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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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门禁管理规定 下面为大家整理的是门禁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门禁管理规定如下 1.目的 为了维护本厂区及宿舍平安,人员及财物进出管理与保安工作职责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凡本厂全体员工、保安、来宾及物品进出均适用之。 3. 定义 3.1 厂区平安:包括人员及车辆进出、加班、用水、用电、财物进出、消防等平安管理。 3.2 保安:包括厂内各地点执行保安工作之人员。 3.3 财物:包括本厂全部公共场所设施及生产设备、员工个人财物及公司外来人员放置公司厂区内的财物:如工模治具、生产器具、档案、原物料、半成品、成品、辅料、财务及公司文件等等。 3.4 人员:包括工厂员工、客户、供应商、亲友

2、、外来施工及厂区维护人员等。 3.5 厂规:包括全部工厂行政管理方法或规定。 4. 职责 4.1 厂区平安巡逻:保安负责,保安部主管监督; 4.2 人员或财物出厂放行:外来人员保安依据写字楼人员填写的来宾接洽单,由厂长核准放行之,如厂长不在厂内则由人事部主管或平安主任核准,工厂内部员工依据人事部核准的放行条放行之; 4.3 人员或财物入厂:除本厂员工外,人员及财物入厂均需由保安负责核查登记,并发给来访证; 4.4 异样时处理核准:异样时通报工厂厂长或人事部主管核准。 5.人员进出管理 5.1 本厂员工进出厂 5.1.1 本厂员工外出时需随身携带好厂牌,于进入厂区大门时,应自觉佩带或出示厂证,并

3、协作保安之管理,没有佩带厂证者,保安需进行查问或禁止其进入厂区大门; 5.1.2 本厂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外出(请假或出差)时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才能外出,保安应登记在外出人员登记表上,员工返厂时应再次登记,以了解员工进出厂情形; 5.1.3 保安有责任和权利对本厂员工出厂时进行不定期的物品检查,但本厂员工外出时,如有携带包袱,应随时检查之,本厂员工不得拒绝; 5.1.4 有辞职及解雇之人员,保安应依从离职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执行之,离职及解雇人员工资结算完成,由人事部通知保安监督其在当天必需搬出本厂宿舍; 5.1.5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保安应针对本厂员工违反规定进出厂区或宿舍

4、检查其厂证佩戴,如有不依规定佩戴厂证,保安有权阻挡其进出厂区的大门,应予记录呈报人事部主管。 执行本项时,不得有粗野行为或吵架的现象; 5.1.6 本厂员工上班时间原则上禁止会客,但员工之亲友有特别急事状况会见时,保安请示人事部主管经核准后,请亲友在厂区大门外等候受访员工,受访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1.7 为保证工厂厂区内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平安,厂区大门晚上24:00到其次天早上6:00间禁止任何人通行,如的确须要延迟在24:00以后外出者或进入者,需提前填写延迟进出厂申请单,经人事部主管或厂长批准后方可进出,其他特别状况需经厂长书面许可证明方可放行; 5.1.8 人事部每天会将离职人员名

5、单及相片交予保安部。 保安部细致核对出入工厂的人员,以防非本厂人员进入; 5.1.9 禁止带牲畜、凶利器、及易燃易爆之非生产用品进入厂区; 5.1.10 如有员工厂证的确在外丢失,先进行询问基本状况,如所属部门、工号、住宿房号等,证明后可让其他同事写担保书或打电话到部门证明后,方可放行。 对私借他人厂证进厂者,查获后知会人事行政部送交治安队处理; 5.1.11 对上班时间私事外出的员工,赐予询问或记录。 夜间超时入厂的员工赐予登记,以调查了解员工生活习惯,对酒醉者及神志不清者需留置保安室直到其醒悟方可放行,如有必要时交行政部处理; 5.1.12 主动细致协作人事部招工事宜,维护好招工秩序,对属

6、本厂部门内招见工者,必需先知会人事部主管,经同意后赐予放行。 对携带的物品要细致检查,落实好“放行条”制度,无放行条一律拒绝物品外出(非特别状况),防止公司财产及员工物品被盗或流失; 5.1.13 值班员要随时对主门外的闲杂人员清理,使其保持在黄线之外,以便通道畅通。 随时留意外围的治安状况,严防犯罪分子对本厂员工的生命财产造成威逼,如出现突发事务,必需刚好快速的作出反应,并上报上级领导。 严格限制任何人员带违禁物品进入生活区; 5.1.14 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非值班人员无特别状况不得进入值班室。 5.2 外宾(外来客人、供应赏等业务洽谈人员)进出厂管理 5.2.1 外来个人、供

