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三电厂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及保护定值更改管理制度(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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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三电办20116号关于印发潘三电厂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及保护定值更改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各部室:为了规范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审批及投退执行流程,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造成保护装置误动,机组停机和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经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实施。附件: 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逻辑(定值)修改申请单定期工作投退联锁、保护申请单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潘三电厂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及保护定值更改管理制度(暂行)1 目的1.1规范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及保护定值更改的管理程序。1.2明确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及保护定值更改的审批程序。1.3加强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及保

2、护定值更改的管理,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1.4加强热工信号管理以及定值、逻辑修改管理工作。1.5加强主发电设备保护系统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主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主设备的安全。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潘三电厂所有检修、运行和管理人员。2.2适用于潘三电厂所辖范围内所有带有保护、联锁、报警系统投退及保护定值更改;热工信号管理以及定值、逻辑修改的发电设备和系统。2.3适用于潘三电厂主设备保护系统的管理,包括职责划分、工作要求,确保主设备保护系统完好、可靠。3 引用标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82)水电生字第11号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

3、安规定Q/GDW267-2009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2007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电安生 1997 356 号)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4 职责4.1制度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4.2制度执行人:设备管理部长、发电部部长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1) 按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部室的主设备保护系统管理制度。(2) 明确本部室主设备及其保护系统的范围和维护职责,制定维护和试验标准。(3) 组织编制主设备保护的维护和试验标准。(4) 明确主设

4、备保护系统的责任人,负责本部室主设备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并:定期检查主设备保护系统维护程序的实效性和适用性;改进主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和维护程序)4.3申请单填写人员4.3.1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4.3.2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必要措施。4.3.3热控人员或运行人员负责执行热控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4.3.4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时的应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4.4安全生产技术部专业人员4.4.1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4.4.2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

5、施是否齐全和完善。4.4.3投退的时间是否合理。4.4.4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4.4.5负责定期统计、汇总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4.4.6在技术上向总工负责。4.5发电部专业负责人4.5.1补充完善保护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并完整地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4.5.2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或可行。4.5.3运行人员负责执行电气保护的投退。4.5.4运行人员负责执行保护退出期间工作票或保护停用申请单上的安全措施(检修自理的除外),做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退出时的风险评估。4.5.5对操作的

6、正确性负责。4.6 设备管理部热控专业4.6.1负责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的归属管理。4.6.2根据逻辑(定值)修改申请单,经批准后,负责DCS、PLC侧的热工定值修改工作,并负责修改后逻辑的试验确认。4.6.3负责热工信号打印、整理;热工定值的汇编;逻辑的备份归档工作。4.6.4负责调查和分析与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有关的设备事故、异常和缺陷,要求查明原因并上报设备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及时按上级有关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4.6.5负责每年一次对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汇总工作,每年汇编一次。4.6.6负责热工信号的定期校验和定值更改后的试验确认工作。4.6.7负责实施、检查和确认热工

7、信号及逻辑、定值修改或异动的具体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交底。4.7总工4.7.1负责审批保护、联锁、报警信号投退及保护定值更改申请单。4.7.2负责确定保护、联锁、报警信号投退及保护定值更改的时间是否合理,并向上级调度负责。4.7.1负责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审核工作。4.7.4组织调查、分析、研究与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组织有关人员一年一度对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5 执行程序 5.1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5.1.1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前,须经设备管理部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相关专业人员提出保护投入申请,

8、并与运行人员共同确认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备、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良好,并由双方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投入。5.1.2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应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保护或改动保护定值。5.1.3变更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定值工作完成,保护具备投入条件时,应由设备管理部该保护所属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保护投用申请,经安全生产技术部、总工审批后,通知值长和运行值班人员。5.2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退出5.2.1填写申请单5.2.1.1所有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停用,必须办理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停用申请单。5.2.1.2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停用申请单,由设备管理部相关专业技术人

