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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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号:GY-F-L2-016固阳县兴顺西天润风电场100MW风电项目质量管理考核措施固阳兴顺西天润风电项目监理部五月二十日目 录一、总则二、管理措施:三、考核内容四、惩罚规定五、奖励六、附则一、 总则1.1为加强固阳县兴顺西天润风电场100MW风电项目质量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行为,明确各方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固阳县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措施。1.2本措施合用本工程,自项目动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管理。重点为针对质量管理中对施工单位考核规定。二、管理措施2.1在执行本措施同步,不免除国

2、家法律、法规规定责任。2.2施工质量问题惩罚额度大小,仅根据问题发生时类别和导致影响来定性,而不管该问题最后导致经济损失价值(但给建设单位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以上不在此列)。其惩罚是“一起、一例”事件为计算单位。2.3技术质量管理考核惩罚按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平常质量管理考核执行。质量事故分类原则按质量事故解决有关原则规定执行。三、 考核内容3.1因质量导致损失5万如下每一次罚款1000元;损失5-10万每一次罚款元;损失10万以上每一次罚款元以上。由此导致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而带来间接损失所有由施工单位负责向业主补偿。3.2平常质量管理考核见下表:序号考核指标奖惩措施1工程动工

3、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动工每起罚款500元2图纸未经会审、会签,擅自施工每起罚款500元3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未会签完,擅自施工每起罚款500元4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及外构件,无出厂合格证件、或按规定应复试而未复试,未经报验而擅自使用每起罚款1000-元5凡属监理单位规定应见证取样项目,未告知擅自取样者除宣布无效外,每发生一起罚款1000元;不取样者每起罚款元。6回填土未经取样检查,擅自进行下步回填每起罚款元7施工技术措施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每起罚款1000元8动工项目未经交底或无交底书面手续者每起罚款2001000元9未按施工技术措施(或技术交底)执行每起罚款500元10隐蔽工程未经验

4、收擅自或强行隐蔽除责令重新返工外,每起罚款1000-元11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未经监理单位许可,擅自掩盖或解决除返工外,每起罚款元12属承包单位三级验收项目,经抽查不符合规定执行如下考核未执行验罢手续,每起罚款元;记录、资料不齐全者每起罚款500元;造假记录或靠事后补记录者,除责令返工外,每起罚款1000元。13属四级验收项目执行如下考核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告知,除责令返工或重新验收外,每起罚款元;验收一次不合格,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验收超过两次者,每增长一次罚款元。14野蛮施工导致后果视具体情节每起罚款元15监理单位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及现场实物质量检查提出问题,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毕

5、每一项罚款500-1000元16未经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查许可而使用专业劳务队除清除劳务队外每起罚款元17施工单位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书面指令,无充足理由拒不执行者每起罚款元18质保体系不健全,如检查员、质检员、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缺少作业指引书、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日记填写、无创优措施、无消除质量通病措施等每一项不合格扣500元19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使用没有合格证材料、设备除返工外,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20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除返工外,每一惩罚款1000-元21分项工程四级验收浮现不合格项除返工外,每一惩罚款1000-元22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下道工序除返工外,每一处

6、不合格罚款1000-元23不按照规程、原则及作业指引书进行施工,导致返工除返工外,每发生一次罚款元3.3以上各条规定,如果同一施工项目同一类问题反复违背,可加倍惩罚。3.4以上未提到条款,各承包单位凡违背规程、现场管理制度等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限度予以考核与惩罚。四、惩罚规定4.1 惩罚考核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惩罚单)执行。4.2 建设单位向违章施工单位按照本考核措施惩罚原则下发惩罚单,并同步抄送监理单位,被考核单位以钞票形式三日内到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缴纳罚款,并将缴纳证明复印件交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工程部备案。4.3 监理单位向违章施工单位按照本考核措施惩罚原则下发惩罚单,并同步抄报建设单位,被考核单位以钞票形式三日内到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缴纳罚款,并将缴纳证明复印件交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备案。4.4 违章施工单位逾期不交者,将加罚10%滞纳金,逾期十日不交,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按罚款金额5倍扣除。4.5 对个人罚款由施工单位、协作队伍代缴。4.6 所发生一切惩罚金所有纳入工程质量奖励基金。五、 奖励 对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隐患和缺陷个人和单位,并杜绝了事故发生,根据实际状况经查实后予以合适奖励。六、 附则6.1本措施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解释。6.2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6.3本措施将随着工程进展状况,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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