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中电建股„2021‟176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企业、单位: 特此通知 电建股份 2021年9月9日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构建“统一领导、综合监管、分级负责、协同管控”的安全工作机制,结合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与实施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下,各企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以各级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突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综合监管、专业负责”。
坚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和指导,代表企业履行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责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法律法规对管理业务内相关行业、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直接监管 “一岗双责、全员负责”任何岗位人员既要承担业务工作—2—责任,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人员 第三条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及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企业、单位以及电建集团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总部高管以上人员安全职责 第八条董事长 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 (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二)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九条党委书记 (一)全面履行上级党委要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带头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三)加强监督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和人力队伍建设 (四)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指导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六)指导开展企业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十条总经理 (一)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股份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四)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 —4— (五)研究部署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
(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机制 (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组织落实党委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督保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二)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四)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和重大专项行动 (六)负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七)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保障安全生产资源配置,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主管其他工作副总经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督促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主管工作时,同步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总会计师 审核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保证安全生产资金需要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六条工会主席 (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三)依法监督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处理和补偿、抚恤工作 (四)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十七条总经济师 —6—组织开展企业经营安全生产经济分析,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总工程师 (一)负责安全技术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二)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 (四)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科技研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五)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重大专项技术研究第十九条安全总监 (一)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二)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并使之持续有效运行 (三)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和资源保障的有效实施 (五)监督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 (六)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 (七)监督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八)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 (九)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7—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条总法律顾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与规章制度的法律支持与保障工作 第二十一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师 按照工作分工,协助相关领导并履行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在股份公司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战略方针,审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 (三)分析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调动股份公司资源,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股份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二十三条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一)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 (二)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四)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 (五)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 (六)具体负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 (八)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 第四章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安全职责 第二十四条办公厅 (一)负责国内非传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安全环保部协调上级单位、各企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传送、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总部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五)负责总部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 (六)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督促、检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股份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信息的对外披露 (三)安排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董事会议程第二十六条党委工作部/企业文化部 (一)监督企业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作用 (二)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带头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三)负责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负责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二十七条监事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参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二十八条战略发展部/政策研究室 (一)指导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工作,将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二)研究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政策并提出对安全生—10—产工作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 (一)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工作 (二)参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 (一)牵头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安全管理人才队伍规划 (二)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计划 (三)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工伤保险、配合地方工伤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工伤鉴定及有关待遇落实工作 第三十一条财务管理部 (一)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 (二)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第三十二条资金管理部/财务公司 负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需要与及时支付第三十三条审计部 负责审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第三十四条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与规章制度的法律支持与保障工作 第三十五条信息化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