9、员严格按照申请单的格式进行填写。5. 2.1.3由省调、地调管辖的继电保护设备的投退,应在前一天上午10:00前(逢节假日应在放假前一天)由发电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申请单。5. 2.1.4对于发变组保护、6KV和400V系统负荷保护的投退,由设备管理部指定电修专业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填写申请单。5. 2.1.5对于热控保护、联锁和报警,由设备管理部指定热控专业保护技术人员填写申请单。5. 2.1.6申请单首先经过本部门专业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递交到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签字;然后递交总工批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签字后,递交当班值长执行。5. 2.1.7若由省调、地调管辖设备的保护投退,必

10、须申请省调、地调继电保护处和省调、地调批准,然后由当班值长按调度命令执行。5. 2.1.8联锁、保护投退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运行存档,一份由设备管理部存档。5. 2.1.9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如:保护装置发生故障,误发信号等),经值长同意可以先将保护投退,后补办保护投退申请单。而由省调、地调管辖设备的保护必须按照调度人员的指令执行。5. 2.1.10申请单的填写要认真、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单所列的各审核签字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有遗漏和错签的现象。5.3逻辑、保护定值更改5.3.1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改逻辑、保护定值,由提出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向总工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热控专业人

11、员负责操作,并对操作正确性负责。继电保护定值更改,有设备管理部电修专业负责操作,并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5.3投退操作的执行5.3.1对于热控专业,保护、联锁和报警的投退由所属专业运行人员完成,并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热控专业人员负责做好监督工作。5.3.2对于电气专业,保护的投退由发电部电气运行人员操作,并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电修专业人员负责做好监督工作。对于由省调、地调管辖设备的保护投退,运行值班员必须按照调度命令执行,同时应及时做好录音及记录工作。5.3.3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须执行监护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5.3.4所有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前,必须通知监盘的运行人员,监盘

12、人员要加强监视,密切注意有关参数的变化。5.3.5联锁、保护的投退、逻辑或定值的更改,当值主值、值长要登记清楚,包括保护名称、投退起至时间、投退原因等,若主保护退出超过72小时,必须报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5.4严禁擅自、随意将运行中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5.5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入前必须对信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输入信号正常、逻辑正常、设备运行正常(确认的方法和工具一定要有明确规定),方可将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入运行。5.6新增保护或异动后的保护投入运行之前,必须对保护回路进行传动试验,确保保护回路正确动作。并对运行人员做书面交待,办理保护投入申请单,方可投入该套保护。5.7原则上主机和

13、重要辅机保护如:FSSS、ETS、发变组保护、线路保护、辅机主保护、机炉电大连锁、消防系统保护等的投退,必须经总工审批,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将未经批准投退保护。5.8有关热工信号及逻辑、定值变更的以下情况需经总工批准:MFT 保护信号的更改;ETS 保护信号的更改;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高压流化风机、给水泵、凝泵、循泵、交直流润滑油泵保护的更改;热工信号中用于运行监视的重要参数 、用于热工重要自动调节系统的调节参数 、用于热工主要保护及重要辅机的保护信号的更改与异动。5.9机组运行时,热工主要保护信号强置需经总工批准。5.10用于保护、主要显示、报警及主要自动的信号撤出(时间24 小时)需

14、经总工批准。5.11主设备保护的配置5.11.1主设备保护的配置应满足国家、行业、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原则上应有可靠的备用手段。5.11.2主设备保护定值执行制造厂家和设计单位的给定值,投运前进行核算和试验,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5.11.3主设备的保护应随设备的投入而投入。5.12运行定期工作需退保护或联锁,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6 保护变更单编号原则编号组成:机组编号+工作票类型代号+年月+工作票序号;6.1 机组编号:#1机为J1,#2机为 J2。6.2 保护变更单类型代号:运行提出为YB1;热控专业提出为RB2;电修专业提出为DB3。 6.3 年月:年的后两位+月,例如2004年5月为0405。6.4 保护变更单序号:每月从001开始编号,直到本月结束,下月重新开始编号。7 其他7.1本制度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7.2本制度由潘三电厂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7.3本制度由潘三电厂设备管理部及发电部负责落实、执行7.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编号:保护名称:保护用途:退出(投入)原因:申请人:退出(投入)期间的安全措施:申请退出时间: 年 月 时 分 申请投入时间: 年 月 时 分 设备管理部意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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