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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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工作考核细则一、兵役登记(30分)完成好年初的兵役登记、预征对象通知书的发放,必须要做到一个不漏,漏一个扣2分;完备好各种台帐资料,不完整的扣5分。二、民兵组织整顿(20分)完成好上级军事部门下达的人员点验数,要做到准时、准点,完不成的扣20分;完备好民兵整组的各种台帐资料,不完整的扣不分。三、军事训练(20分)对于上级军事部门下达的训练任务要做到人员到位,在训练考核中合格的,不扣分;人员到位,但不能完成好训练考核的,扣5分;人员不到位的,扣10分,直到扣完。在训练中成绩特别优秀的,给予经济奖励。四、其他(30分)准时出席人武部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不扣分,缺一次扣5分;根据人武部要求,准时正确上报数据、报表的,不扣分,完不成的,有一例扣5分;完成好上级军事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不扣分;完不成的,有一例扣5分。五、征兵任务1.征兵工作直接和经济挂钩,以征兵工作会议上签订的责任状和其他政府考核文件为准。2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多征高学历青年入伍,每征一名大学生新兵给予加3分(百分考核总分),完不成任务的不予加分。3 .对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村(以镇下达任务为准),每超额出兵一名,给予加3分(百分考核总分)。4 .征兵加分总分不超过9分(百分考核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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