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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SERSA 018-2023 零碳产业园区实施路径规划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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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SERSA 018-2023 零碳产业园区实施路径规划与评估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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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EESA018-2023目 次前 言 1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基本要求 34.1 边界确定 34.2 统计核查 44.3 基准设定 44.4 组织配套 44.5 计量配备 44.6 控排履约 45 数字化平台 45.1 数字化监测 45.2 数字化管理 56 具体实施路径 66.1 绿色建筑设计建造 66.2 分布式新能源供给 76.3 绿色智能制造产线 86.4 工业驱动能效提升 86.5 高效冷热设备优化 96.6 智慧建筑低碳运维 106.7 绿色交通低碳出行 106.8 工业余热高效利用 116.9 “固气水”综合治理 117 路径实施载体 127.1 推进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127.2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基本建设内容 128 实施路径规划的评估 138.1 评估目的 138.2 评估指标 138.3 评分公式 138.4 评定结果 138.5 评估流程 14参考文献 15附录 A 16附录 B 18IT/SEESA018-2023前 言为指导不同类型产业园区,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 实施路径规划,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实现“以最小代价获取最大减排量”,最终达 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能效中心、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江森自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野村综研(上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钛和认证(上海) 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洪斌、王德元、李晓静、卢家琦、瞿燕、吴献忠、聂利彬、姚锦丽、宣士峰、姚锦城、徐娟、郑海滨、胡淑华、范钰波、张胤娴、韩延鹏、曹勇、陶旭骏、张凯、陈婉兰、李霞、刘剑、邵頲、吴浩、李诗洋、宗晓艳、胡新鑫、庞程、孙桦、杨国淑、 陈国栋、王玉成、赵姝琦、杨志远、宋丹丹、周渭、王伊晓、胡金强、冯士刚、侯红岩、程国杰、成骁彬、王徐阳、王庆瑜、冯博超、黄沛沛、胡承辉、王海松、宋涛、闵海兰、连久翔、孙斌、马祎炜、徐是、姜豪、谈亦荣、任礼灿、方炯、许唐云、杨哲等。

本文件执行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能效中心、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江森自控(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野村综研(上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8零碳产业园区实施路径规划与评估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产业园区进行零碳实施路径规划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路径及其评估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高载能行业为主的新建或存量综合性产业园区,其它类型(商用、物流等)产业园区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 17646 小型风力发电机组 GB/T 18451.1 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21334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9456 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 36132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8692 用能单位能耗监测技术要求GB/T 39256 绿色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GB/T 39779 分布式冷热电能源系统设计导则GB/T 41018 水回用导则再生水分级GB/T 41995 并网型微电网运行特性评价技术规范GB 504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05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 51131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范GB 51245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T 51350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437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GB 5501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ISO 14064-1 组织层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ISO 14067 温室气体-碳足迹-产品类别规范与指南DG/TJ 08-209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上海市)DG/TJ 08-2143 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上海市)T/ACEF 037 工业园区碳中和设计指南T/CSPSTC 51 智慧零碳工业园区设计和评价技术指南T/CES 125 负荷侧虚拟电厂管控平台功能导则T/CIECCPA 002 碳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T/SEESA 010 零碳园区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T/SEESA 014 零碳物流园区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T/TJSES 002 零碳建筑认定和评价指南3 术语和定义3.1 范围一排放 scope 1 emissions 报告组织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3.2 范围二排放 scope 2 emissions报告组织因发电、供热/制冷或外购蒸汽用于自身消费而产生的(间接)排放3.3 范围三排放 scope 3 emissions报告组织产生的不属于范围二的间接排放3.4 基准年 base year用于比较产业园区及其企业长期排放量历史数据的一个特定年份或者多年平均值3.5 微电网 Micro-Grid由分布式发电、用电负荷、监控、保护和自动化装置等组成(必要时含储能装置),是 一个能够基本实现内部电量平衡的小型供电系统3.6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 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如无特别说明,在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包 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 氧化亚氮(N₂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₃)3.7 虚拟电厂 virtual power plant指一种通过先进信息通信技术和软件系统,实现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可控负荷、电 动汽车等分布式能源资源的聚合和协调优化,以作为一个特殊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和电网运行 的电源协调管理系统。

3.8 “源网荷储”一体化 the integration of generation-grid-load-storage是一种可实现能源资源最大化利用的运行模式和技术,通过源源互补、源网协调、网荷互动、网储互动和源荷互动等多种交互形式,更经济、高效和安全地提高电力系统功率动 态平衡能力,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发展路径4 基本要求4.1 边界确定4.1.1 产业园区根据 ISO 14064-1 或国内相关行业指南确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边界与核算方法,编写园区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4.1.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参考《IPCC 2006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2019 修订版》(以最新更新版本为准)或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温室气体清单有关技术要求执行4.2 统计核查4.2.1 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证4.3 基准设定4.3.1 产业园区应确定一个基准年,首次提交目标的产业园区基准年的选取不早于评估前3 年,新建产业园区以运营开始的年份作为基准年4.3.2 产业园区按年设定实施路径规划碳减排目标(绝对目标或强度目标),可选取日历年或财年4.4 组织配套4.4.1 产业园区应制定适宜的零碳发展策略和实施方案,方案以园区整体为对象,包括产业园区中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相关系统。

4.4.2 产业园区定位、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应系统性融入碳中和发展理念,并符合区域发展规划4.4.3 产业园区有明确的碳减排工作体系,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零碳产业园区创建提升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和统计制度4.5 计量配备4.5.1 外购能源如电力、蒸汽、天然气、煤气等在进入园区时,应有总计量装置,主要生产单元及用能设备应按相关要求配备计量器具;4.5.2 二次能源如空调冷冻水、空调热水、生产及生活热水、蒸汽等在出站房前应有总计量装置,至各用能单位应有分级计量装置,所有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宜做到 100%,计量器具应及时检定或校准;4.5.3 运营期间计量表具率满足能源监测管理要求4.6 控排履约4.6.1 产业园区如有控排企业,则控排企业应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节能减排和碳排放控制指标,且须完成年度碳排放履约5 数字化平台5.1 数字化监测园区应建设数字化监测平台,采集数据应包括:a) 园区内的工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能耗、碳排放情况;b) 碳排放的排放源种类及数量;c) 园区碳排放总量及强度5.1.1 能耗监测平台通过传感器和智能终端接入各用能数据,对用能情况(水、电、气、冷、热等)进 行实时监测,为园区的能耗管理和优化用能结构提供精准的依据。

5.1.2 能耗对比对于不同行业园区企业,提供行业能耗强度先进值、能耗对比等关键信息,了解企业能 耗强度现状5.1.3 能耗预测结合历史能源消耗走势数据、气象实况和预报数据,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能源消耗量,辅 助后续碳排放预测、碳交易、电力交易等5.1.4 碳排放监测利用智慧化和大数据技术,将企业碳排放数据接入园区统一监测平台,按照减污降碳协 同控制理念,对园区能源结构所产生的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进行有效地跟踪和评估,提高园区 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5.1.5 节能减碳潜力分析评估平台以能耗、碳排放数据为依据,通过数据分析和算法模型,识别当前主要节能、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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