,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番禺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市桥水道。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共有员工10人,内部不设员工住宿;全年营业,每日营业时间为:上午10:00晚上10:00,共计12小时。8、产业政策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穗府201395号令)第十二条的要求,在下列四类地点不得设立餐饮类项目:(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四)

11、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米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米的。与本项目边界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建筑为北面的龙岐村,龙岐村边界距离本项目边界115米,大于9米,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穗府201395号令)第十三条的要求,餐饮场所应当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污染大气环境的燃料。在天然气管网范围内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应当全部改用天然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在天然气管网范围内,使用天然气作为煮食能源,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根

12、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穗府201395号令)第十六条的要求,餐饮场所产生的油烟、废气应当通过专门的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餐饮场所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管,确需加设的,应当征得规划部门和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并符合以下条件:(一)油烟排放口与周边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0米;(二)烟管高度应高出餐饮场所所在建筑物及四周2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1.5米。本项目所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通过专设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出楼顶1.5米,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

13、要求。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已于2013年底投产,主要产生的污染有废水、废气,噪声,餐厨垃圾,废油脂等。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餐饮废水经店铺内设置的智能气浮隔油器处理后再排入所在荔园新天地三级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然后一并排入市政管网。在番禺前锋净水厂集污管网完善前,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市政下水道,之后汇入市桥水道。在番禺前锋净水厂集污管网完善后,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番禺前

14、锋净水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市桥水道;厨房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不会产生污染;厨房油烟由静电油烟高效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高空排放,处理后的油烟已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风机,并采取减震、隔声等治理措施,控制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环境生活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项目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已委托具有相应严控废物处置资质机构统一回收处理。所在地没有因本项目而出现的环境问题,至今未收到投诉。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西环路1504号,沙湾镇地处珠江三角洲中部,毗邻穗、港、澳,是有着800多年历史的文明古镇,因位于古海湾半月型的沙滩之畔而得名,为广州市番禺区管辖,总面积37.45平方公里。2、地形地质地貌番禺区内地势由北、西北向东南倾斜,北部主要是50米以下的低丘,南部是连片的三角洲平原。现境域构成的比例,低丘约占10,河滩水域约占35,冲积平原约占55%。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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