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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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委托方:受托方:签订日期:目录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三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六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物业保修金第七章物业管理用房第八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九章物业服务期限第十章违约责任第十一章其他事项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或规划平面图二、物业构成明细三、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四、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五、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甲级、乙级、丙级)六、公共能耗费分摊办法七、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八、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料清单九、物业管理招标文件十、物业管理投标书使用说明1 .

2、本合同仅供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使用。2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涉及选择性条款的,选项内容排序无先后。3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本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4 .本合同条款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物业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省、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业主大会(业主)同意,选聘乙方对物业服务项g(物业项目名称)提供物业服务,签订

3、本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依照本合同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并承担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交纳物业费用等义务。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物业类型:住宅(住宅、非住宅、综合);座落位置:杭州市区街道路号;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东至香槟路;南至;西至金秋大道;北至双城路;总建筑

4、面积:121230.64平方米;其中住宅103177.57平方米,非住宅18287.57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或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第二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二)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三)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四)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五)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六)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七)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建筑幕墙(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干挂石材、砖面等)

5、的安全维护责任人为全体业主,业主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对本物业区域内建筑幕墙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维修和检修的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若单个业主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和管理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条按照“质价相符”原则,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应达到约定的标准(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三)。该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第四条物业服务成本构成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及单个项目单次不超过2000元的维修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进

6、行维修,如发现将小维修积累成大维修,虚报维修金额的,将加倍处罚);处罚标准详见附件四。(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7)服务于本小区物业人员的办公费用;(8)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9)法定税费。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及单次维修超过2000元的单个项目维修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物业公共设施维修费用予以列支或在小区的经营性收益中列支。经营性收益支出每年在公告栏进行公示。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

7、王制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物业类型收费标准住宅1.7元/月平方米(不含能耗费)商业用房2.3元/月平方米地下车库车位管理费35元/月个依法将住宅变更为其他用途的,按照变更后物业的相应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的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算。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以不动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未记载建筑面积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其他:(1)如果物业服务费是根据甲级物业标准收取,那么服务必须要达到甲级,如果达不到甲级要求收费标准降为乙级收费标准,以此类推,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五;(2)o第六条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

8、设备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采取下列第一种方式结算:(一)按实际消耗向业主分摊,乙方代收代缴(具体分摊办法详见附件六);(二)公共能耗费含在物业服务费中缴纳;(三)其他:O第七条物业服务费自乙方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计收。物业已交付的,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已竣工但未出售或已出售未交付使用的物业,由建设单位支付物业服务费。已交付但业主尚未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等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产权或者租赁关系变更时,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9、车位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笫八条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及专用车位费等相关费用按年度(季度、半年、年度)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12月31日(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当年费用。物业服务费可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本合同的剩余期限不足12个月的,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的剩余期限。第九条在物业服务期限内,如因当地物价指数、最低人工工资(包括社保、公积金)等调整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成本大幅度上涨,乙方需提高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应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负责协调、处理业主或

10、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合同的问询。(二)委派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乙方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承接查验收手续,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业主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S)负责协调、处理前物业服务企业遗留和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四)督促乙方制定物业服务方案,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等,并监督乙方按方案和计划实施物业管理服务;(五)监督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授权,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使用等各项制度,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

11、执行。(六)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负责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七)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和乙方的意见、建议,并按规定做好相关物业管理事项的公示工作。(A)甲方在乙方依法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时,按照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承接查验收手续,接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以及相关资料。(九)协助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十)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一条乙方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机构,享有并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一)设立专门服务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

12、管理工作,并委派相应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二)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明码标价。(三)参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完成项目承接查验工作,对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物业,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四)有权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空调、监控、消防等特种设施设备维保及绿化养护等其他专业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专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的需报甲,并且经甲方书面同意才可以委托。(五)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

13、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六)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或者通知协调主管单位及时整改,但如在保修期范围内的,则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整改。(七)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的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A)不得以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缴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违反管理规约等为由,采取限制人员和车辆识别进入小区、停水停电停气等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九)按规定审核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施工单位的装修行为进行管理,监督业主、物业使用人、施工

14、单位在指定的适宜位置堆放装修垃圾,并督促其及时清运。(十)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但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权限。(十一)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负责消防控制室的日常值班;管理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十二)引导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十三)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乙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六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物

15、业保修金第十二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第十三条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乙方应每年在主管部门公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及使用情况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物业维修资金的缴交及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十五条物业保修金(以下简称保修金)是由建设单位交存,作为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物业保修期内,建设单位自行组织保修的,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及时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的保修项目、内容等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实施保修工作;(二)督促建设单位做好保修工作,并协助做好保修质量的检查、验收;(S)其他:O建设单位委托乙方保修的,乙方应按签订的物业委托保修协议开展相应的保修工作,履行相应的保修责任,确保保修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第十六条在各保修项目保修期届满前1个月内,应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对保修项目进行查验,记录查验结果,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经建设单位确认并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实施保修工作:(一)由乙方制定查验方案、组织甲方、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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