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房医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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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房医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2.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服务。3.对医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使之符合医保政策。对不执行医保规定造成呆账的科室(站)或个人有权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4.负责医保人员的出院明细单按照规定及项目进行单极板输入、分割,正确核算出个人负担的费用。5.负责医保人员住院结算工作中的咨询,协助住院处对单极板结算费用的审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医保费用的正确结算。6.每月结算后及时与各区县医保中心进行账务结算,发现问题主动与

2、各区县医保办取得联系,保证顺利解决费用问题。7.检查、督促住院处对住院超过三个月的病人,进行及时结账。8.及时反馈各种信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药房医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2、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保农合的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等管理工作。3、起草制定全院医保、农合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4、深入临床科室,进行医保、农合工作查房、检查,监督临床科室为参保、参合患者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5、协调处理医院各科室在执行医保、农合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与各级社保、农合管理

3、部门的联系,促进医院医保、农合工作良好运行。6、审批临床科室提出的需转外院诊治的医保、农合患者转院申请,并报主管院长及社保、农合管理部门批准。7、负责与各级社保、农合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商谈有关双方合作事宜,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协调处理双方争议。8、负责各地医保、农合患者医疗费用和基金报销费用月报表的审核及安排按时上报,定期掌握医院垫付资金的回拨情况。9、组织并实施本部门对临床科室医保农合工作的监管、考核及情况反馈。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药房医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各类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工作。2、负责各级医保、农合政策及各地相关规定在医院的宣

4、传和贯彻落实。3、起草制定全院医保、农合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4、深入临床科室,进行医保、农合工作查房、检查,监督临床科室为参保、参合患者按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5、协调处理医院各科室在执行医保、农合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与各级社保、农合管理部门的联系,促进医院医保、农合工作良好运行。6、审批临床科室提出的需转外院诊治的医保、农合患者转院申请,并报主管院长及社保、农合管理部门批准。7、负责与各级社保、农合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商谈有关双方合作事宜,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协调处理双方争议。8、负责各地医保、农合患者医疗费用和基金报销费用月报表的审核及安排按

5、时上报,定期掌握医院垫付资金的回拨情况。9、组织并实施本部门对临床科室医保、农合工作的监管、考核及情况反馈。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药房医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内部各个岗位权限的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健康运行,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岗位设置医保经办机构设置参保管理、医疗保险管理、医疗费用审核、基金财务、稽核统计、档案管理等。二、岗位人员分配具体分配三、岗位职责(一)参保管理股1.认真做好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按照文件规定,做到应保尽保;2.负责指导乡镇、社区经办人员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对参保资格条件的认定等情

6、况进行审核;3.负责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4.负责参保登记和变更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管;5.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核定、征缴、催缴及情况汇总;6.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证)的冻结工作以及个人账户基金的划拨、转移接续工作,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查询;7.负责征收系统与财务、税务的对账工作;8.负责办理异地居住登记人员的退费、管理工作;9.本股室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及规范化管理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医疗保险管岗位1.负责办理申请异地居住人员医保就医的备案工作;2.负责拟定并签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乡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督促定点医院和

7、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和履行服务协议;3.依照服务协议对定点医院和进行管理,查处履行服务协议中的违规、违纪行为;4.负责医保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5.负责系统设置用户权限和管理,保证系统的安全和数据的可靠性;6.负责保管技术资料文档以及磁带、硬盘、磁盘等存储介质,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7.做好对全县经办机构的计算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咨询工作;8.负责指导操作人员进行数据的发送、接收、统计、汇总及日常数据的备份等,确保在非常情况下数据的安全和有关资料存档的需要,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所需的数据;9.负责与软件公司的工作联系,配合进行有关软件系统完善、升级工

8、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医疗费用审核1.审核市外就医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用,并建立月支付台账,汇总分析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2.负责“三类人员”医疗待遇的审核,负责管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门诊申请的审核、医疗费用审核结算。3.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类人员”医疗费用审核、日常监管;4.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助工作。5.负责编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台账,并与财务系统作好对账工作,汇总分析统筹基金支付使用情况;6

9、.严格加强异地就医的核查工作,每笔上一万元的费用,必须电话向对方医院进行核查,一万元以下的费用按30%进行电话抽查核实,必要时须到医院进行实地核查了解,并做好台账登记;7.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解释、咨询,受理参保人员的举报,并及时予以调查处理;8.进行疗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工作;9.组织全县医保经办人员、社区医保工作人员及定点和医院的医保政策培训;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基金财务岗位1.严格执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国有银行开设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专用账户,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

10、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确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2.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依法建账,按照不同险种分账核算,各险种之间、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之间不得相互挤占;3.合理运用会计方法对所发生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记账依据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合法有效,更正会计记录应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并记录在案;4.完善账务核对制度,加强基金对账工作。对不同账目应定期核对,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5.负责全县各项医疗保障基金月、季、年度财务报表编制、汇总上报工作,并做好财务分析;6.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各项医疗保障基金账户的专户管理和各种票据管理工作;7.负责按规定整理、保存、移交好会计档案资料。(五)督核统计(兼内

11、审监督机构)负责研究修订风险识别、防范、化解和处置的措施意见、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健全完善基金风险管理体系;负责检查落实单位各项基金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出具检查报告,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负责内部审计与监督工作;负责经办业务的基金风险监控、预警等工作。(六) 档案管理股1.按规范要求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扫描、录入、管理、移交等相关工作;2.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工作;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各工作岗位按内控分工安排做好各自职责工作,按岗位不相容原则要求相关岗位必须分离。药房医疗保险业务内部管理制度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3、应

12、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

13、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药房医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一、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完整,确保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ic卡)进行购药及结算匠准确性:每天及时上传下载数据,重点是每年初必须先下载全部数据后才能开始刷卡。二、使用医保计算机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收据和购药明细,并保存两年以上,严禁在联网接入设备安装与医生结算无关的软件,严禁联网设备与国际互联网联通,严禁在联网篡改结算数据及ip地址等参数,严禁通过专网对信息及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三、应在显要位置悬挂人力资源和

14、社会保障进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标牌,以方便患者辩认购药,不得拒绝参保不修改密码,不得代替参保人员输入密码,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作明显标识及明码标价,区分甲、乙类药品,营业员要佩带服务标志,文明用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设参保人员意见投诉箱。四、必须配备专(兼)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持证上岗;营业员须对医保政策,对所经销的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熟悉并正确宣传医保政策,帮助参保人员解决购药困难。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营业

15、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无偿提供政策咨询、圈存、修改密码、医保卡余额查询等服务。六、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经营品种不少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80%,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向备案,药品合格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发生假药案件。七、从符合规定的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体系,严格药品验收,储存、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八、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政策,实行明确标价,接受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药品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参保保员的监督。九、参保人、证(居民身份证)卡(医保ic卡,不同)相符,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卡,证不符时,应拒绝配药,因病情原因医保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开药的,其委托人须持委托书,方能按规定开药,经查验证有关项目所持处方相符无误后调剂的处方必须由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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