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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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部分 质量管理制度11施工过稈控制制度12质量例会制度2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24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45工稈质量“三检制度46隐蔽工稈验收制度5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8施工验收制度79成品保护制度8第二部分 工稈质量控制措施8第三部分 质量管理奖惩办法28第四部分 重点工序的控制措施351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节点防水控制措施352屋面防水质量的控制383卫牛间地面防水戻施工质量控制414加强特殊施工部位的防水处理42第一部分 质量管理制度1 施工过程控制制度1.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 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

2、长会同下道工序专 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 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 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1。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监 理)单位报验。1.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操作人员,对经检验确定其产 品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返工。1.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 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2 质量例会制度2.1、项目部

3、每周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 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2。2、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 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2.3、周质量将各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工长负责,并由各专业工长上报 本专业各检验批的验收时间。2.4、周质量例会时各专业工长应汇报各专业上周施工完而未验收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 的检查情况,并将各施工班组的自检结果上报技术负责人。2。5、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3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3.1 、总则3.1.1 技

4、术交底是指工程(单位或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 人负责向专业工长,或专业工长向班组长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落实的一 项工作,将图纸会审内容、设计中规定的图集做法、分部(项)工程质量目标和工期 要求并对专业施工工长交底。3.1。2 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领导、专业工长、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 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 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 清,交底人的负主要责任;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接受交底人的负主要责 任。3。1。3 技术交底必须按照必须

5、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并应为 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3.1.4 技术交底的形式以会议形式,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 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3。2、 技术交底的内容3.2。1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两类。3。2。2 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3.2.3 技术交底按技术责任制的分工、分级进行.1) 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向质检员、技术员、施工员等进行技术交底 的内容: 设计文件的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施工程序、施工进度

6、计划等; 主要部位特征、尺寸、工程量、质量标准 ; 主要预埋件的特征、位置及注意事项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操作工艺、质量要求; 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的技术问题; 主要施工机械的安排与配置 ; 施工应注意的事项说明 .2 )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 施工图的具体要求; 施工方案具体实施的技术措施 ; 明确工艺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要点; 明确工序间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合理的劳动组合和机具设备;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 施工中注意事项说明。3。3、 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3。3.1 项目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向质检员、技术人员、 施工管理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的

7、主要依据是经监理、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 件。交底后形成由交底主持人签署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 为技术交底的依据。3.3。2 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 专业工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技术交底卡片.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 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3.3。3 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 当,结合实际.3。3.4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全面了解各专业施工中的衔接和配合.因此,要求各专业技 术负责人应如实地将本专业有关技术交底材料及时抄送项目技术负责人备查,使在纵横 向技术管

8、理工作中,把各专业有机地联系起来。3.3。5 单位工程的技术交底资料由项目部资料保管人员负责汇集整理。3。4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不少于三份,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各一份,存档一份 ,且应完成签字手续。3.5 特殊工序的技术交底,除应有书面交底外,还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检 查。4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 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 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 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公司规定下列分项工程

9、、工种或工序必须实行样板领路制。结构工程: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梁柱、墙、楼、板的混凝土浇灌施 工、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的设置、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保温、屋面防水、屋面细 部.装饰工程:外墙粉刷、外墙细部(滴水线、分格缝、窗台、门窗套)、外墙涂刷、 内墙粉刷、地面工路、石材地面墙面、墙地砖、顶棚抹灰、涂料、门窗框安装、装饰 细部、细木、木地板. 样板应以检验批中一个抽查部位形式出现 ,能反映出该分项工程或一个单元的总 体质量。5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5。1 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班组 在自检合格后报送专业工长进行专业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

10、施工。施工员应 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 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5.2 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 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 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5.3 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 量检验评定.对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质量、安全等全方面检查.5。4、项目部全面检查合格后报送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同 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

11、序。6隐蔽工程验收制度6。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 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6。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 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6.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 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6.4、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7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7.1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7.1.1、检验批验收检验批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小单元,由生产班组长,首先对负责的检验批进

12、行 过程质量控制和半成品完成的质量检查与报验。由分管项目工种、检验批的质检员、工长,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与控制,并 对上报的检验批进行三级质量验收评价,报请公司质检处复核.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建设 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7.1.2、分项质量验收评定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有关质量分项的子目要求,由项目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对 各具体分项进行检查评价合格后,报请公司质检处复核,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对于分包项目,由分包单位质检员、项目负责人报请总包单位质检员复验,提交监理

13、工程师验收复核。对于监理工程师复验结果有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工长督促班组长、分包单位认 真落实整改,合格后再次进行报验程序。7.1。3、分部(子分部)工程项目质检员,汇总分项质量评定资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并经复查整理后,报请 公司质检处复核,报请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 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 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 程验收。7。1。4、分户验收 项目部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公司质检处、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工程分户验收方案,

14、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参验人员 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 技术(质量)负责人、质检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监理工 程师。7。1.5、单位(子单位)工程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单 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 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 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 ,总包单位应派 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7。2

15、、现场质量检查7。2。1、专职人员检查 施工现场项目组设专职质检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包括对工序、分项、 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与验收。另外公司质量科按照人员分工,对施工项目现场实施检 查和技术指导。7。2。2、制度化检查按照公司的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公司实施月检、季检及 年度检查。不仅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还要对项目质检员日常工作 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制度化的检查,总结施工质量的控制情况与控制效果,改进与调整质 量控制方法,提高质量控制的效率。另外上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照监督计划对在建工程进行的分部、分项、及 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各类制度化检查的内容包括实体检查与工程资料检查。 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签发检查意见和整改通知书,责成项目部限期定人负责落实整 改.7.2。3、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包括公司各部门联合,对在建项目工程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 ,或者按 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特别检查;另一方面公司安全质检处,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对在 建工程实施检查,对检查情况采取公司通报、签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同时将检查结果 作为项目部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的评价的参考,督促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7.3、质量整改与跟踪复检1、对于各类检查后所签发的质量整改通知,由公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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