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2号土石方外运技术投标书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394267069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7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地铁2号土石方外运技术投标书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地铁2号土石方外运技术投标书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地铁2号土石方外运技术投标书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地铁2号土石方外运技术投标书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地铁2号土石方外运技术投标书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地铁2号土石方外运技术投标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铁2号土石方外运技术投标书(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录第一章:综合说明第二章:工程概况第三章: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台账工作规范第四章:车队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六章: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第七章: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第八章:事故通报报告制度第九章:技术管理制度第十章:安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说明 首先,我们诚恳地表示:如有幸中标,我们将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服从业主的管理。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和研究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资料,并经过踏勘施工现场,在分析了各种外部环境和运输路线,以及工程的特点以后,我们有充分的信心保证高质、高效、按期、全面完成本工程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的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任务。我们一定全力以赴,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并做好土

2、石方外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我们一定发挥公司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队伍优势、机械设备等资源优势,科学组织施工,配置足够的管理力量、技术力量和运输车辆,承诺本工程施工工期638日历天的时间里,优质高效完成本工程的所有石渣外运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2.1工程概述延安路站站位设置在延安三路与台湛路路口以南,沿延安三路南北向设置。采用暗挖工法,地下两层10.5m岛式车站。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YCK27+810.703,标准段总宽22.82m,车站总长198.80m,有效站台长118m,总建筑面积为15254.7m2.车站共设置三个出入口。A号出入口位于延安三路西侧颐中花园门前,在A出入口通道设

3、置无障碍电梯,方便残疾人使用;C1号出入口设于延安三路与台湛路路口东南角,现状为青岛贵和福利厂;C2号出入口沿台湛路方向向东设置;车站B出入口为预留出入口,与贵和福利厂拆迁和物业开发结合。车站设置两组风亭。1号风亭位于青岛贵和福利厂内,和周围景观绿化相结合。2号风亭设于延安三路东侧,海信都市阳光高层裙房前的绿化带内。2.2工期目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的总工期和各个阶段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土石方外运任务。2.3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安全零事故,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2.4文明施工目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措施安全,执行有力。2.5服务目标我公司以信誉求发展,本着“竭诚服务”的宗旨,恪守

4、合约,密切配合,认真协调好各有关方面的工作,接受业主对施工进度计划及对现场施工的管理,保证工程如期完工。第三章 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台账工作规范一、 总 则第一条 根据青岛市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各大队车辆管理所及值勤中队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建立健全重点车辆监管台账。大队车辆管理所建立大队辖区的重点车辆台账,执勤中队建立中队辖区的重点车辆台账。 第三条 市车辆管理所定期对大队车辆管理所建立的台账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车管所考核中;大队车管所应当每月对执勤中队建立的台账进行检查,每月将检查情况报市车管所。二、台账建立第一节 重点车辆台账第四条 重点车辆台账包括目录

5、、重点车辆所有人信息、重点车辆台账明细,按照台账项目登记,对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及时进行更新。第五条 重点车辆台账装订顺序:1、目录;2、重点车辆所有人信息;3、重点车辆台账明细。第二节 重点车辆驾驶人台账第六条 重点车辆驾驶人台账包括目录、重点车辆驾驶人服务单位信息、重点车辆驾驶人台账明细,按照台账项目登记,对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及时进行更新。第七条 重点车辆驾驶人台账装订顺序:1、目录;2、重点车辆驾驶人服务单位信息;3、重点车辆驾驶人台账明细。重点车辆驾驶人台账以驾驶人服务场所为单位装订成册。第三节 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台账(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第八条 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台账(一车一档、一

6、人一档)包括重点车辆信息表、车辆照片、行驶证复印件,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表、驾驶人照片、驾驶证复印件、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告知记录表、重点车辆临检表,按照台账项目登记,对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及时进行更新。第九条 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台账装订顺序:1、重点车辆信息表(背面:车辆照片、行驶证复印件);2、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表(背面:驾驶人照片、驾驶证复印件);3、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告知记录表;4、重点车辆临检表。每月对驾驶人需告知的信息告知后,在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告知记录表进行记录,车辆每次临检后填写临检表存入本台账。第四节 校车台账:第十条 校车台账包括校车信息表、车辆照片、行驶证复印件,校车许可复印

7、件,校车驾驶人信息表、驾驶人照片、驾驶证复印件、校车驾驶许可复印件,校车驾驶人信息告知记录表、校车临检表,按照台账项目登记,对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及时进行更新。第十一条 校车台账装订顺序:1、校车信息表(背面:车辆照片、行驶证复印件);2、校车许可复印件;3、校车驾驶人信息表(背面:驾驶人照片、驾驶证复印件);4、校车驾驶资格复印件;5、校车驾驶人信息告知记录表;6、校车临检表。每月对驾驶人需告知的信息告知后,在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告知记录表进行记录,车辆每次临检后填写临检表存入本台账。第五节 交通安全教育台账第十二条 交通安全教育台账包括目录、交通安全教育记录表、交通安全教育签到薄,进行交通安全

8、宣传教育后,填写交通安全教育记录表,附受教育人员的签到簿存入台账,在台账的目录中填写相关记录。第十三条 交通安全教育台账装订顺序:1、目录;2、交通安全教育记录表;3、交通安全教育签到薄。三、其他规定第十四条 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更新的,值勤中队应及时将更新信息报大队车管所,大队车管所接到值勤中队的更新情况后,及时更新相关台账信息。第十五条 大队车管所每月将车辆、驾驶人告知信息通知相关值勤中队,由值勤中队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记录告知情况报大队车管所。第十六条 大队车管所、执勤中队应安排专人负责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台账,及时更新、传递信息。第十七条 台账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熟悉管理的台账情况,了解

9、本单位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和责任人的情况,及时及时更新、传递信息。第十八条 大队车管所、执勤中队应设立存放台账的专用橱柜,台账摆放整齐规范,能按要求及时提取相关台账。第十九条 本规范未列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行。第四章 车队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行规定(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

10、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

11、丢损;(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准,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做到:标本兼治、内外结合、综合治理、狠抓落实。二、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队长:孟凡勇副 队 长:于

12、涛成 员:弋刚、孙志伟、杜春平安全办公室设在副队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三、安全领导小组在公司安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认真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协助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安全台帐建设、职工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违章及事故整改落实、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四、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队长是路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副队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成员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五、安全副队长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日常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召

13、开公司安全例会,对驾驶员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工作。第六章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一、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二、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

14、导小组安全队长:孟凡勇副 队 长:于涛成 员:弋刚、孙志伟、杜春平队长负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副队长按照职责管辖部门及区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综合检查监督管理,成员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检查监督管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事故隐患排查,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卫生、安全技术操作等。三、任何人员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报告。安全人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由安全员对停车场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检,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等。四

15、、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记录备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五、事故隐患排队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工作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六、根据安全责任制度,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的责任人的职责,将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将上报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七章 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