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的重建:格物致知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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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道的重建:格物致知义解?颜元称:“格物之格,王门训正,朱门训至,汉儒以来 似皆未稳。元谓当如史书手格猛兽之格”,于格杀之之格, 即孔门六艺之教是也。”i或许受明魏校大学指归启发, 钱穆先生的大学格物新解引入同属礼记之乐记 及其所蕴含的思维、意义相与发明,并将格物之“物”亦纳入 致思范畴以求究格物致知的底蕴,大大拓展了学人的索解思 路。身为文字学家的裘锡圭先生即意识到,“要解决这个问题, 不能仅仅依靠训诂学的一般方法”,而必须“以先秦时代认识 论的发展过程为背景,对古人关于知与物的关系的思想作比 较全面的考察。 ”ii 遗憾的是,钱、裘二文对格物的具体诂解,也跟习斋所谓“汉 儒以来”及习斋本人

2、一样,带入正经时给人的感觉仍是“似皆 未稳”。本文试图把思路进一步放大,从包括有大学、中 庸、乐记诸篇在内的礼记全书中所反映的春秋战国 时期的儒家思想与虞、夏、商、周的礼乐文化传统亦“述”亦 “作”的基本关系出发,既充分重视“三王之法”在内容和形式 上的特征,又细心体察孔子之道在语境和情怀上的曲折,把 大学置于传统与现实、现实与理想的紧张关系中作整体 上之同情的把握。 因此,本文把大学之三纲八目(即朱子所谓正经部分)在 意义上处理为“述”与“作”的二层结构:“明明德、亲民、止于 至善”是对三代圣王为治之实的概括和总结“ 格物、致知、诚 意、正心、修身”则是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对王道政治理念和策 略

3、的阐释与重建。“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iii虞、夏、商、周政权传承方式不同(这在当代政治观察家眼 中常被认为是判定一种政权性质的标志或标准),但孔子却认 为“其义一”,意思是它们同属“王道”,因为它们都是礼乐以 为治而具有正当性: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殷于殷 礼,所损益可知也”。叶适讲得更具体: “治天下国家,唐虞 三代皆一体也;修身以致治,尧舜禹汤文武皆一道也”。 iv 所谓王道,就是行政权力的建构与运作以社会公益为中国和 枢轴;霸道则正相反,其建构与运作以一家一姓的私利为中国 和枢轴。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军事手段不足;又由于个人尚 未从早期共同体中离析出来

4、,社会以家族、宗族、部族为基 本单位,利益尚未分化,所以,族群之间的结构关系或曰秩 序,主要是建立在礼让、协商的基础之上;族群之内的结构关 系或曰秩序则主要以“亲亲”和“尊尊”为原则,即建立在血缘 关系以及内部分工的基础之上。韩非子五蠹和礼记昏 义中的有关记叙正好对应于这两层关系或两种秩序: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 亲,而后君臣有正。分属政治、家庭、自然三个不同层面的君臣、夫妇、男女诸 关系维持着某种连续性的现实根据在于,三种角色的主体之 间在血缘和利益上保持着某种连续性或曰共通性。因此,我 们可以说当时人与人之间的关

5、系或社会组织的原则呈现为 某种复合型态,即政治性利益关系原则与血缘性情感关系原 则合而又分,分而又合。至于“国际”关系,“竞于道德”四个 字标示了一种自利而利人,利人而自利的理性合作境界。令人称奇的不是秩序居然就如此地发生,并发展生成出一种 王道政治、礼乐文明,而是这种王道政治、礼乐文明居然成 为一种传统一种信念延续下来并持久地释放出影响。人类学 家张光直先生论证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并认为这种类型的 发展才是“普遍的”、“世界的”。V确实,从原始社会的部落城邦,到分封制背景下的诸侯王 国,再到统一的帝国时代,中华文明在民族主体和活动区域 上表现出十分难得从而备受瞩目的连续性。因此,某种意义 上

