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有关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行意见》、《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行意见(试行)》文献精神,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4名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策征询、学历认定、资格审查、报名、成绩记录及平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措施,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成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筹划、发布招聘公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筹划及职位 招聘筹划:74名 招聘职位:详见《贵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筹划一览表》(附件一)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属黔南州的一般中档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一般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德良好; 3、符合职位规定的文化限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此前出生)、35周岁如下(1977年8月31日后来出生);在本县公办幼儿园代课满五年以上(9月1日代课至今没有间断)年龄放宽到40周岁如下(1972年8月31日后来出生); 6、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她资格条件。
(三)如下人员不得报考: 1、以来我县招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惩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解雇未满5年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备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拟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拟定后,通过有关媒体面向社会进行七个工作日的信息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种职位; 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泥坝新大楼,水怡花都对面) 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黄泥坝新大楼,水怡花都对面) 2、报名规定:报名时考生需持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提供的多种有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步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成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容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她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浮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任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任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筹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筹划应予以调节或取消职位招聘筹划调节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节;职位招聘筹划取消的,请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不指定参照用书 (一)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笔试科目为:《幼教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时间另行告知 报考人员须同步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与笔试笔试缺考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筹划招录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遇某职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合适调节该职位招聘筹划或调节该职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 因筹划调节或职位取消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步取消,并向社会公示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浮现并列时,可同步参与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告知 面试人员须同步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才干进入考场参与面试 报考人员须参与完本职位类别简章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与其中任何一种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计算措施: 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实行5天的张榜发布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筹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拟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浮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特殊状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拟定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她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承认体检原则参照《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原则(试行)》、《公务员录取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有关修订〈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原则(试行)〉及〈公务员录取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告知》(人社部发〔〕19号)及《有关印发公务员录取体检特殊原则(试行)的告知》(人社部发〔〕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觉得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职责权限组织进行进一步检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成果有疑议的,在国家体检原则规定容许复检的项目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职责权限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成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告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重要涉及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体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算考生与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与否真实、精确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实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行 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状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聘办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有本简章第四条第(三)项所列情形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或经县招聘办研究拟定不能聘任的人员 政审不合格或政审期间自动放弃的职位,与否依次递补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议定 九、公示和聘任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拟定为拟聘任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任的,取消聘任资格;一潮流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与否聘任。
(二)聘任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措施》(黔人发〔〕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行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行文,并按规定办理聘任审批手续被聘任人员应准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届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任资格 被聘任人员与用人单位须于聘任人员到岗后一种月内签订聘任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进行合同鉴证一经聘任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 新聘任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规定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解除聘任合同未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上岗后两年内获得,否则,由县教育局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解雇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背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加分资格,并按有关法规查处当事人的责任 征询:(贵定县教育局) 、5233020(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0854- 5220484(贵定县纪委、监察局)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变更、关机、停机、呼喊转移或不接等导致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研究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