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四)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394350959 上传时间:2023-11-0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四)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四)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四)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四)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四)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四)》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四)(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 问题解答 一、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对象包括哪些人。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1.2021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 2.2021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以下简称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简称海外高层次人才); 3.2021年3月22日前认定,在2021年3月23日后仍处于任期内,且符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规定享受购房补贴的国内高

2、层次人才和符合孔雀计划规定享受奖励补贴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要符合什么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且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三、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要符合什么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申请人(已婚者含配偶)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

3、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四、在深圳全职工作怎么界定。 在深圳全职工作是指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贴申请单位与其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且该申请单位应在深圳依法注册。 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该用人单位。 五、我市购房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购房优惠政策包括(已婚者含配偶)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房改住房补贴。政策性住房是指各类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以及政府赠与住房等。 六、奖励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

4、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七、奖励补贴按什么方式发放。 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为6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32万元。 八、高层次人才如何申请奖励补贴。 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 九、申请奖励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深

5、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3.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4.我市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6.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 十、2021年3月23日以后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该在何时申请奖励补贴。 奖励补贴应当在认定后一年内申请首次奖励补贴,并在其后4个年度内连续分别申请完毕,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奖励补贴。 2021年度认定的可在2021年底前首次申请,同时符合2021年度和2021年度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 十一、2021年3月22日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在何时申请奖励补贴。 2021年3月22日以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6、如符合奖励补贴申请条件,可在通知正式发布后,由所在单位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 十二、2021年3月23日后认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如果正在领取房改住房补贴的怎么办。 可在市住房建设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申请改领奖励补贴。核发奖励补贴金额时应扣减其(已婚者含配偶)已领取的房改住房补贴金额。变更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十三、今后高层次人才类别和等级变更的怎么处理。符合奖励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按新认定的类别、等级奖励补贴标准予以发放,但应扣除原类别、原等级已领取的奖励补贴或购房补贴。 十四、同时为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能否重复享受奖励补贴。 不能重复享受奖励补贴,可选择就高标准申

7、请。十 五、奖励补贴和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可同时享受吗。 2021年9月1日前已申请的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可继续发放,已享受过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的也可继续申请奖励补贴。2021年9月1日后,高层次人才在任期年度内不可同时享受奖励补贴和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 十六、夫妻都是高层次人才的,能否分别领取奖励补贴。奖励补贴属于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可选择其中一方申请,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奖励补贴。 十七、本人为国内高层次人才,任期在2021年3月以前结束,未领取过购房补贴,是否可以领取奖励补贴。 不可以。 十八、本人为国内高层次人才,任期在2021年

8、3月以前结束,且在2021年3月以前购房补贴已领取完毕,是否可以领取奖励补贴。 不可以。 十九、本人为国内高层次人才,任期在2021年3月以前结束,在2021年3月以后仍在领取购房补贴,是否可以变更领取奖励补贴。 不可以。 二 十、本人为2021年3月22日以前认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目前仍处于任期内,正在领取购房补贴,是否可以领取奖励补贴。如可以,如何计算。 从2021年3月23日到任期结束之日内,可在市住房建设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改领奖励补贴,也可以继续按规定领取完购房补贴。变更手续只能办理一次。核发剩余任期奖励补贴时应当扣减其该年度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二十一、本人为2021年3月22日以前认

9、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目前仍处于任期内,未领取购房补贴,是否可以领取奖励补贴。如申请人(已婚者含配偶)符合273号令规定的购房补贴申领条件,可从2021年3月23日到任期结束之日申领奖励补贴。 (注:273号文第十六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十二、本人为2021年3月23日以后认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目前正在领取购房补贴,是否可以领取奖励补贴。如可以,如何计算。 可以。从2021年3月以后起算任期年度,按年度申请奖励补贴,2021年度和2021年度可

10、一并领取,但要扣除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二十三、本人为2021年3月23日以后认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目前未领取购房补贴,是否可以领取奖励补贴。如可以,如何计算。 申请人(已婚者含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及符合其他条件的,就可以申请领取奖励补贴。可以按年度申请奖励补贴,2021年度和2021年度可一并申领。 二十四、本人为2021年3月22日以前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目前仍处于任期内,正在领取原奖励补贴,是否可以领取新奖励补贴。如可以,如何计算。 可以按新标准领取奖励补贴,其中2021年3月23日以后领取的按年度计算的原标准奖励补贴与新标准奖励补贴之差可以补发。 二十五、本人为2021年3

11、月22日以前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目前仍处于任期内,未领取原奖励补贴,是否可以领取新奖励补贴。如可以,如何计算。 申请人(已婚者含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及符合其他条件的,就可以申请领取新标准奖励补贴。可以按剩余任期年度及新标准奖励补贴申请。 二十六、本人为2021年3月23日以后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正在领取原标准奖励补贴,是否可以领取新标准奖励补贴。如可以,如何计算。 可以领取新标准奖励补贴。从2021年3月以后起算的任期年度,按年度申请新标准奖励补贴,2021年度和2021年度可一并领取,但应扣除2021年3月以后领取的原标准奖励补贴。 二十七、本人为2021年3月23日以后认定

12、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未领取原标准奖励补贴,是否可以领取新标准奖励补贴。如可以,如何计算。 申请人(已婚者含配偶)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及符合其他条件的,就可以申请领取新标准奖励补贴。可以按年度申请新标准奖励补贴,2021年度和2021年度可一并申领。 二十八、本人之前享受过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还可以申请奖励补贴吗。 在2021年9月1日(通知在公报发布之日)前享受过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影响其申请奖励补贴。 二十九、本人前不久刚换了工作单位,其他条件都符合,就是社会保险中断了几个月,但现在已累计满12个月,在申请续发时有影响吗。 可以申请续发。以补缴方式使社保连续的,补

13、缴的月份不计入社保连续缴交时长。但如果申请人在申请续发时累计缴交社会保险达12个月时已超出了其一个任期年度,则会减少其享受奖励补贴一次机会。 三 十、本人正在领取购房补贴,如申请奖励补贴,请问如何补差。 申请奖励补贴时应扣除高层次人才在剩余任期内政府已发放的购房补贴及该时段用人单位按照比例应承担的购房补贴的总额。 三十 一、高层次人才在婚姻期间购买政策性住房,其后离婚,住房产权归原配偶所有,该人才能否申请奖励补贴。 不可以。购买过政策性住房视同已经享受了购房优惠政策。 三十 二、用人单位如何向住房建设部门申请开具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由用人单位住房专员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窗口”(网址:http:/61.144.226.2:8082/wssb/gcc_login.jsp),申请开具高层次人才家庭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市住房建设部门批量核查后,直接将核查情况证明反馈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用人单位住房专员也可前往市住房保障署办事窗口(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领取。用人单位住房专员可以通过上述申请网址查看办理进度情况。 三十 三、申请人如何向税务部门申请出具纳税证明。由申请人本人从市地税局官网打印。申请首发的,需打印申报之日起前3个月的纳税证明;申请续发的,需打印申报之日起前12个月的纳税证明。 感谢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