6、我们可以把虞、夏、商、周经春秋战国到嬴秦王朝的政治 演化,理解为社会重心由血缘性情感关系原则主导向政治性 利益关系原则主导的运动与变迁。一般相信,这种运动与变 迁的根据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军事技术的改进和人性中所固 有的种种特质。儒家应该说也是清楚这一切的。但出于司徒之官的这一学派 对于“唐虞之隆,殷周之盛”十分了解向往,并相信其在现实 中仍然具有重建的理由与根据。“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 道”。Vi在由王道到霸道的转折关头,面对“争城以战,杀人 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的“气力之争”,孔子及孔门弟子 “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思存前圣之业”。他们的这一努力 在两个层面展开:周游列国,劝说

7、王侯;开坛设教,著书立说。礼记大学: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古之欲明明德 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 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 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 皆以修身为本。“修身”作为“为政”(“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中国,直接的目 的是要获得“明德”,使自己有以明之。“德者,得也”,vii“天 生德于予”,viii“我固有之也”,ix不是“万物皆备于我”么, 又为什么要“修”而后得?

8、“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 x 德者之得,乃得自图腾,最初应是对某种具有遗传学性质和 伦理学性质的神秘物质的描述(当然,二者间的关系尚有待分 疏),如 mana 然。共同的血缘关联,自然产生亲近感,也必 然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帝尧“克明峻德”就是循此以行,循 此以行即是“亲九族”、“平章百姓”。 “圣人能以天下为一家, 以中国为一人”,就是孟子所说的“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 对于不同的民族,“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 xi于是,“万邦协和”。 时势造英雄,这种“竞于道德”的格局之形成与维持是有条件 的。但儒者的基本倾向是“好善而忘势”,相信“五百年必有王 者兴”的孟子认为,三代

9、仁政,系乎君主之人格。“君子之守, 修其身而天下平”。“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 假之也”。xii“性之”,是以仁为性“身之”,是“利而行仁”“假 之”,则是“强而行仁”。这种名实渐乖的每下愈况,借用冯友 兰的天地境界、道德境界和功利境界可以诠释得深刻而尖 刻。当然,这正是“得”需要修而后成“德”的根本原因。“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政举,其人亡,则政息”。 xiii所以,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作为修 身的中国,格物,其旨归在于成就一种德性。“致知在格物” 的知,郑注读知,意为“谓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比较含 糊。相对而言,徐音读智,更合文义。荀子正名

10、曰:“所 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据此,郑注知,则 与“八条目”的“正心”一语意义重复。 “心之官则思”,正相应 于“所以知之在人者”。把致知作正心解,又以之与格物相衔 接,是郑注自迷而又误导后人的病灶之所由起。朱子如是, 而将作为求取获得之意的致xiv,释为推致,终至将“致和” 解为 “(将吾之知)推之而至于尽也”,不知所云。它的直接后 果,就是把致知与格物混作一事,最终将其化约为即物穷理: “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言 穷之而至其极也”。xv 格物,郑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 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 ”此解比较

11、近于“积 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但置于全句脉 络,不相伦类。致知既失解,由此而来的格物自然也只能附 会牵强。某种意义上,前揭裘锡圭文之“引入先秦时代认识论 的发展过程,对古人关于知与物的关系作全面考察”,就是为 了帮郑氏训格为 “来”之说补缀疏通。所不同的是,裘氏把郑 氏笔下的“物犹事”的“事”重又还原成“物”,他认为此物乃祯 祥之类。宋翔凤正是如此解读郑氏之说:“是格物者,诚、修、 齐、治、平之效验也。”xv i依“德者能招致物、能使物来至” 的瑞应说, “河出图、洛出书”乃是“受命者”因其天赋异禀所 引致, “物格”直接就成为 “止于至善”的祥瑞,这岂不是倒始 为终?“

