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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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简称: 新易盛证券代码:3005022024 年 1 月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目 录一、释义 3二、声明 4三、基本假设 5四、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8(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9(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10(六)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 12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3(一)对本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3(二)对公司实

2、行本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4(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4(四)对本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4(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15(六)对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15(七)对本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的核查意见16(八)对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17(九)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意见18(十)对本激励计划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 18(十一)其他 19(十二)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20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21(一)备查文件 21(二)咨询方式 212

3、/ 21一、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新易盛、公司、上市 公司指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分、子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指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指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有效期指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

4、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归属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 励对象账户的行为归属条件指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限制性股票所需满足 的获益条件归属日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 日期,必须为交易日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指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元、万元指人民币

5、元、人民币万元注: 1、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3 / 21二、声明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新易盛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本 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新

6、易盛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 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新易盛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 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 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7、、股东大会决 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4 / 21三、基本假设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本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二)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

8、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5 / 21四、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本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根据目前中国的政策环 境和新易盛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激励对象采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报告将针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专业意见。(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146 人,为: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激励对象中, 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

9、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 5 名外籍员工(指外国籍, 不含港澳台, 下同),纳入激励 对象的外籍员工是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 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 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 外籍员工熟悉现金薪酬 加股权激励的薪酬模式, 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 通过本 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 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纳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是必要且合理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授予的激励

10、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公司在指定网 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 权益失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如有公司董事,其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按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6 / 211戴学敏副总经理中国2.400.

11、600%0.003%2王诚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6.401.600%0.009%3林小凤财务总监中国5.401.350%0.008%4陈巍副总经理中国2.400.600%0.003%5朱祥光核心骨干中国台湾1.600.400%0.002%6Tongqing Wang核心骨干加拿大22.005.500%0.031%7RongChen核心骨干美国3.000.750%0.004%8MingDing核心骨干美国5.001.250%0.007%9Jin Yao核心骨干美国10.002.500%0.014%10Guoliang Li核心骨干美国10.002.500%0.014%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

12、36 人)270.5067.625%0.381%预留61.3015.325%0.086%合计400.00100%0.563%注: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13、 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 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70,991.9026 万股的 0.563%,其中首次授予 338.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77%;预留 61.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14、公司股 本总额的 0.08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5.325%,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处于有效期内。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权益 157.4307 万股,加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7 / 21股票 400 万股,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累计总数为 557.430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785%,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 若公司发生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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