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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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 要评估机构: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估委托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评估对象: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目的:为了企业改制,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拟转让其下属单位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故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委托本公司对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进行评估,为其转让该采矿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08年

2、10月31日评估日期: 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7月24日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主要评估参数:截止2008年9月底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1816.65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447.12万吨,生产规模30万吨原煤/年,储量备用系数1.5,矿山服务年限及评估计算年限9.94年;产品方案为原煤,产品含税销售价格451.32元/吨;固定资产投资5158.36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344.92元/吨;单位经营成本333.36元/吨;折现率8%。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

3、公司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401.28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零壹万贰仟捌佰元整。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相关规定,本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

4、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公司法人代表(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正 文 目 录1评估机构12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人23评估对象和范围34评估目的55评估基准日56评估依据57评估原则88评估过程89采矿权概况910评估方法2411评估指标和参数2512评估结果4613评估有关问题说明461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4915评估责任人4916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49评估报告附表附表1: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附表2: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附表3:萍乡高坑煤业有

5、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估算表附表4: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确定依据表附表5: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成本费用估算表附表6: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附表7: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评估报告附件附件一 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副本)附件二 矿业权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三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附件四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采矿权评估委托书附件五 评估委托方承诺函附件六 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附件七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八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九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

6、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附件十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储备字200996号关于江西省萍乡市高坑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附件十一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国土资矿评储字200957号江西省萍乡市高坑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附件十二 江西省煤田地质勘察研究院2008年11月编制的江西省萍乡市高坑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附件十三 江西省煤炭综合利用设计院2009年2月编制的萍乡矿业集团高坑煤业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附件十四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附件十五 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2008年10月工业企业会计报表附件十六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08

7、87号关于同意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改制总体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附件十七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固定资产评估汇总表及在建工程评估汇总表附件十八 江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赣财建200583号)附件十九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赣煤行管字【2007】134号关于对省煤炭集团公司二00七年度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附件二十 评估人员自述材料附件二十一 评估机构说明评估报告附图附图一 江西省萍乡市高坑煤矿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比例尺:1:5000附图二 高坑煤矿F线地质剖面图 比例尺:1:2000附图三 大槽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 比例尺:1:500048江西信达矿业咨询

8、服务有限公司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信达评报字2009第029号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受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进行了价值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2008年10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本评估报告所用市场价值的定义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

9、不受任何强迫压制。现谨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评估机构机构名称: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754号法定代表人:周雪桂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300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3601002010131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系根据国办发200051号文件规定由具有资格的出资人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矿业开发技术咨询、矿业权咨询、矿业权登记代理、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等。2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人2.1评估委托人评估委托人为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10、简介如下: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于2000年由原江西省煤炭厅转制而成,受权经营省属国有煤炭资产。现为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集团现有在岗职工5.9万人,矿区人口46万。集团权属企业10户。其中煤炭生产企业4户: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丰城矿务局、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乐平矿务局,上市公司1户:安源实业股份公司,外经企业1户: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煤炭经营企业1户: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总公司,民爆企业1户:江西威源民爆公司,物资供应企业1户:江西省煤炭集团物资供应公司。为加大省外资源开发,集团组建了贵州煤炭开发公司。集团现有生产矿井35对,年产原煤约900万吨;在建矿井8对,建设规模年产原煤400万吨。

11、在大力发展煤炭主业的同时,积极发展煤炭综合利用,初步形成了煤电、煤焦气产业链;同时,积极发展机械制造、建材、建筑施工、对外经贸等非煤产业。集团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于2002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第462位。现为中国煤炭工业100强第38位、江西企业100强第10位。自2002年开始连续四年被评为“江西省优秀企业”,获“江西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江西工业三年翻番”全面先进单位。为江西首届最具社会责任感杰出企业。2.2采矿权人采矿权人: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1999年3月由原萍乡矿务局改制而成。原为中央企业,1998年下放江西省管理,现隶属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公司目前拥

12、有8对矿井,其中7对生产矿井(包括安源、青山、白源、高坑、巨源、杨桥、黄冲煤矿),年设计产能250万吨左右;1对基建矿井,年设计产能21万吨,此外还有10多家工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国内煤炭采掘、焦化、电力、管道、焊接材料、机械等。在职职工23311人,其中在岗19371人,内退3325人,1-6级工残251人,退职157人,其他非在岗207人。3评估对象和范围本项目评估对象为“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根据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采矿权评估委托书,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名称为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360000012

13、0278),采矿权人: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模:60万吨/年,有效期限:2001年6月至2010年6月,矿区面积11.8078km2,开采深度为:0-500m标高。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煤,经济类型为国有独资企业。采矿权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拐点序号及坐标见下表1-1所示。 表1-1 高坑煤矿采矿范围拐点坐标拐点号XY拐点号XY13055740.0038492225.0073055980.0038495655.0023056390.0038492750.0083055600.0038495590.0033058530.0038494620.

14、0093055425.0038495350.0043058860.0038495200.00103054890.0038495280.0053057800.0038496780.00113053570.0038493870.0063057100.0038496240.00开采深度:0-500m面积11.8078平方公里本次评估范围即为采矿许可证范围,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范围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无矿业权权属争议。至今该采矿权范围内未进行过矿业权评估。根据经国土资源部备案(国土资储备字200996号备案证明)的江西省萍乡市高坑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957号),江西省萍乡市高坑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采矿权范围一致,矿区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属详查。具体的储量估算范围与采矿权范围平面关系见下图1-2-2。经评估人员核查,萍乡高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为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采矿权价款未处置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0887号关于同意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改制总体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该采矿权经评估后,以折股的方式缴纳采矿权价款。故本项目评估为价款未处置的采矿权转让评估。4评估目的为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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