7、应商等业务会谈人员进出厂区时,保安须保持礼节,并先施以敬礼后再询问其来访目的及对象,以对讲机联络受访人,经受访人同意后,请来宾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经确认无误后发给来访证,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登记,客人可由保安代填,其他人员由来宾自己填写,登记后保安需带领客人到指定点等候受访人,受访人应全程陪伴到客人离开工厂; 5.2.2 如受访人或其代理人没有在厂内,应委婉地回答客人,并登记来宾之联络电话、姓名,以便受访人入厂后转达之; 5.2.3 如有重要客人来访(简称:贵宾),写字楼必需提前通知保安室,保安员在客人到厂时要求客人供应香港公司签署的访客入厂批准证赐予登记,并发给贵宾证,登

8、记后可干脆带客人到写字楼; 5.2.4 外宾离厂时应如期交还访客证或贵宾证,并放以敬礼送客出门; 5.2.5 外宾出厂时,应由保安礼貌周到的请其开车接受检查; 5.2.6 如有外来人员参观本厂,须有工厂上级的参观通知。 全部外来参观人员在发放客访证后,由本厂工作人员陪伴入厂。 凡在本厂需施工一星期以上的外来人员,必需交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人事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对外发单位送的样品、货件、资料等要有登记,注明时间、收货值班员、货物数量、收货部门等,另外需刚好联系收货部门前来领取。 5.3 其他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5.3.1 非工厂业务须要,禁止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厂区,特别状

9、况进入必需经厂长或人事部主管批准; 5.3.2 对外来施工队出入,要严格遵守出入厂门制度客访证发放制度,做到必需有证临时厂证或客访证方能入厂之原则,在离开厂时,必需先收回客访证,没收过期临时厂证。 对探访留宿的人员,严格按厂规办理,探访者必需是夫妻关系,由被访者到后勤部填写好留宿申请表经人事部主管签字后,才可探访留宿; 5.3.3 对政府类车辆的管理。 包括:镇政府、村政府、劳动局、派出所、消防局等政府机关车辆可简要问明进厂目的,依据状况尽快联系主管部门,如一时联系不上,可先让其进厂,依据须要,可将政府官员带至接待大堂等候。 5.4 物品进出厂 5.4.1 本厂员工携带物品出厂,经交保安执行检

10、查,保安按人事部核准的员工放行条进行检查,如不确定是公物还是私物时,应查实后再予以放行; 5.4.2来宾及协力厂商携带物品出厂时,保安应要求其出示来宾接洽单,细致清点物品数量,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5.4.3 其他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出厂,保安有权执行检查,要求其出示来宾接洽单,细致清点物品数量,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特别状况下凭人事部或相关人员书面放行资料或电话联络状况予以放行,不确定说应查实后再放行; 5.4.4 对主管级以上人员携带物品(属主管楼物品),所开放行条要有人事部主管签名方可放行。 对与雷同公司物品如电脑、电视机、玩具等,必需先按规定登记后方可入厂,出厂时凭单放行,并收回凭证。 5.

11、5 进出车辆管理 5.5.1 值班保安可以确定是我公司内部车辆时,应马上打开大门让其进入,其他车辆必需询问对方是否属于业务往来,且有和我厂相关人员预约或香港公司签署的访客入厂批准证时,方可以开大门让其进入并登记; 5.5.2 对外来车辆应礼貌请司机减速及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在其进厂及出厂时均应敬礼欢迎和送行; 5.5.3 摩托车和自行车只能从侧门进出,骑摩托车必需放慢速度通行,骑自行车人员必需下车或侧门,防止撞伤进出人员; 5.5.4 对本厂摩托车、自行车的外出,肯定要先查车证核对驾驶人、车型、车牌、颜色等是否相符,然后检查尾箱是否有公司物品,谨防车辆被盗及公司物品流失。 5.5.5 除装成品货柜车外,其他任何车辆都不许靠近成品落货区。 正确指挥全部进出厂大门的车辆,必需在黄线前停车进行登记、检查。 值班时要高度集中精神,尤其是操作大门开关,等证明车辆完全进入后才关闭闸门。 5.6 保安纪律规定 5.6.1 值班员必需做到文明礼貌,热忱大方,仪表端正,站岗时一律军姿态,遇到厂部领导或进出车辆、客户,都要敬礼。 同时,对车辆出入必需有车辆指挥动作。 动作要干净利落,标准无误。 5.6.2 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工作任务,以公允、公正、合理的看法对待任何一位员工、任何一件事情。 如遇突发事务要刚好上报,以免事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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