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送电线路检修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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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架空送电线路检修实施细则伊河水电中心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引用标准第三章 送电线路现场检修管理第四基 基本要求第五章 导地线第六章 杆塔与基础第七章 绝缘子第八章 金具第九章 接地装置第十章 附属设施第十一章 大型检修和事故抢修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实施细则编制说明 我中心目前所属220kV输电线路184km、110kV输电线路176km、35kV输电线路70km,10kV输电线路若干。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架空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安全与质量,实现检修作业规范化,在总结输电线路检修工作多年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标准及法规,并结合现场检修经验进行编制。第

2、三条 本细则主要内容包括:导地线、杆塔(含基础)、绝缘子、金具、接地装置和附属设施的检修,也包含了大型检修以及事故抢修。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伊河水电中心所属的所有架空输电线路。第五条 本细则由伊河水电中心检修部门负责解释。第二章 引用标准第一条 以下为输电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SDJ 276-1990 架空电力线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 DL 409-1991 安全工作规定DL 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 110(

3、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预防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评估分析报告第三章 送电线路现场检修管理第一条 线路设备大小修周期:电压等级大修小修110KV220KV3年1年35KV3年1年10KV3年不定期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延长大小修周期,延长大小修周期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且说明延期理由,在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延期。第三条检修分厂应在线路检修开工前一周向

4、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检修分厂应在安全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大修费用上报主管部门。第四条 检修技术管理1、检修分厂应根据缺陷通知单认真制定设备检修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2、检修人员应认真填写检修记录,设备变更记录,缺陷消除记录。一式三份,一份检修分厂自存,一份交生技部,一份交运行分厂。3、检修应尽量减少停电时间。第五条 验收制度1、按照计划确定的检修项目和检修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检修人员应对检修项目,检修质量自验收,检修负责人进行检验,最后运行人员验收。中心领导或专业人员应参加监督性验收。线路检修除由现场负责人在地面复验收外,并应由运行人员进行中间验收或登杆抽查。2、各级验

5、收必须有详细的记录。验收发现没处理好的缺陷应填写缺陷通知单,督促检修人员尽快消除缺陷。3、新建线路投运前,应由主管部门负责组成收起动委员会,由主管部门,设计,施工和运行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运行单位应拒绝在投运文件上签字。4、新建线路启动投运后应有一年期限的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处理。第六条运行单位与检修单位必须具备十种规程和规范。一、架空线路设计技术规程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四、电力线路防护规程五、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六、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七、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八、架空送电线路现

6、场运行规程九、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十、 架空送电线路专业生产工作管理制度第四章 基本要求第一条 一般要求1、设备检修,是架空输电线路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维护、检修单位必须加强设备检修的管理,认真做好检修工作,使输电设备处于健康状态。2、设备检修,包括“检查、修理”两项内容。检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的原则,根据运行巡视、检测和在线监测等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各类异常,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及时安排线路设备的计划停电检修,并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3、设备检修,应尽可能采用带电作业的方式,以减少设备停电检修的次数,提高输电设备的可用率。4、设备检修,应优先采用性能优良的材

7、料,先进的工艺、方法和检修工、器具,努力提高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工作安全,以延长使用寿命和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第二条 检修准备工作1、各项检修均应按标准化管理规定,结合各检修项目,编制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的作业指导书,编制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程序等。对大型、复杂和难度较大的检修作业项目,应编制本次检修项目的施工方案,经本单位生产、技术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2、对较复杂的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并作好记录。3、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作业现场的设备现状,作业环境、危险点及交叉跨越等,根据现场勘察结果。第三条 其他注意事项1、停电检修工

8、作中,若遇雷、雨、雪或风力超过6级等恶劣天气时,一般不宜继续进行。2、从事本次检修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了解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以确保检修项目的安全、顺利完成。3、220kV线路带电杆塔上作业必要时可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4、在停电线路上检修前,作业人员必须挂好个人保安线(即携带式单相接地线)后,才能进入导线工作。5、根据不同的检修项目,应配备符合相应电压等级、机械荷载、试验合格、数量足够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第五章 导地线第一条 一般要求:1、导地线的连接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在架线施工前应进行试件试验,试

