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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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最高额借款合同范本合同的履行主要针对于合同义务的履行。合同的执行过程可以简单的叫做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它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下面小编整理了最高额借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最高额借款合同范本借款人:出借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第一条 借款限额1、出借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 ( 大写 ) 壹仟贰佰万 元整 ( 小写 ) 12000000.00 元 内,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出借人分次向借款人

2、支付借款。2、上述期间仅指借款发放时间,不包括借款到期时间。 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 放款方式借款人授权出借人根据每笔借款凭证约定的时间,将借款金额直接划入如下帐户或借款凭证中所记载的其他帐户:帐户名:帐号或卡号:开户银行:第三条 借款利息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按 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借款基准利率计算,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 即实行固定利率 ) 。第四条 还款1、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

3、( 即起息日 ) 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 30 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到期利息 ; 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2、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借款凭证中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直接汇入在出借人的还款账户。出借人的账户名、账号或卡号、开户行如下:帐户名:帐号或卡号:开户银行:第六条 提前还款及借款延期1、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本金。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出借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借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

4、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延期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30 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 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借款人根据出借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 公司的 30%股份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为最高额保证担保。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执 一 份,出借人执 一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本合同签字盖章栏,无正文)借款人 (盖章): 出借人( 盖章) :签约日

5、期:年 月 日【相关拓展: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1、借款种类:2、借款用途:3、借款期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元( 大写 )5、利率为月息。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 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

6、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 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不得以转让、 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 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 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

7、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8、抵押物发生毁损、 灭失所得的赔偿, 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 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六条 抵

8、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 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 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 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 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

9、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 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第十

10、一条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 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 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 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帐户中直接扣收。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11、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 ; 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 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 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

12、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贷款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借款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抵押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委托代理人 ( 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制度说明制度是以 执行力为保障的。 “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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