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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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重庆港九股票代码:600279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通讯地址:中心41楼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曙光3号、外贸信托2号、富春定增分

2、级30号、广亚汇智1号、华辉创富定增1号、尚元定增1号、中油巨大稳赢1号、元普定增3号、元普定增2号、富春定增35号、顺金财富定向增发5号、富春定增21号、顺金财富定向增发6号、顺金财富定向增发7号、富春长城1号、紫金1号、富春国1号、富春定增朝阳1号、富春定增36号、永安7号、富春橙智定增38号、安信定增1号、玉泉70号、富春允能定增1号(以下简称“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在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港九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重庆港九拥有权益的股份。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五、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4号)核准。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错误!

4、未定义书签。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释义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持股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

5、司之间的其他安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重庆港九股票的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备查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指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重庆港九/上市公司指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指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指财通基金认购重庆港九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成为重庆港九股东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指中

6、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元指人民币元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阮琪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营业执照注册号579税务登记证号码812经营期限2011年6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主要股东或发起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通讯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7、可的其他业务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姓名曾用名性别职务国籍居住地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阮琪男董事长中国杭州无刘未男董事、总经理中国上海无骆旭升男董事中国杭州无吴梦根男董事中国杭州无朱颖女董事中国上海无姚先国男董事中国杭州无朱洪超男董事中国上海无黄惠女督察长中国上海无王家俊男副总经理中国上海无杨铁军男监事中国上海无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重庆港九股份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

8、下:信息披露人还持有四川路桥(股票代码:600039)龙泉股份(股票代码:002671)天目药业(股票代码:600671),现代制药(战略投资,股票代码:600420),北京城建(股票代码:600266)、迪马股份(股票代码:600565)、同达创业(战略投资,股票代码:600647)、云南城投(战略投资,股票代码:600239)、精工钢构(股票代码:600496)、象屿股份(股票代码:600057)已发行的5%以上股份。第二节持股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基于对重庆港九的企业价值分析与前景预测,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股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

9、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创造收益。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重庆港九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14年9月30日,重庆港九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4号),核准重庆港九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507,402股新股。重庆港九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19,880/19股,其中,财通基金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获配

10、38,701,298股限售流通股股份。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重庆港九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重庆港九38,701,298股股份,占重庆港九股份总数的8.38%。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一)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无。(二)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重庆港九未来不存在其他安排。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重庆港九股票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未持有重庆港九的股份

11、。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第六节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重庆港九签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4、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重庆港九办公地点。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阮琪2014年11月24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基本情

12、况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盘龙镇盘龙五村113-13号股票简称重庆港九股票代码600279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口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有无一致行动人是口否Y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Y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4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13、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O股持股比例: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38,701,298股变动比例:8.38%信息披露义务人旅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Y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在此前6个月内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口否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伎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是否口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口否口(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口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口填表说明: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阮琪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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