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395141868 上传时间:2023-09-2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探索原作者 :朱红霞 添加时间 :2012-11-10原文发表 :2012-11-10来源:中国税务报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如何降低成本、规避各项税金、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竞相追逐的目标,而且手段不断翻新, 特别是目前企业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大, 产权关系日益多元化, 关联交易的数量日益增多, 企业则借助关联交易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非常规的资产和利益转移。以往企业仅热衷于进行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关联交易逃避税收的控制,但是现在利用关联融资交易逃避税收管理已成为企业特别是

2、大中型集团企业所惯用的方式,而且数额较大,不容忽视。一、企业融资交易逃避税收管理的成因目前,企业特别是集团企业, 当面对关联方资金周转困难,而银行贷款难度又大的情况,为了节省关联方的融资成本、偷逃税收,追求集团利益的最大化。集团企业往往采取多种方式取得巨额资金,通过长短期资金拆借及各类应计而未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 无息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掩盖融资真相, 逃避税法对关联企业无息融资的纳税调整,为企业获取非法的、最大的税收利益。二、关联企业逃避税收管理的几种融资方式(一)关联一方企业以往来款形式提供资金给关联另一方企业无偿使用。如企业-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

3、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采用应计而未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将资金无息提供给关联方使用,一方面逃避影响所得税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达到转移资金和利润的目的。(二)企业通过票据融得资金。 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例如,大型企业或集团企业凭借良好的信用获得承兑汇票,取得票据融资,在集团企业的账面上表现为大量的应付票据,而子公司将票据贴现获得资金并长期占用,形成一种隐蔽的融资行为。(三)利用应收账款融得资金。 主要有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转换成商业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这三

4、种让应收账款变现的方式。应收账款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 是指保理商承购企业的应收账款,给予资金融通, 并通过一定方式向欠款方催收应收账款。 具体表现为保理商以贴现的价格凭企业发货后提交证明债权成立的发票副本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企业预付50-80% 货款的垫付资金,到期后欠款方付款给保理商,保理商扣除垫款及有关费用后,将余款付给企业的一种融资性行为。 而企业在账面上仅表现为应收账款的长期挂账,但实际上已将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资金,无偿借给关联企业使用。(四)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资金。股东投资未到位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投资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出资,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出资的投资者不仅包括公司设立时分期

5、缴纳出资的股东,也包括增资时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第二种,-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投资者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出资。 股东将投资未到位的资金采取借贷的方式投入到企业,虚增企业的借款费用。(五)关联企业双方通过商业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融通资金。这种方式表面上通过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银行)对交易进行监督, 但实际上银行仅从专业角度对融资的合法性负责, 并提供一定程度的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至于资金借贷的时间、利率等事项均由借、贷双方自行约定。因此,关联企业往往根据集团利益需要,通过支付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

6、意的利息数额,达到转移利润、逃避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三、关联企业之间融资税收管理的依据其一,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7、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的资金在关联企业间无偿使用,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四、几种关联融资交易对应的税收管理对策第一,关联企业一方将资金无偿提供给另一方使用,虽然关联企业一方没有取得-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任何经济利益,但是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从而此项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就有权对关联企业一方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例如,A 公司将资金无偿提供给关联企业B 公司使用,尽管 A 公司没有取得任何利益,但是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 从而使该笔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

8、则,故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因而A 公司将资金无偿提供给B 公司使用的行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也就是采取“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对其进行核定。第二,关于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他人使用的涉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2009 年 8 月 21 日关于“企业无偿借款的税务处理”明确指出,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转借他人, 实质上是将企业获得的利益转赠他人的一种行为,因此税务部门有权力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核定其转借收入,并就其适用营业税暂行条例按金融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

9、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A 公司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给B 公司使用,所支付的利息与取得收入无关,应调增应税所得额。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9 312 号)的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五、税务机关加强关联企业融资交易税收管理的措施一是加强对企业关联融资交易税务处理的辅导。一方面,由于企业对关联企业间融资交易的税收认知程度较低, 有的企业并不认为自己存在关联企业或是存在关联企业交易,只是集团或公司内部的正常业务行为,忽视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造成漏缴税款的行为。另一方面,近年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