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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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通知金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通知金上月工资包含,依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包含基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没有通知,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代通知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上一个月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计算赔偿。 单位因为过错或者其他原因要给员工发放赔偿金的时候总是会将代通知金也包含在内,而往往员工拿到赔偿的时候并没有关乎赔偿项目的明细说明,尤其是人们在看到代通知金的时候总是也不知道究竟标准是多少,那么,代通知金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一、代通知金标准法律规定是什么?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

2、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对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为了防止“代通知金”的滥用,法律限定以下情形为适用范围:(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

3、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需要注意的是:1、并不是只要单位辞退员工,就要给经济补偿。在员工有法定过错的情况下(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2、并不是给了经济补偿就可以辞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有合法理由。如果没有理由,员工可以要求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2N),【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于代通知金,只适用于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因病超过医疗期,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单位解除合同又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必须支付。简单说,N 1是实践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常用的补偿标准,但还是存在对法律规定理解的误区。综上所述,法律之所以要让单位一个月前就作出是否让员工离职的决定是为了让员工能够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找到另外的工作以保证离职后后工作的保障,所以自然其代通知金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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