9、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地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2、地线修补、切断重接后,新部件的强度和参数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1)导地线切断重接工作应事先取连接试件做机电性能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在检修施工中应用。(2)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接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螺栓式耐张线夹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0%。钳接管连接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保证计算拉断力的95%。地线连接握着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3)同材质、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4)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

10、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接续管或补修管与耐张线夹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的距离不应小于5m。接续管或补修管与间隔棒的距离不宜小于0.5m。宜减少因损伤而增加的接续管。 (5)进行导地线更换或调整弧垂时,应进行应力计算,并根据导地线型号、牵引张力正确选用工器具和设备。(6)导地线弧垂调整后,应满足DL/T 741-2001要求。 第二条 检修项目(1)打开线夹检查:线路发生雷害、污闪、导地线覆冰、导地线舞动等异常情况时,应对异常区段内的导地线线夹(悬垂线夹、并沟线夹、T型线夹等)进行重点检查;线路长期输送大负荷时,应适时打开线夹抽查

11、;线路运行年限较长或高差较大者,应根据运行情况打开线夹检查(重点抽查)。(2)导线打磨处理线伤:导线在同一处的损伤同时符合下述情况时,可不作补修,只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铝、铝合金绞线单丝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钢芯铝绞线及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为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及以下;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为4%及以下。(3)单丝缠绕处理导地线损伤: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导地线缠绕材料应与被修理导地线的材质相适应,缠绕紧密,并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距损伤部位边缘单边长度不得小于50mm。(4)补修预绞丝处理导线损伤:将受伤处线股处理平整;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并符合GB 2337-1

12、985的规定;补修预绞丝应与导线接触紧密,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5)补修管修补导地线损伤:将损伤处的线股恢复原绞制状态;补修管应完全覆盖损伤部位,其中心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两端应超出损伤部位边缘20mm以上;补修管可采用液压或爆压。其操作必须符合SDJ 226-1987、SDJ 276-1990的规定。(6)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切断重接:导线损伤的截面积超过采用补修管补修范围的规定时;连续损伤的截面积没有超过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其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的补修范围;金钩、破股使钢芯或内层铝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7)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导

13、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接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线头应用细铁丝绑扎紧固。(8)采用钳接或液压连接导线时,应使用导电脂。第三条 验收导地线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 233-1990第二章、第七章、第九章、GB 2337-1985、DL/T 741-2001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第六章 杆塔与基础第一条 一般要求(1)更换、补加的杆塔部件不得低于设计值;(2)螺栓紧固扭矩应符合GBJ 233-1990第六章要求;(3)检修后杆塔的防盗、防松措施不得低于原标准。(4)基础修补后,其标准不得低于原设计值。第二条 检修项目(1)混凝土电杆裂纹处理:应根

14、据实际情况采取打套筒(抽水灌混凝土)、加装抱箍等补强、加固措施或更换处理。(2)混凝土电杆倾斜处理:倾斜电杆在扶正处理前必须打好临时拉线;自立式电杆的倾斜扶正必须将根部开挖后方可处理;倾斜扶正应采用紧线器具进行微调,严禁采用人(机械)拉大绳的方法。(3)杆塔防腐处理 杆塔防腐通常采用涂刷防腐漆的办法,电杆钢圈接头的防腐也可采用环氧树脂、水泥包覆的方法处理;采用涂刷防腐漆,应严格按照“除锈、底漆、面漆”的工艺程序。补加、更换塔材新更换或补装的铁塔零部件,其螺栓紧固应达到规定的扭矩;铁塔构件变形未超过规定限度时,可采取冷矫正方法矫正;更换铁塔主材前,应制定施工技术方案。(紧急抢修例外)(5)拉线检

15、修拉线检修一般为:调整、补修、更换。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拉线;拉线断股未超过修补范围时应采取缠绕方法补修;杆塔拉线更换时必须事先打好可靠临时拉线、严禁利用临时拉线、非标准拉线代替永久拉线;更换后拉线的机械强度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并采取防盗措施。(6)基础检修装配式基础、洪水冲刷严重的基础需要加固(或防腐)时,应事先打好杆塔临时拉线;修补、补强基础时,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基础腿中同时使用。第三条 验收杆塔与基础检修完成后,必须按GBJ 233-1990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九章和DL/T 741-2001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第七章 绝缘子第一条 一般要求(1)更换绝缘子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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