12、修身”又还有什么必要?还有什么意义?“德能致物”在 古代思想意识中确实源远流长,并且也常常与圣王受命及德 政感天联系在一起。但那主要是一种说明“皇矣上帝,临下有 赫”能够赏善罚恶的天人学说,所关涉的是人的行为与天的相 关性。宋翔凤此论若要成立,则必先预设其主词为受命之君 或相应身份,并已取得成功的业绩。这显然与“修身”的主体 不合,而不适宜套用作对属于修身序列的“致知”“格物”诸概 念的解说。本文认为,作为表述主体和客体某种神秘关系,通过某种神 秘的心理过程成就某种“性智”的格物之格,当作感通解。易 言之,格物,即是于物上体悟冥会,从特定的物我连接中, 由所命自天的在物之性而“反求诸己”,形成

13、或强化修身者对 在己之性的自觉。其内在目的,可套用上博简性情论的 话,“所以生德于中者也” 其外在目标,则是以此“性智”XVii作“亲民、止于至善”的行为之基。这一由感通所致之知, 即是孔孟诸儒所念兹在兹的生生不已之德,仁民爱物之心。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它的社会内容是人文性的,它的思维形 式则带有宗教性。字汇木部:“格,感通也”。清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木部: “格,训为至,而感格之义生焉。 ”说文:“格,木长貌。 从木,各声”。 “木”是有生命的存在,其向阳、向上的特征应 是其训升训至之所本,亦是感格一义之所由以出;进一步引 伸,则又可得因感而生、因感而至以及因感而通诸义项。汉 语大字典在该义项下

14、引文献二条。尚书说命下:“先王 作乐崇德,以格神人”。其中“格于皇天”之格,孔传训“至”, “格于皇天”解为“功至于天”。斟酌文义,当以汉语大字典 近是。君奭有同样的用法: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有若伊尹,格于于皇天;在太甲,时 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皇天,巫咸 X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 君奭是讲“先世有大臣辅政”,使其君“不坠祖业”,以晓 谕成王“官之所急,莫急于得人”。从文脉讲主角应为“大臣”。 孔传于“格于皇天”仍一如注说命,作功劳“至天”解,似可 推敲。从文意看,伊尹、伊陟、臣扈、巫咸、巫贤、甘盘等 人是“辅政”者,倘他们已是功至于天,则

15、成汤诸王又当如何 称颂?较为合理的解释应该是,这几位名臣贤良,具有感格天 意之能,因而“率惟兹有陈,保乂有殷。故礼陟配天,多历年 所”。“有陈”(上达天听)应该是“格于皇天”的表现“ 礼陟配天,多历 年所”,则应该是其结果。从句式看, “格于上帝”与“乂王家” 相对,后者主词为巫咸,则前者主词亦当为伊陟、臣扈之属, 而非他们的“功业”。而巫咸、巫贤父子的独特身份,又为我 们的推测平添了几分可能。巫,据国语楚语的记载,其 特点就是“能上下比义”,沟通“民”与“神”。史记殷本纪 有“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 ,以及“帝祖乙立,殷 复兴,巫贤任职”等记载。王逸楚辞注亦谓“(巫)彭、咸, 殷贤

16、大夫”。孔传中还有许多训格为至的地方,虽然曲折可通,但若置换为感通,则更显顺惬中肯,如“其有能格知天命?”xviii至于“格人元龟,罔敢知吉”,Xix在孔传里训为“至”时已是作为形容词使用,意为“至道之人” 于词于义都颇嫌扞格滞碍,而以“感格”代之则文从字顺,豁 然开朗。“其有能稽谋自天?”xx与“其有能格知天命”句式相同,与“格知”对应的“稽谋”亦为 由近义词而组成的复合词,稽者计数,考核;谋者计议、筹策。 因此,格知之格,亦当为知的近义词。知者知道、了解,则 格者为感而通之,感而悟之,可谓庶几。不仅如此,感格之 义本就有宗教思维背景,用作“元龟”的谓词,准确而传神, 与卜占之类正复相同。将格物作“于物上感而通之”解,关键之处是,将其置于“欲修 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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