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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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菁芗米业大米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大米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大米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大米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大米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

2、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大米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大米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大米。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大米,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大米生产许可证、大米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大米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大米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大米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大米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能上岗,从事大米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大米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

3、、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大米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大米的工作。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留长指甲、染指甲、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

4、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大米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大米安全专职管理人员。3、大米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大米经营区域,大米与非大米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大米。保证大米外观清洁,如发现大米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4、散装大米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大米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大米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大米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大米标识牌”,标识出大米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5、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大米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5、生鲜大米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设备。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大米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大米要有防尘材料遮盖。四、仓库管理制度1、大米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大米及大米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

6、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大米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大米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2、大米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大米霉变、生虫。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3、大米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大米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五、除虫灭害制度1、大米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

7、毒设施,定期消毒。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大米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大米、大米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

8、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菁芗米业重点大米索证索票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大米质量安全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重点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索证索票,是指大米经营企业为保证大米安全,在购进原粮时,向供货者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原粮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第三条 列入索证索票范围的重点的是稻谷及大米。第四条企业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

9、(一)营业执照;(二)生产许可证;(三)卫生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大米的证明;(五)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大米);(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五条企业在购进稻谷及大米包装袋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产商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商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 (一)商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检验(检疫)证明; (三)进货票据。第六条企业的商品质量管理人员须对进货人员索取的票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企业分管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在大米入库或上架前要检查查验记录,并自行组织大米抽查。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进货商品

10、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资料分类建档备查,确定专人保管。建立进货台帐,详细记录商品的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销货数量、质量保证期等信息。 第八条指定专人并设立食品质量联络员负责对其企业所有食品的索证索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部门名称和食品质量联络员的姓名、职务、电话等情况须向技术监督、工商局备案。 第九条质量联络员定期接受技术监督或工商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并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的商品质量管理培训。 第十条 大米经营企业对本单位索证索票情况出具重点大米索证索票承诺书,于每月5日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进行公开承诺。消费者在购买大米时有权查验大米的

11、质量、有效期限、产地等相关证明。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 本厂执行厂设专检员对加工的大米进行物理检验与化学检验,车间自检,领导抽检”三检制度”.全面负责对加工大注、米的质量的检验工作,各检验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检验单上签字;2. 对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大米不得出厂;3. 检验人员对于质量检验的部分经过物理检验与化学检验后,确定检验结果,同时对于检验经果负责;4.“自检”不合格的由相应责任人进行整改;5. 领导抽检不合格的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责任;6.“专检”人员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要极时查明原因进行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 对于明显不合格产品,专检员检验未能检验出来,同时直接出厂的应追究有关检验人

12、员的责任。菁芗米业大米安全事故处置方案1.目的对已发生的大米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大米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总门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大米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2.定义大米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大米污染等源于大米,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重大大米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大米安全事故3.职责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大米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3.2公司大米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大米安全等问题

13、统筹和协调。3.3销售部门负责认定为大米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3.4各加工厂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大米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大米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4.工作程序4.1报告 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大米安全事故。4.2报告程序发生大米安全事故时,公司各分厂、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大米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分厂、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由公司统一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大米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

14、证据。4.2.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大米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4.2.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保护现场,对食品安全中毒人员进行抢救。4.2.3总结报告包括大米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4.3大米安全事故处置发生大米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大米安全事故的产

15、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5.责任追究5.1各加工厂、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5.2各加工厂、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大米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6.纠正与完善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大米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大米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大米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予以实施。大米安全小组将大米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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